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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24期】
2026年2月25日,正月初九。汝城縣人民法院熱水法庭的調解室里,原告何某握著法官的手連聲道謝:“感謝法官,幫我解決了壓在心頭半年多的大事!”這起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糾紛案,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畫上圓滿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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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回溯到2025年7月9日晚。何某陪同朋友前往謝某經營的汽車維修店取車。天色已黑,店內未開燈,維修地溝也無任何警示標識,何某一腳踩空摔入溝中,導致多處骨折。住院治療、康復開銷、誤工損失……每一項都是壓在普通老百姓肩上的重擔。因與店主協商無果,何某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10萬元。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仔細研判案情。對當事人何某而言,打官司不僅要“討說法”,更盼著“早解決”。考慮到何某尚在恢復期,若走完鑒定程序再判決,耗時費力不說,鑒定費用還是一筆不小的支出。法官決定啟動“調解優先”機制,在法律框架內尋求最優解。
調解中,法官沒有簡單施壓,而是傾聽雙方心聲。面對何某,耐心寬慰:“你的難處我們看到了,法律會保護你。”面對謝某,從情理法引導:“將心比心,如果是你家人受傷,你會怎么想?作為經營者,安全隱患沒做到位,責任要扛起來。”
一番入情入理的話語,讓原本態度強硬的謝某認識到過錯,何某情緒也得以平復。雙方最終達成協議:謝某一次性賠償各項損失共計33500元。為確保協議不落空,法官督促當庭履行。2月25日,隨著微信轉賬的到賬,這起困擾何某大半年的糾紛徹底了結。
“老百姓最怕打官司耗時間,沒想到法庭這么快就解決了,錢當場到手!”何某激動地說。
從“對簿公堂”到“握手言和”,這起案件的成功調解,是汝城法院踐行“如我在訴”理念、將司法為民落到實處的生動注腳。案子雖小,關乎的卻是群眾最切身的獲得感。
新春伊始,汝城法院的法官們用這樣充滿溫情的調解,為新的一年工作拉開序幕。他們身處化解矛盾糾紛第一線,用心用情解決好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讓公平正義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可感可觸。
「供 稿」胡敏剛、侯海軍
「編 輯」譚 娟
「一 審」唐盼霞
「二 審」胡敏剛
「三 審」張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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