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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情介紹
你有沒有在超市用積分券換過折扣?一張積分券,掃碼核銷,減免貨款,這是很多商超的常規操作。但深圳龍華某商超的幾名員工發現該超市的積分券截圖,可以重復使用。
廣東龍華檢察院發布了這樣一個案例:2020年底,該超市前員工謝某找到4名超市的收銀員,商量了一個“賺錢”辦法:謝某選好商品,把積分券截圖發給值班的收銀員,而收銀員利用職務便利,繞過核查流程,反復核銷同一張截圖,系統就會一次次自動減免貨款。一張截圖,用了無數次。商品實際價格沒變,但系統顯示被積分抵扣了,差額從哪里來?當然從公司賬上來。
拿到商品后,謝某在原價基礎上打八折,轉賣給代購人員,獲利后和收銀員平分。從2021年1月到9月,短短9個月,5個人累計虛假折抵金額200多萬元。2025年11月,法院認定謝某等5人構成,根據每個人參與的金額、獲利情況、是否退贓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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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律師解讀:什么是職務侵占罪?
職務侵占罪,簡單說就是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把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最新立案標準是3萬元,即達到這個數額,就要追究刑事責任。
在這個案子中,首先主體符合:4名收銀員是在職員工,屬于“公司工作人員”;謝某雖然是前員工,但他是“共同犯罪”的組織者,同樣構成犯罪;其次利用了職務便利,收銀員負責核銷積分券,這就是他們的職務權限;最后非法占有了公司財物,幾名員工通過重復核銷截圖,讓系統自動減免貨款,公司因此少收了200多萬元貨款,這200多萬,就是“被非法占有的公司財物”。5人屬于共同犯罪,最終都以職務侵占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03 這個案子,老板們該看到什么?
我是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李肖峰律師,作為專攻行政訴訟和刑事案件的辦案律師,我想說,這個案子雖然發生在超市,但背后的邏輯,值得每一個企業老板警惕。
第一,內部人作案,最難防。
這個案子持續了9個月,涉案200多萬,如果不是財務核查發現異常,可能還會繼續下去。為什么?因為作案的是自己人,收銀員每天都在操作核銷系統,他們的行為被默認為是“正常履職”。很多企業把精力放在防外部競爭對手,卻忽略了內部的家賊。
第二,系統漏洞,就是犯罪入口。
這個案子的根源是什么?積分券截圖可以重復使用,系統沒有攔截機制。
一個技術漏洞,被人發現后,就成了“薅羊毛”的提款機。我經常跟企業客戶說,設計系統的時候,一定要假設“有人會鉆漏洞”。如果沒有多重校驗機制,一個看似不起眼的漏洞,可能讓公司損失幾百萬。
第三,數額累計,遠超想象。
涉案金額200多萬,不是一次作案,而是9個月里,無數次“一次幾百塊”累計起來的。很多員工覺得一次拿一點沒事,但法律明確規定:多次侵占未經處理的,數額累計計算。今天拿500,明天拿800,一年下來可能就是幾十萬。等到案發時,累計的數額足夠判好幾年。
第四,退贓退賠,可以從輕處罰。
這個案子里,主動投案的3人,家屬全額退贓,最終量刑相對較輕。司法實踐中,退贓退賠是重要的從輕處罰情節。如果能把錢退回去,挽回公司損失,法院會酌情從寬處理。
04 最后再說兩句
很多刑事風險的起點,往往不是一個“壞人”,而是一個“漏洞”。
深圳這個案子,謝某和4名收銀員,一開始可能也沒想過要搞多大的事。但漏洞就在那里,試了一下,沒被發現;再試一下,還是沒被發現,然后就收不住了。人性經不起試探,漏洞經不起考驗。類似的操作,可能正在很多公司發生,只不過換了個形式、換了個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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