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初期,李之龍的家屬填了一份申請表,滿心指望政府能追認李之龍為革命烈士。
按理說,這事兒本該是板上釘釘的。
你看他的履歷:黃埔一期的高材生,大名鼎鼎的“黃埔三杰”之一,更是那場攪動風云的“中山艦事件”的核心人物。
到了1928年,他在廣州策劃海軍起義反抗蔣介石,結果事情敗露,被國民黨殺害,那時候他才31歲。
既然是因為反蔣丟了性命,怎么著也該進烈士名單吧?
誰知道,申請表遞上去,直接碰了壁。
更讓人沒想到的是,搖頭否決的不是別人,正是周恩來和董必武這兩位重量級人物。
到底哪里出了岔子?
難道是他死得不夠英勇?
顯然不是。
是因為他反蔣的態度還不夠硬?
也不是。
根子出在他人生關鍵時刻的一筆賬,算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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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步棋走錯,后面哪怕拼了命去補救,性質也完全變味了。
要把這其中的彎彎繞弄明白,咱們得把日歷翻回到1926年,去看看李之龍是怎么一步步走到懸崖邊的。
在那之前,李之龍的日子過得那是順風順水。
20歲就入了黨,還是董必武手把手帶出來的徒弟;進了黃埔軍校是一期生,后來更是一屁股坐上了國民革命軍海軍局代局長的位置,肩膀上扛著少將軍銜。
在當時的隊伍里,你要找軍銜比他還高的共產黨員,那是打著燈籠也找不著。
年輕,得志,手握重權,簡直是人生贏家。
正趕上這時候,一道難題擺在了他面前:怎么拿捏“自家人”和“蔣校長”之間的分寸。
那會兒省港大罷工鬧得正兇,廣州政府為了給罷工撐腰,下令封鎖香港,嚴打走私。
李之龍管著水路,這一網撒下去,撈上來一條大魚——虎門要塞司令陳肇英。
麻煩就麻煩在,這個陳肇英不光走私,還是蔣介石身邊的大紅人。
這時候,擺在李之龍面前的路有兩條。
頭一條路,是玩點“政治藝術”。
當時的廣東區委書記陳延年眼光毒辣,他覺得現在是國共合作的蜜月期,動了陳肇英就是打了蔣介石的臉,這不利于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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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派人給李之龍遞話:你去跟蔣介石匯報一聲,把事情原委說開,給校長留個臺階下。
第二條路,是死磕“原則”。
你走私犯法,我照章抓人,公事公辦。
李之龍愣是選了第二條。
他當時甩出一句話,聽著特帶勁:“我是奉公辦事,跟校長又不是一個系統的,憑什么要向他匯報?”
這話聽著是痛快,可從政治上講,簡直幼稚得可愛。
他覺得自己是在執行政府法令,卻忘了在那個軍閥混戰的圈子里,打狗那是得看主人的。
這一巴掌扇過去,陳肇英把仇記下了,蔣介石的面子也掛不住了。
在蔣介石心里的小本本上,李之龍已經不再是那個“好學生”,而是變成了“刺頭”。
這就給后來的中山艦風波埋了一顆大雷。
1926年3月,那個著名的烏龍事件來了。
黃埔軍校原本想調一艘巡邏艇去護送商船,傳令兵嘴皮子一碰,把“巡艦”傳成了“巡洋艦”。
幾百噸的小艇變成了幾千噸的大家伙,李之龍蒙在鼓里,二話不說就把“中山”艦給開了過去。
緊接著,因為有個俄國考察團要參觀,李之龍又跑去請示蔣介石,想把軍艦調回來。
這軍艦一來一回地折騰,在本來就疑神疑鬼的蔣介石看來,這分明就是“逼宮”的前奏。
蔣介石一口咬定,這是共產黨想把他劫持到莫斯科去,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先下手為強。
3月20日凌晨,李之龍睡得正香,房門差點被砸爛。
“誰啊?
這半夜三更的!”
李之龍一邊往身上套衣服一邊吼。
門外的人說是歐陽格的衛兵,有急事找局長。
門鎖剛開,六七個大兵像狼一樣撲進臥室。
李之龍扣子還沒扣好就被架了起來,剩下他老婆在墻角嚇得瑟瑟發抖。
剛出門撞見個巡街的警察,李之龍剛想喊一嗓子,押著他的大兵槍口直接頂了上來:“少管閑事!”
嚇得那警察低著頭溜之大吉。
被拖到萬福路20師辦事處,李之龍一眼瞅見早已被扣下的代理艦長章臣桐,腦子還沒轉過彎來,歐陽格陰陽怪氣地晃了出來:“喲,局長大人起得夠早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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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龍火冒三丈:“你憑什么抓我?”
歐陽格壓根不搭理他,手一揮,手下人一擁而上,扒衣服、捆繩子、塞嘴巴、蒙眼睛,像捆豬一樣把他押送到了蔣介石的第一軍經理處。
天一亮,廣州全城戒嚴。
這就是那個轟動世界的“中山艦事件”。
話說到這兒,李之龍雖然遭了難,但他確實是無辜的,是個受害者。
要是故事就在這兒畫上句號,他妥妥的是個蒙冤的英雄。
可偏偏在生死攸關的節骨眼上,李之龍做了人生中第二個重大決定。
就是這個決定,徹底把“烈士”這倆字從他頭頂上抹掉了。
政變搞完后,蔣介石把李之龍放了。
但這會兒局勢變得特別微妙:因為中山艦這事兒是個誤會,再加上李之龍之前頂撞陳延年背過處分,中共組織為了不給蔣介石更多把柄,只能暫時切斷和李之龍的聯系。
這一來,李之龍成了沒娘的孩子。
擺在他面前的又是兩個選項:
A選項:咬牙忍著,哪怕暫時失聯,也要守住底線,等著組織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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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選項:為了保命,或者是出于被“拋棄”的怨氣,直接換個山頭。
李之龍選了B。
他在報紙上登了一則《啟事》,白紙黑字宣布脫離中國共產黨。
光退黨還不夠,他還真就投到了蔣介石的陣營里。
這一步,走得太臭了,也太致命了。
在革命的邏輯里,被捕、被迫害、被誤解,這些都不是污點,但“退黨”和“投敵”,那是原則性錯誤。
不管你肚子里有多少委屈,也不管是不是走投無路,只要邁出這一步,那就是變節。
諷刺的是,他這一跪,也沒換來蔣介石的信任。
到了1927年,蔣介石徹底撕破臉皮反革命。
一個退過黨、投過敵的人,想再回來,哪有那么容易?
李之龍不甘心。
他想搞個大動靜來證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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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利用以前當海軍局代局長的老關系,偷偷潛回廣州策劃海軍起義,想用一場兵變當做回家的“投名狀”。
1928年,他在廣州藏身的地方被特務給摸清了。
這回雖然蔣介石派人來勸降,甚至連李濟深都出面拉攏,但李之龍沒再動搖。
最后,他被扣上“策動海軍叛亂”的罪名,吃了槍子兒。
回過頭看李之龍這一輩子,你會發現這就是個典型的“性格悲劇”。
在處理陳肇英那檔子事時,他太剛,一點政治智慧都沒有,把蔣介石得罪了個透;碰到中山艦事件,他又扛不住壓力和委屈,信仰說丟就丟;到了最后,他又想用最極端的方式——策動起義——來洗白自己。
他這輩子,就是在搖擺不定和盲目激進之間來回折騰。
新中國成立后,審核烈士資格的時候,周恩來和董必武的態度很堅決:
承認他后來確實反蔣,也承認他是被國民黨殺的。
但是,“中山艦事件”跟共產黨組織沒關系,而且他在事后有公開退黨的變節行為。
雖然后來是為了反蔣死的,但這只能算是個人復仇或者政治投機失敗,算不上是為了共產主義事業犧牲。
烈士這個稱號,是留給那些至死不渝的人的,不是給那些在風浪里迷了路、最后想游回來卻淹死的人的。
李之龍的悲劇就在于,他以為一死能了百了,可歷史的賬本,記得清清楚楚,容不得半點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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