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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網絡
2月22日,廣東潮州一對夫妻帶著孩子在橋上時爆發激烈爭吵。爭執中,男子竟將懷中的年幼孩子扔進河里,孩子母親見狀立刻跳河施救,男子隨后也跳入河中,留下另一個孩子在橋上大哭。最終,路過的群眾合力將三人救起,孩子暫無生命危險。(2月23日新晚報)
身為父親的男子,因為家庭瑣事吵架,居然將懷中的親生嬰兒狠狠扔到河里。如果不是有路人拼命相救,可能三條人命就沒了。
有人罵這個男人畜生不如、不配當爹,有人說要嚴懲,有人說要反思情緒管控,還有人說要保護孩子。這場悲劇,其實不是“情緒失控”那么簡單,也不只是這個男人的惡,更藏著不少人都有的、被忽視的致命問題。那就是把最壞的脾氣留給最親的人,把孩子當成自己的“私有物”,甚至當成發泄情緒的工具。
夫妻過日子,難免有矛盾、有爭吵,尤其是外地務工帶兩個孩子,壓力大、瑣事多,心里難免憋著火。可再難、再氣,也不能拿無辜的孩子下手啊!那個嬰兒連話都不會說,連危險都不懂,他做錯了什么?為何要承受親生父親的致命一拋?
更讓人揪心的是,很多人都有這樣的通病:在外面對陌生人客客氣氣、忍氣吞聲,回到家里,就把所有的負面情緒、所有的戾氣,都撒在自己的家人身上。總覺得“家人就該包容我”“我氣壞了,發泄一下怎么了”,卻忘了,家人尤其是孩子,才是最經不起傷害的人。
不少人在呼吁“情緒管控”,可我覺得,這背后更該反思的,是我們對“家庭”“對孩子”的認知。這個男人敢扔孩子,本質上是覺得,孩子是他生的,他想怎么樣就怎么樣。他把孩子當成了自己的附屬品,而不是一個有生命、有尊嚴、需要被保護的獨立個體。
還有人說他可能喝醉了,可醉酒也不是免責的借口。喝醉了,能忘了自己是個父親嗎?能忘了扔下去的,是自己的親生骨肉嗎?說到底,是他骨子里的自私和冷漠,是他對生命的漠視,讓他在情緒上頭的那一刻,丟掉了最基本的人性。雖然該男子隨后也跳入河中,但無法洗白他的殘忍。他將完全沒有自救能力的嬰兒扔進河里,必然知道會導致嬰兒死亡,涉嫌故意殺人未遂,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對于現場的路人,我們則應為之點贊。他們沒有當“吃瓜群眾”,而是挺身而出,最終挽救了三條人命,讓這場冰冷的悲劇,多了一絲溫暖。可點贊之后,更該清醒:我們不能只靠路人的善意,去拯救那些被父母傷害的孩子;我們更該警惕自己,別在情緒失控的時候,變成自己最討厭的人。
這場悲劇,給所有為人父母、為人伴侶的人,敲了一記響鐘:家庭不是情緒的戰場,孩子不是發泄的工具;脾氣可以有,但底線不能破;再難再苦,也不能傷害最親的人。(文/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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