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16時許,臨汾境內108國道與臨浮路交叉路口拐彎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小轎車與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電動車騎行者倒地受傷。
正值春運返程高峰,該路口車流量巨大。事故地點緊鄰主車道,現場也未設置任何警示標志。車輛從傷者身邊呼嘯而過,稍有不慎,極易引發二次事故。
危急時刻,外出執行公務途經此處的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隊一大隊兩名民警,第一時間發現了險情。
“快停車,下去看看!”
雖然管轄路段并非此處,但群眾危難在前,二人沒有絲毫猶豫。他們迅速靠邊停車,奔向事故現場。
經查看,電動車車主腰部疑似受傷,無法移動。而事故地處于國道十字交叉口,路況復雜。如果不立即進行安全防護,后果不堪設想。
兩名民警默契分工:一人從車上取出警示牌,飛奔至車輛后方,不斷揮手示意、喊話提醒后方來車減速慢行;一人守護在傷者身邊安撫情緒,同時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并設法聯系上了傷者家屬。
10分鐘后,救護車趕到現場。兩人協助醫護人員將傷者抬上救護車,臨行前還反復向傷者家屬及轎車司機叮囑后續處理事項,確認現場安全后,才默默轉身離開。
無論是高速還是國道,無論是否身著警服,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是人民警察的“第一現場”。
來源: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