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十四五”時期人民法院發揮海事審判職能作用、服務保障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情況,并發布司法服務保障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典型案例。
“創新調解工作機制,護航海洋新興產業發展。”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沈紅雨說。
她提到,海上風電平臺等新興海洋產業具有投資額大、技術性強、利益關聯方眾多的特征,相關糾紛法律關系復雜、審理難度高,案件審理周期直接關系到項目各方的生產經營進程。
人民法院充分發揮調解制度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的優勢,創新工作機制和方法,高效化解新興海洋產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法律糾紛,助力海洋產業新動能高效穩健發展。
案例一,上海海事法院創新運用“債務分批次清償+財產保全分步解除”的立體化調解機制,在78天內審結標的額超3億元的海上風電安裝船舶融資租賃糾紛,既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又避免企業停擺與資產閑置,實現多方共贏。
案例七,廣東海事審判兩級法院堅持實質解紛目標導向,協調聯動形成合力,確立“船殼險賠付+多案聯動+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按比例受償”的調解思路,實質化解訴訟標的額高達12.6億元人民幣的10起系列案件,妥善平衡各方權益,助力風電企業快速回籠資金,有力提振海上風電產業投資和保險承保信心,為相關產業的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北京青年報客戶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