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結果作出終審判決,認定特朗普政府以《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為依據實施的全球性關稅措施超出總統法定權限,屬于違法行政行為。這一裁決本質上是美國三權分立體制下,司法部門對行政權力的一次邊界界定,而非純意識形態層面的勝負之爭。
一、裁決的核心內容
法院的判決聚焦于法律權限問題,而非關稅政策本身的優劣。多數意見明確指出,關稅與征稅權屬于美國國會專屬權力,總統無權以“國家緊急狀態”為名,繞開立法機構單方面實施大范圍關稅。《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僅適用于資產凍結、交易管控等緊急措施,并不包含征收關稅的授權。
此次投票中,支持裁決的6名大法官同時包含自由派與保守派,反對的3人均為保守派,說明判決更多基于憲法解釋與權力分立原則,而非黨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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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美國國內的影響
從國內層面看,這一裁決最直接的意義在于重新明確了國會在貿易政策中的主導地位,限制了總統單邊采取貿易行動的空間。
經濟上,相關關稅的取消將降低進口商品成本,有助于緩解國內通脹壓力,減輕制造業、零售業及消費者的負擔。但同時,已征收關稅的退還問題將帶來大量法律訴訟,給政府財政與企業帶來短期不確定性。
整體而言,判決讓美國貿易政策的制定更加回歸法治框架,行政部門的政策靈活性下降,但政策穩定性與合法性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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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全球貿易與國際秩序的影響
在國際層面,裁決客觀上緩和了由美國單邊關稅引發的全球貿易緊張局勢,減輕了美國主要貿易伙伴的出口壓力,有利于全球供應鏈恢復穩定。企業因規避關稅而調整布局的動機下降,國際貿易環境的可預期性增強。
同時,這一判決也強化了“貿易措施應基于法律與多邊規則”的原則,對單邊主義行動形成制度性約束,但并未從根本上改變美國貿易政策的整體方向。
四、特朗普政府可能采取的應對措施
判決并未禁止所有關稅,僅禁止使用IEEPA作為法律依據。因此,行政部門仍可在合法框架內調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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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用《1974年貿易法》等現有條款,以國家安全、貿易不平衡等理由實施定向關稅。
2. 推動國會立法,為關稅政策尋求正式授權。
3. 通過行政程序延遲執行判決,以爭取政策調整時間。
這意味著,美國的貿易保護傾向不會因一次司法裁決而消失,只是實施路徑將更加受限、更加規范。
五、總結
美國最高法院6:3裁定特朗普關稅違法,是一次基于憲法與分權原則的司法判決,核心在于界定總統權力邊界,穩定國內法治與全球貿易預期。它對“美國優先”式單邊行動形成約束,但并不意味著貿易保護主義的終結。
未來美國貿易政策的走向,仍將在行政、立法、司法三者的互動中繼續演進,全球貿易格局也將隨之保持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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