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西藏那片草原還凍得硬邦邦的,草都沒冒芽。旦大哥騎著自家的馬,慢悠悠轉自家牧場——突然瞅見草叢里趴了個灰影子,走近一看,是頭死藏野驢,肚子上還有野狼掏的大口子,血都凍成黑的了。換別人頂多嘆句“自然殘酷”,可他腦子里突然蹦出以前聽人說的“驢鞭值錢”,眼睛一下子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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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家摸了把磨得發亮的快刀,老婆還在喂羊,抬頭問“拿刀干啥去?”他含糊兩句“割點草”,揣著刀就往草原跑,三下五除二就把那根“驢鞭”割下來,用塑料袋裹好藏在懷里,生怕被人看見。轉天就找了個叫加大哥的買主,人家甩給他2300塊現金,他攥著錢還樂呵:“白撿的便宜,賺翻了!”
可他不知道,這根“驢鞭”根本不是普通家驢的——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藏野驢的。加大哥拿到貨,轉頭就加了200塊,2500賣給了堅大哥。堅大哥更狠,直接掛3400在朋友圈找下家,最后被一個叫平大哥的人買走了。平大哥揣著那玩意兒,盤算著去日喀則市區找“大老板”翻幾番,還特意買了個布袋子裝著,怕被人發現。
結果他剛到日喀則的一個茶館門口,還沒來得及聯系買家,警察就圍上來了——人贓并獲,當場把他按在地上,平大哥腿都軟了,嘴里直喊“我不知道是保護動物啊!”順藤摸瓜不到一個月,從撿東西的旦大哥,到倒手的加大哥、堅大哥、平大哥,四個人全落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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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在他們眼里值幾千塊的“驢鞭”,送進了西藏林業和草原局的專家鑒定室。結果出來,所有人冷汗直流:鑒定結論寫著“藏野驢制品,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涉案價值60萬元”。旦大哥在派出所里還懵著:“我撿的是死的,又沒殺生,咋就賠60萬?”
其實法律里早有明確規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不管是活的還是死的,其制品都受保護。為啥?要是允許撿死體合法,盜獵者肯定先把野驢弄死,再守在尸體旁說“我剛好撿到的”——這是封死所有盜獵的借口,必須全方位禁絕。
那60萬咋算的?可不是市場上的買賣價,是生態補償價值。藏野驢是青藏高原的特產,全世界90%的種群都在中國,是高海拔地區的“生態標桿”——它們吃的草能控制植被,糞便能滋養土壤,奔跑時速能到60公里,是高原不可替代的“活零件”。對于一級保護動物,價值計算有專門公式:基準價值(按物種稀缺性定)加保護等級倍數,一算就是幾十萬打底——這錢是對破壞生態的懲罰,國家替大自然追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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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大哥還覺得冤:“我花3400買的,一分沒賺就被抓!”可拉倒吧,你買的時候就知道這東西來路不正——藏野驢是保護動物,誰會光明正大賣?明知非法還參與,這是主觀惡意,一點不冤。四個人湊成了個小黑市,每個人都想吸點血,結果全栽了。
2023年3月24日,這案子在西藏日喀則法院開庭,四個人都被起訴,不僅要賠60萬生態損失費,還得面臨牢獄之災。旦大哥到現在都后悔:“我那2300塊還沒花出去,就把自己搭進去了,這便宜貪不得啊!”
現在國家對野生動物保護越來越嚴,大數據+草原巡邏,啥罪惡都藏不住——旦大哥以為草原荒沒人看見,可法律的眼睛亮著呢。那些說“驢鞭補身體”的都是鬼話,現代醫學根本不認,為了這點蠅頭小利,賠上自由還背一身債,這學費交得太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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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野外看見尸體別亂動,看見“寶貝”繞著走——免費的饋贈往往帶最沉的枷鎖,你貪的那點錢,根本賠不起生態,更賠不起法律。
參考資料:
1. 央視新聞:西藏破獲藏野驢制品非法交易案
2. 中國法院網:非法交易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制品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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