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福建一女子騎自行車拐彎時不慎摔倒,兩初中生騎電動車經過看到后好心幫忙扶起,被交警定次責。女子稱被嚇摔倒的,找女孩家屬索賠22萬。
據當事人媽媽鄭女士描述,事發時一位老太太在避讓白色轎車過程中,因身體向右傾斜導致重心不穩而摔倒。隨后,其女兒與另一名孩子路過現場,在注意到老人已倒地后,兩人曾短暫猶豫是否上前幫忙,最終女兒在另一名孩子“那就扶唄,又沒事”的提議下,主動上前攙扶老人。然而,后續責任認定中,其女兒的行為被認為對事故發展存在一定影響,因而被判定為“次責”,需承擔22萬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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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一結果,家長表示難以接受。其認為女兒是出于學雷鋒、做好事的善意才伸出援手,如今卻因助人行為面臨追責,不僅給家庭帶來經濟壓力,更給孩子造成“嚴重的心理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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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該案將于2月26日上午在靈川法庭開庭審理。
來源:都市現場綜合中安在線、廣州廣播電視臺
編輯:黃露莎
審核:鄭偉、孫殿洋
監制:孫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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