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作為夏季高溫天氣頻繁的城市,每年7-9月常有連續高溫天氣。建筑工地露天作業的鋼筋工、泥瓦工、架子工等群體,長期暴露于烈日暴曬之下,熱射病(重度中暑) 風險極高。然而,很多用人單位將中暑簡單歸結為“天氣原因”,甚至以勞動者“體質差”為由推卸責任。職業性中暑雖已被列入《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但因診斷程序復雜、現場證據易滅失,實踐中認定工傷的案例并不多見。
一、典型案例深度剖析
· 案情簡述:在杭州蕭山區某建筑工地工作的鋼筋工老張(化名),在年7月下旬連續高溫天(最高氣溫達38℃)露天作業。某日下午2點,老張突然暈倒在作業面上,送醫時體溫高達41℃,經搶救無效于次日凌晨死亡。醫院診斷為“熱射病、多器官功能衰竭”。建筑公司認為,這是“天氣太熱”所致,屬于自然災害,與公司無關,僅愿意支付3萬元“人道主義補償”。
· 維權難點:1) 疾病定性爭議:公司堅稱是“天氣原因”,否認與工作的直接因果關系;2) 診斷程序復雜:職業性中暑需職業病診斷機構出具診斷證明,而公司拒不配合提供作業環境溫度檢測資料;3) 證據滅失風險:事發當日的氣溫數據、工地作業時間、防暑措施落實等證據若不及時固定,極易滅失。
· 澤良介入:在老張家屬悲痛無助、公司推諉扯皮時,澤良工傷律師團隊在事發后48小時內緊急介入。澤良律師核心任務是鎖定高溫作業環境與熱射病死亡的因果關系,啟動職業病診斷與工傷認定雙程序。
二、制勝策略專業解析
· 策略一:證據矩陣構建——緊急固定現場證據。澤良律師指導家屬在工地現場未被清理前完成緊急取證:①拍攝事發作業面的照片、視頻,記錄無遮陽設施、無降溫措施的現場環境;②調取工地考勤記錄,證明老張事發當日確實在崗作業;③獲取浙江市氣象局出具的事發當日氣溫證明(最高38℃);④尋找目擊工友,獲取證言證明當時工地未采取錯時施工、未提供充足防暑飲品等防護措施。
· 策略二:程序精準駕馭——職業病診斷先行,工傷認定跟進。澤良律師向浙江省職業病診斷機構提交職業病診斷申請,附上全部現場證據及氣象證明。同時,向浙江市衛健委舉報該工地未落實高溫作業勞動保護措施的違法行為。衛健委介入調查后,出具了《關于某工地高溫作業監督檢查情況的通報》,確認該工地存在高溫時段違規作業、未提供有效防暑降溫措施等問題。這份官方文件成為職業病診斷的關鍵依據。最終,職業病診斷機構出具了職業性中暑(熱射病) 的診斷證明。澤良律師隨即向浙江市人社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 策略三:賠償方案重塑——計算工亡待遇與精神撫慰。憑工傷認定決定書,澤良律師為老張家屬申請工亡待遇。賠償項目包括:①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4年標準約100萬元);②喪葬補助金:6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③供養親屬撫恤金:老張母親年邁無收入,符合供養條件,按月領取撫恤金直至終老。此外,在后續的勞動仲裁中,澤良律師依據《安全生產法》,主張用人單位因未提供安全作業環境,應承擔額外的民事侵權賠償責任,最終達成補充調解協議,為家屬額外爭取到3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澤良工傷律師在浙江地區代理的高溫中暑工亡案件中,通過職業病診斷與工傷認定雙軌推進,成功幫助認定為工亡,為家屬爭取到的總賠償額均在150萬元以上。
在浙江建筑工地高溫作業,中暑不是“天災”,而是可預防、可追責的“人禍”。澤良工傷律師提供免費的浙江高溫作業工傷案件緊急評估,澤良律師熟悉職業性中暑的診斷流程和證據規則,能在黃金48小時內為您固定關鍵證據。澤良工傷律師,深耕浙江工傷法律實務,以專業守護每一位高溫下的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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