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著名法學家和法學教育家、中國人民大學榮譽一級教授高銘暄,于2026年2月2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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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銘暄出生于1928年5月,1951年北京大學法律系本科畢業,1953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畢業。
1953年8月起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任教,先后擔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主任、法學院院務委員會主任,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三、四屆學科評議組成員、法學組召集人,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國際刑法學協會副主席暨中國分會主席等職務。
高銘暄教授是新中國刑法學的主要奠基者和開拓者。
他是唯一全程參與新中國第一部刑法典制定的學者,見證了1979年刑法誕生的歷史性時刻,此后還持續參與了1997年刑法的全面修訂及多個刑法修正案的討論,倡導“罪刑法定”等原則,推動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治理念入法。
2019年9月,高銘暄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國家榮譽稱號,他也是這一榮譽的首批獲得者。
據悉,“人民教育家”是為了在全社會弘揚尊師重教的社會風尚,建立完善教師國家榮譽稱號和表彰獎勵體系而設立的國家榮譽稱號。2019年以來,共有2批次5人獲得該榮譽稱號。
新華社曾這樣評價高銘暄:他是當代著名法學家和法學教育家,新中國刑法學的主要奠基者和開拓者。作為唯一全程參與新中國第一部刑法制定的學者、新中國第一位刑法學博導、改革開放后第一部法學學術專著的撰寫者和第一部統編刑法學教科書的主編者,為我國刑法學的人才培養與科學研究作出重大貢獻。
值得一提的是,死刑一直是高銘暄長期關注的問題。
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死刑罪名最終確定為68個,占罪名總數的16.5%。
高銘暄在許多刊物上發表解讀文章,多次指出“死刑罪種過多”等問題,尤其不贊成對單純經濟犯罪判處死刑。
“從各國刑法來看,經濟犯罪基本沒有設置死刑的。開放的中國,需要更加開放的法制。”高銘暄呼吁有關方面盡早對此進行改革,以樹立生命的最高價值觀。
2011年2月,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種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原則上免除了已滿75周歲老年人的死刑。
“這是我國自頒布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來首次作出的大幅度減少死刑的規定。”高銘暄回憶,他參與了修正案的修訂工作,當修正案通過審議時不僅感到欣慰,也感受到作為一個學者,關注社會現實、推動社會進步的責任。
來源:網絡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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