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是指國家根據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申請,以向社會公開發明創造的內容,以及發明創造對社會具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利益為前提,根據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內授予發明人或設計人的一種排他性權利。
網友咨詢:
關于職務發明創造專利權的歸屬有何規定?
蔣穎萍律師解答:
職務發明創造是指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本單位,包括臨時工作單位。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本單位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
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該單位可以依法處置其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促進相關發明創造的實施和運用。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后,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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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穎萍律師補充: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自發明專利申請日起滿四年,且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三年后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就發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遲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但由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該單位可以依法處置其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促進相關發明創造的實施和運用。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后,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蔣穎萍律師
北京市京徽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深耕知識產權法律事務8年,獨立承辦知識產權民商事、行政案件600余件。商標、版權、專利、反不正當競爭、科技媒體電信、計算機軟件、數據和網絡、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合同爭議解決等領域內具備豐富司法實務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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