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2月18日(魯佳)您對一位同事心生好感,卻猶豫著要不要向對方表白?法國職場對這種情況有什么規定嗎?情人節剛剛過去,這個問題仍在引起關注。好消息是,員工在公司里不必公開自己的感情生活,除非其中一方擔任關鍵崗位。
![]()
據《資本》報道,這是辦公室里的雷區嗎?自從遇到一位同事,您的日常生活就發生了意想不到的變化。每天早晨,你們會在咖啡機前交換著默契的眼神和含蓄的微笑。這份甜蜜的默契無法逃過其他同事們的眼睛,他們竊竊私語、調侃此起彼伏。如果上司猜到了你們的關系,情況更加微妙起來。您擔心他會責怪你不夠誠實或對工作不夠認真,您不禁在心里琢磨:不如干脆把一切都告訴上司,這樣是不是更好。
但法國社會法方面的律師埃洛迪·科恩-莫爾萬(Elodie Cohen-Morvan)指出,“您無需向雇主透露與同事存在親密關系的情況。”《民法典》第9條規定,“每個人都有權享有私人生活”,從而保護您在工作時間及工作之外的個人隱私。除非存在利益沖突,否則您無需透露任何信息。
![]()
不過,勞動法方面的律師約翰·澤努(Johan Zenou)強調,雖然個人生活不能成為紀律處分的理由,但如果存在利益沖突的風險,情況就會變得復雜。所以,雙方當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應擔任可能涉及責任問題的關鍵崗位。簡而言之,如果你們只是普通員工,就不必向管理層透露戀情。但如果其中一人擔任人力資源或管理層的崗位,也就是說,一個能接觸到敏感信息的崗位,那么必須告知上級。
約翰·澤努解釋道,“如果雇主認為您持有機密信息,并可能向伴侶泄露,那么雇主完全可能因您未能履行對他的忠誠義務而予以處罰。”處罰的嚴重程度可能從簡單的警告到重大過失導致的解雇。
法國最高法院最近就裁決,一名人力資源經理因與一名工會代表秘密交往而被解雇是正當的。因此,請務必確保兩人的親密關系不會導致其中一方接觸到自己不應知曉的信息。律師建議,若確實存在這種情況,最好直接與雇主溝通,他未必會強制要求您離職。無論在職場還是在婚姻關系中,溝通都是關鍵所在。
文|魯佳
點「贊」「在看」為我們打call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