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相信大家都刷到了這一樣的一個視頻,湖南益陽。一個女子打點滴時,突然就抽搐了起來,還伴隨著嘔吐。
她的丈夫守在她旁邊手足無措,趕緊抱緊她。就短短幾分鐘的時間,女子就沒命了。在搶救失敗后,家屬想要看她的尸體遭拒絕。
醫院說愿意賠償家屬11萬,家屬拒絕了這一賠償方案。因為死亡的女子,根本沒有什么大病,本不應該死的,就是因為扁桃體發炎,來打點滴。
結果連命都沒了,這一來就再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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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死者丈夫講述,他的妻子是喉嚨痛,扁桃體發炎。他們想著也不是大毛病,可看可不看,不過為了緩解妻子痛疼痛的癥狀,讓她盡快好起來,他們決定還是去打點滴。
認為輸液兩次,應該就能好起來。
來到醫院掛號后,讓他們沒想到的是,護士打吊水前,什么都沒有詢問他們。也沒有問,是否有過敏的藥物?這和往常看病,有點不一樣。
護士就直接給他們掛了頭孢曲松的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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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也是大意了,沒有告訴護士,妻子頭孢過敏。護士扎針輸液后,就離開了現場。大概4秒鐘后,女子身體開始不適,出現惡心,喘氣不均勻,嘴唇發紫,還伴隨著嘔吐的現象。
丈夫被嚇壞了。
丈夫一邊摟著妻子,一邊呼喊護士。
護士不緊不慢的走過來,將輸液瓶子的針頭拔掉,直到此時護士還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按理說護士應該懂得一個常識問題,就是藥物過敏性休克,是有一個黃金4分鐘搶救時間。
若是他們及時搶救,根本不會死人,可是,這個最后的時間,被錯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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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醫生趕過來,給女子做心肺復蘇,開始實施搶救工作時,已經救不過來了。當丈夫被告知,妻子死亡時,他簡直不敢相信。
剛才還好好的妻子,就這樣沒了?
他們就是打個點滴,也不是什么致命的大病,怎么人就沒有了呢?他想要看看妻子,本來不應該如此死亡的妻子,更不應該死亡的妻子。
可是,被院方拒絕探望。
院方一直在找理由,推卸責任。拒絕讓他們看尸體,也是怕他們找到院方失職的證據。人死不能復生,醫院愿意跟他們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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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給出的折中方案, 就是愿意賠償給他們11萬。
11萬就想要買一條人命?那可是一個大活人呀。是你們的失責,導致人員的死亡。家屬不能接受這個方案。畢竟導致這個事故發生的原因,完全都是醫院的責任。
正確的方式,正規的醫院和醫生,在輸液前都會問病人,是否有過敏藥物?甚至都要做皮試,若是發現藥物過敏,專業的人應該知道,針頭是不能拔的,那是患者唯一能救命的通道,直接換上“解藥”,就可以避免這個悲劇了。
可惜的是,這個護士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錯誤,哪怕有一個地方,按照正規程序操作,都不至于造成這樣的后果。
所以女子的死亡,絕對是護士的責任,是醫院的責任,他們應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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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情的經過,一經曝光,被推上熱搜,還有監控錄像。大家都為死去的女子,感到惋惜。都認為醫院尤其是這個護士,太不專業了。
這就是草菅人命呀。
希望能夠嚴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給死者和死者的家屬,一個徹底的交代。再就是若是醫院制度不完善,希望能夠重視起來。
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不能害人呀。建議嚴懲相關責任人,給所有人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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