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了三十多年,總結出一個離譜到能上故事會的天賦:我追過的女生,最后都和幫我遞情書的兄弟,在一起了。
兩次,不多不少,一次高三,一次大一軍訓,精準踩坑,次次中招。說出來你們可能不信,我當年親手給自己做了兩回嫁衣,最后連塊喜糖都沒混上。
![]()
故事要從2008年說起。上半年我還在高三的題海里熬著,高考的壓力壓得人喘不過氣,唯一的光,是隔壁班的那個女生。
課間操我總故意慢半拍,就為了看她扎著高馬尾跑操的樣子;放學繞遠路跟著她走兩條街,看她推著自行車進了家屬院才肯回頭;熬了三個通宵寫情書,翻來覆去改了十幾遍,抄了滿滿半頁周杰倫的歌詞,連落款都緊張得描了好幾遍。
可我那時候是真慫,連當面遞出去的勇氣都沒有。思來想去,找了班里跟我玩得最好、最能說會道的哥們,拍著他的肩膀說:“兄弟,幫個忙,把這個給隔壁班XX,幫我探探口風。”
他滿口答應,我還傻乎乎地請他吃了頓校門口的炸串,千叮嚀萬囑咐,一定要親手交到她手里。
結果呢?一個星期不到,我放學就看見他倆手牽著手,并排騎著自行車,有說有笑地從我身邊過去了。
我站在原地,手里還攥著剛買的、本來想送給她的冰鎮汽水,整個人都懵了。那種感覺,就像高考前背了半年的知識點,進了考場才發現,自己坐錯了考場。整個高三剩下的日子,我都繞著他倆走,連課間操都不敢抬頭,生怕撞見那畫面,情書里寫的每一句話,都成了扎在我臉上的尷尬。
我以為吃過一次虧,總能長記性。可誰能想到,下半年剛進大學校門,我就又在同一個坑里,摔得結結實實。
2008年的九月,大學軍訓,太陽毒得能扒層皮,我們天天穿著迷彩服站軍姿,曬得黢黑。隔壁方陣有個女生,笑起來有兩個梨渦,休息的時候總坐在樹蔭下,抱著礦泉水瓶安安靜靜的,一下子就撞進了我心里。
那時候剛上大學,大家都還不熟,我又犯了慫,不敢自己上去要QQ號。轉頭就找了她們班一個看起來特別老實、話不多的男生,遞了瓶冰紅茶,說:“兄弟,幫個忙,幫我給你們班XX遞個紙條,幫我要個QQ號。”
他也滿口答應,我還特意跟他說,就說是我想認識,別搞錯了。
![]()
結果呢?軍訓還沒結束,我就在學校食堂,看見他倆面對面坐著吃飯,女生還給他夾菜,笑得一臉甜。
更離譜的還在后面。那哥們后來總拉著我去學校門口的小吃攤喝啤酒,一杯冰啤酒下去,就開始跟我吐槽,說那個女生太粘人了,天天要他陪著,不上課也要發消息,晚回兩分鐘就鬧脾氣,說煩死了,早知道不追了。
我坐在對面,啃著烤串,聽著他吐槽我當初小心翼翼放在心尖上的人,心里像被什么東西扎了一下,又酸又澀,想罵他,又覺得自己像個天大的笑話。
我那時候總覺得自己運氣差,是個天生的紅娘體質,幫誰牽線都能成,唯獨自己不行。可后來發生的事,更讓我覺得青春這東西,荒誕得像個劇本。
![]()
我讀大二的時候,某天刷QQ空間,突然刷到了高中那個女生的動態,是她抱著寶寶的照片,配文是“歡迎小家伙來到這個世界”。她結婚了,老公不是當年那個幫我遞情書的同學。
又過了幾年,大學畢業,當年軍訓湊成的那對,也分了手。男生去了別的城市發展,女生的QQ頭像,再也沒在我的列表里亮過。
原來我費盡心機、慫得不敢開口的喜歡,我耿耿于懷了很久的“背叛”,到最后,不過是他們青春里一段無疾而終的插曲,連主角都換了人。
現在三十多歲了,再回頭看2008年的這些事,不尷尬了,也不怨了,只覺得那時候的自己,傻得可憐,也傻得真實。
我那時候總以為,喜歡可以找個人幫忙搭橋,可以找個人替我開口,可后來才明白,喜歡這件事,從來沒有中間商賺差價的道理。你連站到她面前,堂堂正正說一句“我喜歡你”的勇氣都沒有,憑什么擁有她的喜歡呢?
那兩次翻車,不是我運氣差,是我從一開始,就把自己的喜歡,交到了別人手里。
我們這代人的青春里,大概都有過這樣的時刻吧。有過不敢說出口的喜歡,有過笨手笨腳的試探,有過現在想起來能笑出聲的傻事,也有過藏在心里很多年的遺憾。
不是所有的喜歡都要有結果,也不是所有的青春都要圓滿。那些傻事,那些尷尬,那些沒說出口的話,最后都成了我們長大的證據。
你們青春里,有沒有干過這種離譜到能記一輩子的傻事?評論區聊聊,讓我知道我不是一個人[捂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