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韓利明
據央視網報道,日前上海檢察機關披露兩起重大醫保詐騙案件,涉案金額合計超千萬元,再次將“回流藥”這一醫保領域頑疾推至公眾視野。
其中,據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等人在2020年1月至2024年3月期間,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收購他人用醫保卡虛開的藥品等方式,騙取國家醫保統籌基金超860萬元;另一起案件中,詐騙團伙通過發展多名收藥人,僅一年多時間就騙取超270萬元的醫保基金。
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既是醫療保障制度可持續運行的核心支撐,更直接關系到參保人的切身權益與醫療事業的健康發展。然而,當前醫保領域違法違規行為仍屢禁不止,各類醫療機構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個人冒名就醫購藥等問題也時有發生,嚴重侵蝕醫保基金安全,損害群眾切身利益。
針對此類問題,近年來我國醫保基金監管力度持續升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日前也發布《深化集中整治讓老百姓可感可及丨督促管好群眾“看病錢”》,強調要嚴懲貪污挪用醫保基金、內外勾結欺詐騙保、以權謀私、收受賄賂等監守自盜的醫保“蛀蟲”,推動嚴厲打擊欺詐騙保和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
隨著《關于做好2026年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的通知》《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陸續落地實施,進入2026年,我國醫保基金監管將進一步趨嚴,全方位筑牢醫保基金安全防線,切實守護好群眾的“救命錢”。
“回流藥”治理持續推進
央視網披露的兩起醫保詐騙案中,均指向“回流藥”黑色產業鏈,其操作模式隱蔽且分工明確,嚴重破壞醫保基金管理秩序。
其中,被告人王某以醫院及醫院周邊為目標區域,通過搭訕就醫老人的方式,逐步拉攏、組建起自己的“藥農”隊伍。部分老年人受王某蠱惑、誘導,與其逐漸形成了定期交易關系,淪為王某操控下套取醫保基金的工具。
王某會專門開具詳細藥單,明確列出可收購的具體藥品種類,進而指使、授意這些“藥農”前往醫院開藥。為拿到指定藥品,“藥農”們往往通過虛構病情等方式,欺騙醫護人員開具王某所需的藥品。
此外,也有一些“藥農”發展成為“卡頭”,通過搜集親屬、朋友、熟人的醫保卡,統一交給王某到醫院開具指定藥品,事后王某向“卡頭”支付相應費用;隨著犯罪規模的擴大,部分“卡頭”開始利用所搜集的醫保卡親自到醫院開藥,再以加價的方式轉售給王某,同時“卡頭”會按每次供卡的情況,向醫保卡提供者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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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央視網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馬某通過發展多名一級收藥人,其以二級收藥人的身份在幕后操控,明確提供具體藥品名稱與收購價格,由一級收藥人在相對固定的場所坐地收藥。
毫無疑問,這些“回流藥”不僅騙取國家醫保資金,危害全體參保人的利益,而且藥品質量本身也難以保證。此外,“對涉事產品、相關銷售受到影響的藥企利益是一種直接傷害,破壞了局部市場秩序。”首都醫科大學國家醫保研究院原副研究員仲崇明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
參與“回流藥”黑產,終將付出法律代價。目前,對于案件中直接前往醫院開藥的“藥農”與“卡頭”,檢察機關以詐騙罪對31人提起公訴,相關人員已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六個月不等的刑罰,并均適用緩刑。此外,部分涉案參保人員已向醫保局退還了部分違法所得。
其中,去年4月,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等因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和4年;此外,2025年9月,被告人馬某因犯詐騙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數罪并罰,被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
監管高壓下,為何“回流藥”黑產屢打不絕、屢禁不止?仲崇明分析,“一是法律懲戒規定仍然不夠嚴厲,執行不夠嚴格,對大案小案都要管,都應抓落地。二是社會群眾認知欠清晰,對于‘回流藥’無論是伙同作案還是將就購買,都是不合法的。三是醫保監管大數據、辦案線索的梳理,需要常態化、精細化,經驗發揮和前景研究非常可期。四是一些由此產生的所謂輿情,在學理法理上站不住腳,結合宣教需做得更徹底。”
針對“回流藥”黑產治理,國家醫保局數字化監管平臺的信息化建設也在持續完善,通過全面推廣藥品追溯碼信息查詢工作,推動“應采盡采、依碼結算、依碼支付”,實現“賣藥必掃碼,買藥可驗碼”,提升藥品監管效能,筑牢藥品安全防線。
醫保監管再升級
醫保基金運行涉及參保人、醫療機構、經辦機構等多方主體,資金流轉鏈條長、環節多,加之騙保行為呈現手段多樣、隱蔽性強等特點,導致醫保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長期處于高發頻發態勢,給基金監管帶來不小挑戰。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文強調,醫保基金管理涉及醫保、衛健、市場監管等多個職能部門,覆蓋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經辦機構等多個主體,環節多、鏈條長、責任大。只有壓實各方責任、凝聚協同合力,才能構建起齊抓共管的醫保基金監管格局,從源頭防范基金“跑冒滴漏”。
為推動醫保基金監管走深走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加強統籌調度,會同國家醫保局研商落實舉措、梳理整治重點,推動整治倒賣“回流藥”、違規超量開藥、重復檢查檢驗等頑瘴痼疾。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以壓實責任為關鍵,推動各項整治舉措落地見效。
其中,上海市紀委監委機關與市醫保局建立“雙專班”,將整治醫療機構違規收費、倒賣“回流藥”、部分藥品價格虛高等問題作為重要內容,明確10項具體舉措和階段性目標,掛圖作戰、對賬銷號,追回醫保基金6.7億元。
此外,重慶市紀委監委統籌協調衛生健康、藥監等11個部門數據共享,提升跨部門、跨層級數字協同監管效能;天津市紀委監委推動醫保部門不斷擴大異地就醫聯網機構范圍,全市累計開通直接結算的異地就醫定點醫藥機構比整治前增加507家;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圍繞整治重復醫療檢查檢驗、違規收費等問題,推動全區370家醫療機構408項檢查項目實現互認……
近期,全國多地也陸續召開醫保基金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暨2026年工作部署會,明確新一年度醫保基金監管重點任務,持續鞏固整治成果、深化專項治理。
例如山西省明確2026年是專項整治決戰之年,將聚焦重點領域和高風險機構,嚴查各類欺詐騙保行為,強化自查自糾和整改“回頭看”;精準打擊倒賣“回流藥”、串換醫保藥品、空刷套刷醫保卡、超量開藥等涉藥違法違規行為。
陜西省強調,要在打擊上更加有力,全面加強線索核查,對各類欺詐騙保行為“零容忍”;在防范上更加嚴密,加強大數據智能監管、經辦服務審核和監督檢查;在治理上更加系統,深化藥品耗材價格治理、基金運行監測和精細化管理;在配合上更加協同,建立完善定期會商和“行行、行刑、行紀銜接”機制;在問責上更加嚴明,堅持刀刃向內。
天津市堅持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不放松,堅持筑牢醫保監管防線,堅持深化源頭系統治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深化協同聯動。要壓實政治責任迎難而上,堅決打贏2026年深化專項整治攻堅戰。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2026年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2026年我國將持續開展醫保基金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全面推動飛行檢查擴面提質,進一步提升監管的嚴格性、科學性和精準性。
在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管體系之下,醫保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將難以為繼,醫保基金安全將得到更堅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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