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奔騰融媒 新聞廣播)
不久前的春節返程高峰,全國多條高速公路擁堵的情況刷屏網絡。有車主拍到20多輛私家車公然占用應急車道“加塞”,最終這些車輛被實名舉報。你知道嗎?隨意占用應急車道,不僅是違法行為,更是置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顧的危險行為。
![]()
典型案例
近日,話題#高速堵車女子花半小時舉報違章車輛#登上熱搜,引發熱議。不久前,湖南境內多條高速公路因返程高峰出現不同程度擁堵,不少司乘人員在社交平臺發帖稱被堵在路上。車主“十八孖”發帖稱,自己在堵車期間發現20多輛私家車占用應急車道行駛,挨個拍照后將它們舉報到湖南高速交通服務便民平臺。車主“十八孖”表示,春節返程高峰期間,她坐在副駕,看到很多車輛占用應急車道,甚至引發更多原本排隊的車輛效仿。自己花了大約半個多小時,累計舉報了20多輛違章車輛。目前系統反饋有3輛車因照片特征不明顯或清晰度不夠導致舉報失敗,其余都在處理中。不少網友對此點贊,稱“不遵守交通規則就該受到監督和處罰”。也有網友認為,這一行為過于“較真”。
其實,這場爭議的核心,從來不是“要不要較真”,而是應急車道,究竟有多重要。應急車道,是名副其實的“生命通道”,專供救援、搶險、急救等緊急情況使用,一旦被隨意侵占,就可能阻斷救護車、清障車的前行之路,讓本可挽回的生命陷入危機,讓本可緩解的擁堵持續惡化。隨意占用應急車道,不只是不文明,更是漠視生命、違反法律的行為。
為什么應急車道不能“隨停隨用”?
駕駛人在擁堵時駛入應急車道,看似走了“捷徑”,實則是違法+高危操作,除了以上提到的延誤救援時機,危及他人生命,還可能引發事故。擁堵路段車輛密集,占用應急車道的車突然并回行車道,極易引發剮蹭、追尾等二次事故。
劃重點:春運等特殊時段,部分路段會臨時開放應急車道或設置“潮汐車道”,但必須滿足一個前提——有交警現場指揮調度(如警車開道) ,私自占用仍算違法!
應急車道,多“急”才能停?
應急車道主要在城市環線、快速路及高速路兩側施劃,專門供工程救險、消防救援、醫療救護或民警執行緊急公務等處理應急事務的車輛使用。據介紹,在高速公路可以使用應急車道的緊急情況分為兩種——
?一是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使用;
?二是等待救援,例如: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或故障確需停車等待救援時;
車輛突發故障或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
車輛載物遺灑、飄散,需立即停車處理;
司乘人員突發危及生命的疾病等。
這些“偽緊急”情況,絕對不能占應急車道!
有些司乘人員自認為“很急”的情況,其實不能占用應急車道。例如:
?長途駕駛疲勞,想在應急車道休息;
?走錯路,停在應急車道設置導航;
?開累了,在應急車道更換駕駛員;
?道路擁堵,利用應急車道超車等。
如遇故障事故,這樣停應急車道才安全!
如果車輛確實出了問題,必須占用應急車道時,務必記住九字訣: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
1.盡量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路邊;
2.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雙閃);
3.車內所有人員撤離至路邊安全地帶;
4.在來車方向150米外擺放三角警告牌;若遇夜間、雨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擺放距離需延長至200米;
5.及時撥打12122或110報警,說明位置和情況。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二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號)
第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9分:
(三)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
第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十一)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記者:王 莎 董檬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