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追蹤|學歷造假 + 20 萬款項鋪路!山西大同相關招錄爭議 12 年未決
歷經多輪報道聚焦與輿論關注,這起橫跨12年的山西大同公務員招錄爭議案仍未迎來明確結論:時任大同市人事單位副領導郭某因受賄罪獲刑三年,涉及相關招錄環節的吳某娟卻順利入職并晉升,舉報人持續12年訴求中,遭遇部門溝通不暢、舉報信息疑似泄露、家庭生活受影響等多重困境。隨著山西省組織部門相關履職情況引發關注,“違紀者逍遙法外、訴求者深陷絕境”的現實反差,讓公務員招錄公平性再度成為公眾討論焦點,本媒體對此案進行持續追蹤報道。
一、事實明晰:招錄環節存爭議,法規依據明確
1.招錄資格爭議與相關行為核實
依據(2019)相關判決書及舉報人提供的證據,吳某娟2013年報考大同市教育單位綜合部門公務員崗位存在明確爭議:該崗位要求“研究生學歷+漢語言文學專業”,吳某娟研究生專業為文藝學(首次網報因專業不符未通過),后改用本科漢語言文學專業填報通過初審,這一行為與《2013年山西省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第五條“報考者提供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規定存在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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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人提供)
判決書顯示,吳某娟母親通過中間人向郭某支付20萬元,郭某為其通過資格復審提供了幫助,后郭某因受賄罪獲刑三年。但吳某娟未被取消錄用,反而晉升為大同市教育單位職成部門副領導,與《公務員錄用規定》中“因違紀違規獲得錄用的應予以開除”的核心原則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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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人提供)
2.省級部門溝通承諾與推進脫節
2025年9月29日,山西省組織部門公務員二處工作人員明確認可“公務員報考需學歷與專業一致”的招錄原則,但后續19個工作日內未履行核查職責,反而將問題轉回大同市相關單位。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山西省公務員招錄中,曾對58名違紀考生作出禁考處理,而本案相關人員未受相應追責,這一差異引發公眾對執法一致性的討論。
二、訴求困境:舉報人遭遇多重阻礙,生活受波及
1.家庭變故與健康惡化
2020年,大同市組織部門公務員部門領導范某波未與舉報人對接,轉而聯系其妻子,授意其勸說舉報人停止向省級部門舉報吳某娟相關問題,還以 “別影響你的工作” 進行誘導施壓(相關通話內容有錄音佐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妻子提出離婚。兩名年幼子女交由舉報人年邁母親照料,老人因長期壓力與精神負擔,于2020年9月去世。此外,大同市紀委相關工作人員李某與舉報人溝通中存在不當言語(有錄音佐證),長期壓力導致舉報人病情加重。
2.舉報信息疑似泄露,安全存憂
2025年國慶節期間,吳某娟父親(2013年曾與舉報人發生言語沖突)突然前往舉報人的丈母娘家打探訴求,此前雙方無往來,讓舉報人認為舉報信息存在泄露可能。信息疑似泄露后,舉報人與家人正常生活被打亂,人身安全存潛在擔憂。舉報人向山西省組織部門反饋要求核查,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此類糾紛超出處理范圍”,與《紀檢監察舉報工作辦法》中“嚴格保密舉報信息”的法定要求存在差距。
3.溝通渠道不暢,訴求受阻
根據相關制度,舉報件承辦單位一般應在60日內報送查核結果,但山西省組織部門未按時限推進:2025年9月29日至12月17日,舉報人多次撥打該部公務員二處電話,多數未接通,接通后均以“工作人員外出”“需向上級匯報”等理由暫緩處理;9月21日,該部門表示“大同市回復可作為省級反饋”,未履行監督督辦職責。
駐大同市教育單位紀檢監察部門拒絕電話舉報,要求提交書面材料,而舉報人因重病手抖無法獨立書寫,12388熱線多次未接通,形成“溝通無門”困境。
三、爭議焦點:權力關聯是否影響案件推進?
本案12年未獲明確結論,核心爭議集中在吳某娟背后疑似的權力關聯:公開信息顯示,吳某娟丈夫為大同市組織部門干部五部門領導閆某峰,負責干部管理工作,外界推測這一關聯可能是其未被追責且晉升的重要因素;大同市組織部門、市紀委監委此前的回應,未正面回應“招錄資格填報問題”“相關款項往來”等核心,僅以“文藝學屬漢語言文學二級學科”答復;山西省組織部門將問題轉回地方的處理方式,被質疑地方履職監督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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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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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人提供)
結尾:公眾期待明確回應,捍衛招錄公平
截至發稿,山西省組織部門仍未就“19個工作日溝通不暢”“舉報信息疑似泄露”“履職監督缺位”等核心問題作出正式書面回應。網友重點關注“受賄者受懲、相關人員未被追責”的反差,對公務員招錄公平性提出疑問。
《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公務員法》均明確,公務員招錄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應依法擔責。吳某娟報考中“學歷專業填報不一致”“相關款項促成招錄通過”等行為,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溝通不當、舉報信息保密不到位等問題,均與法規要求存在對應關聯。
這起案件關乎公眾對招錄制度公平正義的信任。12年間,舉報人歷經家庭變故、至親離世、健康惡化,相關爭議仍未解決;法規條款明確,但執行推進滯后。公眾期待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介入核查,厘清事實與責任,完善招錄監管流程,破除履職障礙,捍衛“逢進必考、擇優錄用”的公平底線。公平正義不應在漫長等待中缺位,本媒體將持續關注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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