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法系源遠流長,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蘊含豐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華文化的瑰寶。”中央廣播電視總臺2月初陸續推出《典故里的法治智慧》系列短視頻,邀請我校法律史學研究院羅冠男教授等,從浩如煙海的法律文化寶庫中采擷歷史典故,用生動的講解帶領受眾從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中汲取營養,理解當代法治建設的深厚根基與法治智慧起源。
子產鑄刑鼎
春秋時期,鄭國人子產將刑法條文鑄造在青銅鼎上,立在街頭。曾經被貴族秘密掌握的法律。第一次以莊嚴的方式被公布在所有人面前。將法律公之于眾,究竟是會讓百姓學會鉆營取巧?還是能引導人心向善而行?羅冠男教授帶您回到鑄刑鼎的歷史現場,看律法如何走出密室,成為天下共守的準繩。
在春秋戰國之前,法律一直處于秘密或者半公開的狀態,掌握在少數貴族的手里,普通的百姓根本不知道法律的具體內容,所以經常被審判處罰了,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么事,平日生活里更得是戰戰兢兢。
鄭國是春秋時的小國,它在大國的夾縫中求生存,是四面受敵,日子很不好過。為了富國強兵,它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鄭國的執政子產進行的一項重大改革,就是在公元前536年,把新制定的法律條文,鑄在一個青銅鼎上,公布于眾,史稱鑄刑書。
根據《左傳》的記載,晉國的叔向,看到子產把刑法公布于眾,作為晉國的執政大夫,他覺得子產這么做簡直就是要亡國啊!他立即寫了一封信給子產,痛斥他的做法,認為把法律公布于眾,那么所有人都可以想法子鉆法律空子,以后犯法的事情會越來越多。民眾凡事都引用法律條文(“征于書”)來爭奪利益、為自己辯護。最終會導致社會陷入無休止的爭端,禮治秩序徹底崩塌。因為在他看來,這是治國之道的嚴重倒退。
子產并沒有爭論,在他看來,法律與刑罰一旦公布出來,就像烈火一樣,那么百姓看到烈火,觸死的人一定會減少。“民望而畏上,故鮮死矣”。歷史證明,這簇“烈火”非但未燒毀鄭國,反而形成了燎原之勢,深刻改變了中國歷史的走向。
在子產首開先河后,公元前513年晉國也“鑄刑鼎”,將范宣子制定的刑書公之于眾。盡管孔子也對此進行類似的批評,但潮流已不可逆轉。到戰國時,李悝著《法經》,商鞅“徙木立信”明示法令,公布成文法成為各國變法的普遍做法。
將法律鑄在青銅鼎——這一象征國家權力的神圣禮器上,意味著法律從貴族密室的“家法”,變成了國家的“公器”,極大地推動了法制的進步。鑄刑鼎,鑄就的不僅是條文,更是古代法制發展上的巨大一步。中國法律一步步從神壇走向人間,從秘密走向公開,為之后的法典發展奠定了基礎。這一傳統也深深嵌入我們的文化基因,使得“公布周知”成為后世任何一部法律生效的必然前提。這種傳統一直延續到今天,新中國成立以來,法律不僅公開,立法過程也有了全民的參與。普法教育更是成為國家的重要任務。從學校里的法治教育課程,到社區里的普法宣傳活動,從線下的法律講座到線上的普法短視頻,各種形式的普法教育讓法律知識走進千家萬戶,使公民能夠更好地了解法律、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子產那“像烈火”的比喻,歷經兩千五百年,其光芒仍未熄滅。在現代社會,法律如同那永不熄滅的火焰,照亮著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守護著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引導著人們的行為,為社會的和諧穩定提供堅實的保障。
皋陶和獬豸
法院門前為何矗立著一尊形似麒麟、頭頂獨角的石獸?它是誰?又為何擔負起守護法律殿堂的使命?羅冠南教授帶您一同探尋獬豸與司法始祖皋陶的傳說,看上古神獸如何詮釋中華法治的獨特智慧。
皋陶被認為是中國最早的司法官。舜即位后,面臨內憂外患,任命皋陶為掌管刑獄的司法官。據說他長著一張鐵面無私的臉,讓人望而生畏。相傳,皋陶養著一只神獸獬豸,根據《山海經》等書的描述,獬豸的體形大者如牛,小者如羊,外形酷似麒麟,卻擁有更加獨特的特征。它全身覆蓋著濃密黝黑的毛發,雙目明亮有神,仿佛能洞察世間萬物。最為引人注目的,是獬豸額頭上那根尖銳而挺拔的獨角,這不僅是它身份的象征,更是其力量的源泉。每當案件有疑點無法決斷的時候,皋陶就把獬豸放出來,如果這個人有罪,獬豸就會用角去頂他。
然而,獬豸最著名的一次“出場”,并非在皋陶身邊,而是《墨子》一書中一場歷時三年的棘手官司。齊國大臣王里國與中里徼因糾紛激烈爭執,從朝堂吵到鄉野,足足“訟三年而獄不斷”。齊莊君被攪得焦頭爛額,萬般無奈之下,決定訴諸古老的“神判”之法。二人應允后,在社壇前掘坑設祭,宰羊取血,先由王里國上前宣讀誓詞,他坦然陳述完畢,安然退下。輪到中里徼時,他的誓詞剛念到一半,一旁躺臥的神羊突然奮起,用角猛撞其腿,中里徼當即跌倒。羊仍不罷休,追頂不止,仿佛神靈附體般將他抵在盟誓之處,直到斷氣。這一駭人而戲劇性的結局,為這樁三年的懸案畫上了句號。神羊“起而觸之”的舉動,正與關于獬豸“觸不直者”的描述完美契合。
即使有獬豸存在,皋陶也深感糾紛的解決需要明確的規則。他參考日常審判經驗,開始制定系統的法律,在舜三年的時候,制定了刑法,這就是皋陶制律。據說,皋陶的法律以“明刑弼教”為原則,即用刑罰輔助教化。傳說皋陶每定一條律法,都要反復權衡。他說:“律法如天平,一端是秩序,一端是仁恕,稍有偏差,便會傷及無辜或縱容罪惡。”
曾經有人質疑皋陶的判決過于仁慈。皋陶答道:“法律不應只是懲罰的工具,更應是教人向善的指南。判案要究其初心,察其本意。”皋陶的這些立法原則和審判智慧,成為后世法治的基石。他被尊為“中國司法始祖”。而獬豸這只神獸,甚至成為古代“灋”字的一部分,也經常出現在歷朝的官員輿服當中,深刻地影響了中國古代社會的法律制度和文化傳統。法院門前它的雕像,獨角向天,象征著公平與正義。
從皋陶制律開始,法律從來都不是冷冰冰的條文,更是對人性深刻理解的結晶;在司法中,公正不僅需要智慧辨識真偽,也需要仁心衡量輕重。法律的終極目標不僅是定分止爭,更是通過每一次充滿理解與溫度的裁決,引導社會向善、守護世道人心。這或許,正是皋陶與獬豸留給我們最寶貴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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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微信【第20260220期】
內容來源:央視社會與法頻道
編輯:許馨元
責任編輯:師增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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