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jié)臨近
當“催婚”成為不少年輕人
返鄉(xiāng)后的“必修課”
一種新型應對方式出現(xiàn)了
花錢租個對象
帶“另一半”回家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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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現(xiàn)代快報,近日,記者發(fā)現(xiàn)在某二手交易平臺,有多個商家提供演員假扮情侶的業(yè)務,頁面顯示有上百人詢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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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位商家表示,根據(jù)地區(qū)不同、日期長短、交通是否便利等報價也不同,除夕當日為1500元一天。
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在某二手交易平臺聯(lián)系了一位商家,在簡單說明“需求”后,對方很快回復:“3000元一天”,并強調都是專業(yè)的“生活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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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注意到,在社交平臺搜索“租女友”關鍵詞,平臺會在置頂位置提醒“請謹慎甄別內容信息,注意個人安全”。在二手交易平臺搜索,也無法直接搜索到商品,而是要換成“過年”“催婚”等相關搜索詞。
平臺客服回應稱,如果認為商家提供的服務有問題,可以向平臺進行舉報,會有專業(yè)客服跟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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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提醒
或存在人身安全風險
對此,江蘇中慮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滕尚麗表示,這樣的交易存在風險可能出現(xiàn)人身安全問題,此外也可能引發(fā)經(jīng)濟糾紛。
首先,人身不能作為租賃標的,以“人身租賃”為標的協(xié)議不受法律保護。
其次,租友存在人身安全風險和財產風險,比如雙方互不了解,陌生異性獨處、同宿、返鄉(xiāng),易發(fā)生性侵、猥褻、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人身安全風險,被租方返鄉(xiāng)后人生地不熟,遇險難求助。
滕尚麗強調,需要注意的是,“租賃方”提前打款后,如果對方失聯(lián)、不履約、中途離場,無合同難追回錢款。合同無效,發(fā)生糾紛法院難以支持。服務完成后,租方如果賴賬、克扣費用,提供服務一方也很難維權。
此外,父母等親戚給的紅包、見面禮、貴重禮物,在法律上視為贈與;無提前約定,被租方有權不返還,極易引發(fā)家庭矛盾與訴訟。因此,從法律與安全角度,律師不建議“租友過年”。
對此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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