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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每年春節,一場規模空前的人口大遷徙都會在中國大地上演。十億人跨越千山萬水,只為回到那個稱之為“家”的地方。這一現象被經濟學家解讀為消費驅動,被社會學家詮釋為鄉土情結,被文化學者闡釋為傳統延續。然而,當我們以法社會學的視角審視這場年度遷徙時,會發現一個更為復雜的圖景:在“回歸”與“逃離”的張力之間,法律與習俗、個體與結構、權利與義務又何嘗不是在進行著一場深刻的對話!
法社會學關注的并非法律條文本身,而是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實際運作,是規范如何被建構、被解釋、被遵守或被違背的動態過程——春節返鄉,恰恰為我們提供了一個觀察這一過程的絕佳窗口。在這個特殊的時空節點上,國家法與民間規范、現代法理與傳統倫理、個人意志與集體期待相互碰撞、交織、妥協,構成了一幅生動的法社會學圖景。
回歸:法律與習俗的交織
(一)“回家過年”的規范意涵
“回家過年”在中國社會具有近乎強制性的規范效力。這種效力并非源自國家法律的明文規定,而是來自一種更為深層的社會規范系統。從法社會學的角度看,這是一種典型的“活法”(living law),它不需要國家強制力的背書,卻能在社會成員心中產生強大的約束感。
這種規范的力量體現在多個層面。首先是對個體的道德壓力。不回家過年往往被貼上“不孝”“冷漠”“忘本”的標簽,這些標簽本身就是一種社會制裁。其次是對家庭關系的維系。春節團聚被視為家庭完整性的象征,缺席意味著對這種完整性的破壞。再次是對社會身份的確認。返鄉過年是個體確認其社會位置、重建社會聯系的重要儀式。
(二)習俗的“法律化”趨勢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春節返鄉習俗正在經歷一種微妙的“法律化”過程。國家通過法定節假日制度將春節納入法律框架,用人單位的休假安排、交通運輸的調度、商業活動的調整都在這一制度框架下展開。這種法律化并非對習俗的替代,而是一種“合作共生”的關系。
然而,這種法律化也帶來了新的張力。當法定假期與個體需求發生沖突時,當企業的生產安排與員工的返鄉愿望產生矛盾時,法律與習俗之間的邊界便變得模糊。一些企業通過“加班費”“錯峰休假”等方式試圖化解這一張力,但這本質上是一種利益交換,而非規范層面的調和。
(三)空間政治與歸屬重構
返鄉過年還涉及一個深層的法社會學議題:空間與歸屬的關系。在現代化進程中,“家鄉”已經從一個地理概念演變為一個法律-社會概念。戶籍制度將人與其出生地牢牢綁定,即使在物理空間上已經長期離開,法律意義上的“歸屬”仍然指向那個原點。
春節返鄉在某種程度上是對這種法律歸屬的確認與強化。當個體踏上歸途,他不僅是在完成一次物理空間的移動,更是在進行一次法律-社會身份的再確認。這種確認既是對既有秩序的順從,也是對其合理性的默默認可。
逃離:個體與結構的張力
(一)“恐歸族”的抵抗實踐
與“回歸”形成對照的,是日益壯大的“恐歸族”群體。他們選擇不回家過年,或者縮短在家停留的時間。這一選擇本身就是一種抵抗,是對傳統規范效力的質疑與挑戰。從法社會學的角度看,這是一種“消極守法”之外的第三種可能:既非完全順從,也非公然對抗,而是通過“缺席”來表達異議。
“恐歸”的理由多種多樣:催婚壓力、經濟負擔、代際沖突、社交疲憊……這些理由背后,是個體對既有規范系統的反思與質疑。當“回家過年”從一種自發的情感需求異化為一種被迫的義務履行時,其規范正當性便遭到了削弱。
(二)代際之間的規范沖突
春節返鄉期間的代際沖突,本質上是兩種規范系統的碰撞。老一輩秉持的是傳統倫理規范,強調家庭責任、集體利益、等級秩序;年輕一代則更傾向于現代法理精神,重視個人權利、自主選擇、平等對話。這兩種規范系統在春節這一高密度互動的場域中短兵相接,產生了諸多摩擦。
以“催婚”為例。在父母看來,關心子女的婚姻大事是親情的自然表達,是履行父母責任的體現;在子女看來,這卻是對個人隱私的侵犯,是對自主選擇權的干涉。雙方各執一詞,沖突由此產生。這種沖突并非簡單的“代溝”問題,而是兩種規范邏輯不可通約性的體現。
(三)經濟理性的介入
經濟因素在春節返鄉決策中的作用日益凸顯。對于許多“打工人”而言,返鄉過年意味著一筆不小的開支:交通費用、人情往來、禮物購置……在經濟下行的背景下,這筆開支的分量愈發沉重。
經濟理性與規范義務的沖突,構成了當代春節返鄉現象的一個重要維度。當“回家過年”從一種情感驅動轉變為一種成本-收益的權衡時,其規范約束力必然受到削弱。這種削弱并非壞事,它恰恰反映了個體理性意識的覺醒,以及社會規范系統的動態調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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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社會學視角的深層解讀
(一)規范多元主義的視角
春節返鄉現象為我們理解規范多元主義提供了一個生動的案例。在這一現象中,國家法、民間規范、市場規則、個人理性等多種規范力量相互作用,共同塑造著個體的行為選擇。沒有任何一種規范能夠獨占話語權,它們之間的邊界是流動的、協商的、情境化的。
規范多元主義提醒我們,法律并非社會秩序的惟一來源,也不是最重要的來源。在春節返鄉這一領域,真正發揮作用的往往是那些“看不見的法律”——習俗、道德、輿論、情感。理解這些“活法”的運作邏輯,對于理解中國社會的基本結構具有重要意義。
(二)法律與社會的互動機制
春節返鄉還展示了法律與社會之間的復雜互動。一方面,法律通過節假日制度、交通運輸管理、勞動保護等途徑塑造著返鄉行為;另一方面,社會實踐也在不斷影響著法律的制定與實施。“春運”這一獨特現象的出現,本身就是法律與社會互動的產物。
這種互動并非單向的因果關系,而是一種雙向的建構過程。法律為社會實踐提供了框架和邊界,社會實踐則為法律提供了正當性的來源和修正的契機。春節返鄉現象的持續演變,正是這種互動機制持續運作的結果。
(三)個體化進程中的規范重構
從更宏觀的視角看,春節返鄉現象折射出的,是中國社會個體化進程中的規范重構問題。隨著現代化、城市化、市場化的深入推進,傳統的集體主義規范正在松動,個體權利意識正在覺醒。這一進程在春節返鄉問題上表現得尤為明顯。
“回歸”與“逃離”的張力,本質上是個體與集體、權利與義務、現代與傳統之間張力的縮影。這一張力不會消失,只會以不同的形式持續存在。法社會學的任務,不是簡單地站在某一方,而是理解這一張力的深層結構,探索在多元規范之間尋求平衡的可能路徑。
結語
春節返鄉,這一看似平常的年度儀式,實則蘊含著豐富的法社會學意涵。在“回歸”與“逃離”之間,我們看到的是法律與習俗的交織、個體與結構的張力、傳統與現代的碰撞。這些交織、張力與碰撞,構成了當代中國社會轉型期的獨特景觀。
隨著社會結構的持續變遷和個體意識的進一步覺醒,春節返鄉現象未來必將呈現出新的面貌。“回家過年”的規范約束力可能會繼續弱化,新的過年方式可能會不斷涌現。但無論形式如何變化,人們對歸屬感的追求、對情感聯結的渴望、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都將持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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