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4月22日下午6時30分到4月23日上午10點左右已經差不多十四、五個小時了。女教師張玉琳,面對著七歲的小女兒張小鳳,仍然是咬牙切齒。從打、咬、罰跪、捆綁、勒吊,一切手段都用上了,這小家伙就是不招,一口咬定錢不是偷的,是從“爸爸風衣口袋里拿的。”可是,丈夫陳軍矢口否認風衣口袋里有錢。
偷盜,而后還扯謊,這還得了!
張玉琳現在的全部動機就是要“教育”女兒說出真話來。
小小的女孩子,硬得就像電影里的八路軍,這更使張玉琳氣憤了。總要叫你張開嘴!她下定決心。
張玉琳將傷痕累累的張小鳳又用木板條打了一陣后,見張小鳳還用腳亂蹬,便用尼龍絲網兜捆綁住那一雙腳,惡狠狠地用嘴去咬那一雙幼小的雙腿。直到張玉琳自己累的氣喘吁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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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鳳不動了,靜靜地躺著,不哭,不叫,也不再反抗。
張玉琳這才發現問題嚴重。
她一把抱起女兒,就往樓下跑。她清醒地知道,附近就是滁州市電業局職工醫院。
所有的醫生都感到驚奇,是誰怎么會這樣兇殘,將一個七歲的女孩子折磨成這種樣子!醫生們幾乎是含著眼淚在搶救孩子。
可是,晚了。張小鳳的呼吸和心跳都停止了。
可是張玉琳似乎無法接受這個現實。
她把女兒抱得緊緊的。臉貼著臉,歇斯底里地哭叫著:“女兒啊……媽媽對不起你!對不起你呀!”
她已聽不見周圍人們的議論。用嘴對著女兒的嘴,想把那已經飄逝的靈魂哭喊回來。
孩子又被送到滁縣地區第一醫院門診部搶救,但是經診斷,確定張小鳳已經死亡。
這個僅僅在人世生活了七年的小生命,再也沒有反應了。她也用不著費心去判斷這哭喊的真實度了。
群眾的議論是多種多樣的。
“虎毒都不食子哩,這女人比老虎還狠毒!”
“現在后悔,來不及了!”
也有的說:“畢竟是母親,聽聽哭得多傷心。”
反駁者說:“全他媽是假的,裝相給別人看!”
……憤怒的人們,甚至呼喊著要打死這個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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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市公安局接到群眾報案:
1、滁縣瑯琊山銅礦中學教師張玉琳將自己親生女兒張小鳳打死。
2、中學教師張玉琳將別人寄養在她家的小孩張小鳳打死。
究竟是“親生”還是“寄養”,似乎暫時還不重要,要緊的是人被打死了。
市公安局立即出動,邊與銅礦保衛科聯系。邊去現場調查。
案子的調查并不復雜。
先是尸檢。
左眼結膜充血,外側結膜出血、左前額皮下淤血三處,右前額皮下淤血一處;鼻子上部皮下淤血,口唇周圍至下頜部均有散在性皮下淤血,大小不等達十處;頸前部喉結略上方有條狀索痕……
從頭部至頸部、至四肢、至踝關節、至大拇趾、至足跟中心,全是傷痕。
法醫一一檢驗,并一一拍照取證。
一個七歲的孩子,怎么會招致這樣的仇恨,這樣的折磨。
難道誰能相信這些罪惡的“杰作”會出自母親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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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很快弄清了全部案情。
1990年4月22日下午6時30分左右,從馬鞍山參加函授學習返回家中的中學女教師張玉琳,聽丈夫陳軍說七歲的女兒張小鳳在家偷了錢,便審問女兒錢是從哪里偷的。
張小鳳說:“是從爸爸風衣口袋里拿的。”
張玉琳找丈夫陳軍對質。陳軍否認口袋里有錢,還懷疑女兒從書櫥里的書包里拿過錢。
丈夫說的當然是真理。張玉琳一抬手就給了張小鳳兩個耳光。又問:“錢是從哪里來的?”
張小鳳仍不改口:“從爸爸風衣口袋里拿的!”
當張玉琳判定張小鳳是在扯謊之后,暴力便開始了。
她從廚房拿出一根長40公分的劈柴棍向張小鳳的腿部連續猛打,直到木棍斷了才住手。然后是腳踢。小鳳從臥室逃到客廳,總逃不脫女中學教師那有力而準確的雙腳,有幾次竟被踢倒在地。
晚飯自然是免了,接著是罰跪、罰站,直到夜里10時,陳軍將女兒帶到自己床上睡覺,“戰斗”才告一段落。
張玉琳卻打出了情緒,遲遲不能入睡,深夜,又從床上將小鳳拽起,推進廚房,罰跪在小板凳上。
清晨,張玉琳一起床,便聽見廚房里有拖鞋的響聲,便責問小鳳在搞什么,張小鳳說:“上廁所!”張玉琳哪會相信一個“小偷”、一個“小騙子”的話呢。
拳打腳踢又開始了,張玉琳又用塑料拖鞋抽打小鳳的嘴和下頜。邊打邊再追問昨晚的話題,女兒仍然咬定錢是“從爸爸風衣口袋里拿的。”
張玉琳聽到這種回答更有氣,就像瘋了,對打倒在地的張小鳳,惡狠狠的咬她的手、下頜和胳膊。
后來,人們從法醫尸檢報告中的那些照片上,看到這些殘忍的傷痕,還感到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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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讓女兒“招供”。張玉琳當了這么多年老師就不信征服不了一個小孩子!可是,當了這么多年教師的張玉琳,竟愚蠢和無知到只有動武。
張玉琳用帆布皮帶交叉著勒住張小鳳的脖子,直到她聲音嘶啞才放下。
仍然無招。
張玉琳又用帶子捆住女兒的雙手,并找來塑料繩子,從被扎著的兩腕之間穿過,把小鳳懸空吊在臥室門頭上。小鳳被吊起來后,掙扎呼喊,張玉琳先用木板條打她的腿腳,后來怕鄰居聽見哭叫“影響不好”,便找來小鳳的衣衫將她的嘴捂住。
這一切情景,也許人們還能從敵人審問共產黨員的電影鏡頭里看到,可這里是中學女教師在審問她的女兒。
八點多鐘,張小鳳的父親陳軍要去上班了。
張小鳳也許覺得這是唯一可以救她的人。只要爸爸說一句“是的”,承認她是從風衣口袋里拿的錢,媽媽也許就會罷休了;或者,只要他有一點憐憫心,勸說一聲母親,哪怕是為了妻子自己的健康也好,女教師也許就罷手了。
張小鳳小小的心靈里意識到了這些,就央求爸爸把她放下來。
滁縣地區電業局的調度、工程師陳軍,對這一切,卻漠然視之。他照樣吃飯,照樣睡覺,現在又照樣去上班。或者,在寫字臺前,他照樣與同事們談天說地。他沒有理會女兒的請求,很瀟灑地出門上班去了。
陳軍一走,張玉琳又重復她的“老節目”,繼續用木條抽打張小鳳。
還是無招。
你得承認,一個七歲的小女孩怎么會這么堅強,也許她還沒學會說謊,還不懂得“光棍不吃眼前虧”的道理,也許,她對這個家庭,對她所體驗到的短短的人生,已經絕望了,她竟能忍受住這樣的折磨,直至死去。
人們無法相信,一個親生母親會對女兒下這么狠的毒手!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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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來,機關單位學校的領導群眾,都知道張玉琳老師抱養了別人的一個小女兒,如今小女兒已經七歲,上了學前班,很是清秀、聰明的一個小姑娘,可現在怎么又成了“親生”女兒。真弄不清這葫蘆里是什么藥。
張玉琳四十四歲了。她的經歷和同時代的青年男女大致相同。1966年初中畢業;1968年下放到定遠縣肖巷大隊擔任了青年團的工作,1970年公社保送她上了“五七大學”,當過文科班長,一年半之后畢業回肖巷中學當語文教師,因為一貫表現積極,榮任了校“革委會”委員。此后,時而去短期學習,時而又下鄉社教,直到1978年才到瑯琊山銅礦中學當了老師。
老實說,在哪個極左思潮泛濫的時代,張玉琳以積極上進,迎合了時代的需要。她好強,不愿意被時代淘汰,也不愿意被人瞧不起,這樣,“左”的思潮就在她的腦海里牢牢的占據了地盤。但她畢竟還只是個農村教師,農村一些落后與愚昧的東西,又深深扎根在心中。
1982年7月,學校組織教師外出旅游,也許是明山秀水的陶冶,也許是心曠神怡的歡樂,不久,已經有了一個兒子的張玉琳又懷孕了。張玉琳為突然到來的這個生命暗暗欣喜,要是再有一個女兒該多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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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清醒地知道,要生這個第二胎無論如何是計劃生育政策所不允許的,怎么辦。一個母親原始的欲望與理智發生了沖突。
她找丈夫商量。丈夫回答很冷漠:“隨便。”
這種回答,不像一個負責任的丈夫。在最需要支持的時候,丈夫撒了手,張玉琳便開始給自己找理由,她太想要一個女孩子了。她便原諒自己,自己給自己尋找理由,留下這個孩子:“兩個孩子好養”。“自己曾經流過兩次產,出血很多,太危險!”
偏偏在這時,她收到了一封匿名信,很短,卻令人震動,信上說:“你不要再和你丈夫鬧了,你是黃臉婆,他不想要你了,要和你離婚。”張玉琳像一下子清醒了,難怪丈夫總說忙,有時回家很晚,有時夜不歸宿,原來如此。她不想弄清這位“知情人”是在誣陷還是在挑撥。總之,當時,更堅定了她要這個孩子的決心,“就是離婚,也可以分一個孩子呀?”
開始,張玉琳沒有什么妊娠反應,依舊上班、講課,可是隨著時間推移,肚皮畢竟瞞不過眼睛,人們的懷疑越來越多,生性好強又愛面子的張玉琳思想包袱也越來越重。她決心參加“超生游擊隊。”
1983年春節,張玉琳回到娘家,去醫院查體查出腎炎,她便將病假條給了丈夫,讓他去學校請下長假。
可是娘家人多數是國家干部,也有從事計劃生育工作的,便勸張玉琳流產,別因小失大,違犯政策,更有人干脆寫信向學校揭發了她,學校三番五次拍電報催她回校,還派人來找她,巧的是張玉琳正好外出。
張玉琳只好又逃到鳳陽臨淮鎮,住在表姨家。姨娘仍然勸她流產,可是時近臨產,無法再做手術。
張玉琳記得很清楚,1983年4月28日0時5分,張小鳳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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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愿以償,是個女兒。張玉琳不敢在醫院用自己真名,便冠以母親的姓叫戴玉琳。無論如何,她太愛這個女兒了,她為她四處奔波,為她冒著受處分,丟前程的風險,這個超生女兒,不僅給了她心理上以安慰,還讓她似乎看到了遙遠未來的希望。至少,眼前也許會給平淡、乏味到極點的家庭生活以生機。因為出生在鳳陽,就取名“小鳳”,不敢繼承父親“陳”姓,就和母親一姓,叫張小鳳吧!
張小鳳,一個多災多難的名字,便和這一塊多災多難的土地聯系在一起,并且開始了她短短的多災多難的人生途程。
張小鳳無疑是張玉琳和丈夫陳軍的親生子女,但這孩子一到這個世界上便如同一個見不得天日的“私生子”東躲西藏。
生完了孩子,張玉琳沒有再回臨淮姨娘家去休息,姨娘把她安排在鳳陽街上的一個旅館里暫時住了一夜。條件是很艱苦的,然而為了這個孩子,她能忍受。
第二天,她娘家的表妹蔣道華來了,就把孩子接到她家去住。當天,張玉琳就趕回滁州去。學校領導聞訊便到家里來看望她。領導問罷她的身體,批評她超假。張玉琳看著領導那一副誠懇的樣子,心里確實有些感動,幾次想講出自己生了孩子的事,可是話到嘴邊又咬住了。
銅礦是整個滁州地區的計劃生育先進單位,要是張玉琳超生砸了先進,領導、群眾還不吃了她;再說,張玉琳過去哪件事不走在前邊,她不能說出這件事,毀了集體,也毀了個人。
由于生產之后,休息不好,營養也跟不上,整整一個月流血不止,學校因為她違犯紀律,又要她停薪檢查,家庭的經濟壓力使張玉琳必須工作,必須上班,鑒于她平時表現尚好,學校只給了一個內部處分,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雖說不敢承認自己生了一個女兒,可作為母親,總不能忘記這個事實,那一塊血肉雖不在身邊,卻還是連著骨頭連著心。她記著女兒的滿月,帶著食品,帶著錢,到遠在定遠的山區里,悄悄盡一點母親的愛。為了不讓人知道,不耽誤工作,她當天去,當天回,可心里沒有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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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為了給孩子找到更好的生活環境,孩子又幾次轉移,母女總是偷偷的見面,而見面時又不敢吐露真情,那情景每個做母親的都可想而知。
天長日久,思念孩子的夢,總不斷地在折磨著張玉琳。她想接孩子到自己身邊來,可又怕……而且丈夫也不同意,為此他們夫妻也常常鬧矛盾。
就這樣一直持續到1985年秋天。她們才把張小鳳接回家來。
張小鳳終于回到了自己父母的身邊。這孩子對一切都新鮮。可她弄不明白,為什么媽媽讓她喊自己“大姨”,又要喊爸爸為“大叔”。為什么呢?那時她才四歲,她還不懂。他們一邊說是自己的親生父母,可一邊又不讓她對外人講。她只好在這個家庭里喊“大姨”,“大叔”?!也許張小鳳到死也沒有弄清到底是“爸爸”“媽媽”,還是“大媽”“大叔”。她一生下來,就一直被這個“謊言”所籠罩著。
外邊的人也由此知道,張玉琳家寄養了一個小女孩。“張玉琳真不錯,給她管吃,管穿、還管她上學。”1990年9月,張小鳳和別的孩子一樣歡歡樂樂背著書包到工交小學去上學前班了。報名的時候,陳軍告訴老師:張小鳳是他們收養一個離異了的親戚的孩子。
張小鳳這個“收養”的孩子之謎底,一直到1991年4月23日,張小鳳慘死在張玉琳的手里之后,人們才知道。原來那是她的親女兒。這個虛偽的女人啊,這個不幸的孩子啊!
證人證言、物證以及法醫鑒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被告人張玉琳亦供認不諱。
根據人民檢察院的公訴,滁州市人民法院認為張玉琳,無視國法、采用粗暴、殘酷的手段毆打親生女兒,并致其死亡,業已構成傷害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第六十條之規定,判張玉琳犯故意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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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打死女兒,早已沸沸揚揚,滁州市地方不大,早已是人人皆知。這等母親,怎會引起人們同情?許多人估計張玉琳不是死刑,也得無期,“槍斃了也不解恨。”一聽法院只判了九年,便使一些人大為不解。活生生打死一條人命,又是一個無知無識,無拳無勇的孩子,才九年,便宜了這女人!
張玉琳卻是不服,倒不是判九年多少的問題,不服這“故意傷害”幾個字,一份份的申訴書,說是冤枉。
張玉琳認為她打女兒全是為了“愛”,是想教她學好,不甚失手。在拘留所,她每日以淚洗面,痛不欲生,經受著一個母親獨有的煎熬。
她在申訴書里寫道:“做母親的,誰愿意打死自己的孩子……我也是一個十幾年的教師了,連自己的孩子都教育不好,怎么有臉面去教育別人的孩子呢,一種自尊心和責任心,我對孩子的缺點非常重視……”
的確,張玉琳對自己的家庭以及孩子是費盡心血的。用她自己的思維方法她的確是想不通。從張小鳳出生起,為了使女兒的生活條件優越些她千方百計,先后為女兒轉換了8個地方喂養,四歲回到父母身邊時,連個“一”字都不識,在張玉琳培養教育下不到三年便能夠背誦十幾首唐詩宋詞,認幾百個漢字還可以掌握20以內的加減法。張玉琳說“我四十多歲了,一兒一女是我的心肝寶貝,由于女兒出生條件特殊,對她付出的經濟、精力遠遠超過對兒子的代價和對正常兒童付出的心血。”
張玉琳總覺得自己為這個孩子付出的太多了。因為張小鳳,她甚至不能夠光明正大的去做人,她已為張小鳳的過去承受了巨大的壓力,而這種壓力還將無終無了的伴隨著自己。
當然,法律不會承認張玉琳是一個精神病患者,因為她很清醒,完全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為。但從心理學家的角度來看,張玉琳顯然是處在一種病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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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她具備了虐待狂的一些特征。
張玉琳在毒打張小鳳時,幾乎沒有把她當成一個人。對這樣一個孤立無助的弱小對象,張玉琳想到的是完全制服她、吞并她,任憑自己擺布。“這種渴望與破壞性混雜的成分愈多,就變得愈殘酷。”而且,也像通常一樣這種暴虐總被偽裝成“愛”。心理學家稱這種“仁慈的虐待狂希望他的對象富裕、有勢力、有成就,但有一點很重要,他極力防止他的對象變為自由、獨立、再不能充當他的對象。”
張玉琳的心理正是如此,她怕女兒將來不學好,使自己永遠失去她;所以,就出現了正常人不能理解的矛盾,愛之彌切,恨之彌深。張玉琳在自己的辯護詞中也反復陳述了自己對張小鳳的愛,似乎是因為有愛,就不會有虐待,或者這虐待就可以原諒。一個虐待狂的愛,更為殘酷,更具有破壞性。
如果我們再來深入地分析一下張玉琳的家庭,還不難發現張玉琳病態心理的根源。
偶而懷孕到生下張小鳳,作為另一個行為主體,張玉琳的丈夫始終持一種冷漠的態度。在張玉琳虐待張小鳳的過程,陳軍依然是一種冷漠態度,既沒有參與妻子的行動,又不同情女兒的處境。
張玉琳去外地出差,回家的當天,夫婦就是分居,而且顯然這種分居已有一段時間,可以看出夫妻情感并不融洽。我們雖不能有證據說陳軍對妻子抱有二心,但那一封匿名信也許就是一個家庭危機的信號。對于這個信號,最敏感的接收者仍然是張玉琳。雖然,表面的吵鬧過去了,但壓在她心里的負擔,卻愈來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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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琳平時的個性體現著暴躁,難以相處,偏執。
顯然,張玉琳的生活正經受著一種困擾。愛情危機、極度疲倦、工作不順心(受到內部處分)。她很沮喪;生活對她來說十分灰暗。而此刻,唯一讓她感到會有一點安慰的女兒,又出了麻煩,她的精神便一下子呈現崩潰狀態。
所以,在制服女兒的全過程中,她竟能持續十多個小時;那時,她的情緒處于一種惡劣的亢奮狀態,是一種瘋狂,一種麻木。她只想威逼女兒認錯,已不能清醒地分析所采用的手段是否有效,以及女兒當時所說的是否真實,更不能判斷這種手段的后果。
她甚至恢復到一種原始的野獸狀態,多次用嘴巴撕咬女兒的手臂、腿和下頜,完全處在一種精神迷惘。
在這里,我只是想試探著以精神分析來尋找一個人犯罪的原因。這一點恰恰是我們以往的薄弱之處。一個人犯罪,絕非偶然,外部的環境,總是通過內在的條件產生作用。
這個案子結束了。張小鳳死了,張玉琳進了監獄。她留給我們的教訓不僅僅是遵紀守法,更重要的是我們要建設好自己的家庭,醫治好自己的心理,當你愉快、輕松地生活的時候,你會感受到天空一片明朗,你會寬容別人的缺點,你會以真誠而無私的愛向別人伸出手去,即使生活中有困擾,你也會勇敢地跨過去,不致于陷入泥沼。張玉琳正是在生活的泥沼中沉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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