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號早上,合肥的杜女士一覺睡醒,餓著肚子進廚房,當場就懵了。頭天晚上蒸好的七個饅頭,只剩四個,她特意鹵的一大鍋菜,連鍋帶肉,整個沒了。那是她準備吃幾天的口糧,就這么被端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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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氣又餓,也沒多想,直接跑去派出所報警。等她坐到派出所里,把這事從頭到尾講了一遍,說著說著自己先笑了。屋子里原本在辦事的民警,還有來調解糾紛的群眾,全被她這個“離奇遭遇”逗得哈哈大笑。更逗的是,本來在隔壁調解的一對夫妻,正吵得臉紅脖子粗,聽到這邊的笑聲,居然停下來不吵了,也跟著樂。
杜女士后來說,當時氣已經消得差不多了,感覺這事說出來確實有點滑稽。讓她完全沒想到的是,民警聽完了沒急著立案,反而招呼她坐下來,說正好到飯點了,一起吃點,還特意強調要自掏腰包買兩個鹵菜,把她丟的那鍋補回來。杜女士當時就感動了,端著碗說了句“吃上警察叔叔的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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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酵以后,評論區挺熱鬧。有人調侃這個小偷有點意思,七個饅頭只拿三個,還給留了四個,是不是覺得全拿走不厚道。有人猜,大過年的不偷錢不偷貴重東西,專偷吃的,估計是真遇上難處了,餓了才下手。還有人注意到那個細節,鹵菜是連盆端的,盆又不值錢,圖的就是那口吃的。
也有網友較真,問這不算盜竊嗎,怎么不立案,反而請客吃飯。其實這里頭涉及一個執法邊界的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解釋,盜竊要構成刑事犯罪,一般有個金額門檻,多數地方是一千到三千以上。幾個饅頭一鍋鹵菜,哪怕算上盆,也夠不上這個數。夠不上刑事案,不代表不管,真要查也能處理。但問題是,這類事還得看實際情況,比如嫌疑人到底是什么動機,損失到底多嚴重。綜合評估下來,這事確實屬于情節顯著輕微那一類。
基層派出所每天處理的警情,有丟手機的,有夫妻打架的,有喝多了睡街上的。像這種丟口糧的,說大不大,但確實讓人窩火。民警選擇不按流程走,而是把人拉過來吃頓飯,其實是在用另一種方式解決問題。法律不是只有立案處罰這一把尺子,在那些夠不上刑法的微小角落里,執法的溫度往往就體現在這種細節上。
這事最打動人的不是那頓飯,而是那個場景本身。一個女的餓著肚子跑來報案,說的是丟了幾塊錢的東西,屋子里沒有一個人覺得她小題大做,沒人笑話她不該來,反而都在聽,聽完還笑了,笑完之后還拉她吃飯。那種笑不是嘲笑,是那種街坊鄰居聽你說倒霉事,忍不住樂一下,然后順手遞雙筷子給你那種笑。
那個原本在調解糾紛的夫妻,聽到這邊笑聲,停下來不吵了,也跟著樂。這個畫面特別有意思。本來在互相指責的兩個人,突然被一件更荒誕的事打斷,暫時忘了自己在吵什么。杜女士用她的倒霉事,無意中把那對夫妻從情緒里拉了出來。她自己也在派出所,從一個餓著肚子的受害者,變成一個端著碗吃飯的人。
杜女士那句“吃上警察叔叔的飯了”。她說的不是“警察同志”,是“警察叔叔”,是小時候遇到麻煩會下意識喊的那個稱呼。成年人遇到事,能重新用上這個稱呼,說明那一刻她確實覺得自己被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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