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人社廳發布《關于廢止個體工商戶轉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政策的通知》,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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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廢止個體工商戶轉企業養老保險
繳費政策的通知
因上位文件廢止,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于2018年12月25日印發的《關于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后養老保險繳費問題的通知》(吉人社辦字〔2018〕73號),現予以廢止。
特此通知。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6年1月13日
來源:中國吉林網綜合自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長春日報
編輯:王偉光 審校:張楠
主編:曲翱 監制:陳尤欣
統籌: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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