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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云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辦〔2025〕9號)要求,2026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含普通高考、職教高考和春季招生考試)集中報名工作已于2025年11月5日完成。為滿足符合報名條件但因故未報名考生需求,云南省招生考試院決定組織進行補報名。
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報名時間
2026年2月26—28日。
二、補報名范圍
(一)報考2026年普通高校各類招生的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春季招生考試,職教高考(含申請免試錄取的中職畢業生、退役軍人等),體育類專業統考,參加保送,強基計劃,少年班,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招,殘障考生單招及各類單獨招生考試等〕,未在集中報名階段完成報名的,應參加補報名。
(二)由于藝術類專業考試和英語口語測試有關工作已結束,藝術類專業考試和英語口語測試不予補報名。
(三)擬參加體育類專業考試、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體育單招)、院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尚未辦理報名手續的考生,須在補報名期間辦理報名和資格審查手續,否則不得參加上述招生考試類型的報名、考試和錄取。
三、補報名工作辦法
(一)補報名資格、工作要求及其他有關政策規定按照《云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規定》執行。考生補報名主要操作流程和集中報名階段一致。
(二)補報名考生在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確認點辦理補報名手續。
(三)補報名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云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認真閱讀考生須知和確認點公告,了解有關政策規定,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并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戶口簿、畢業證或學歷證明到報名確認點進行資格審查、現場照相,確認報名信息。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確認的考生,其補報名無效。
(四)補報名結束后,將按照考生報名時間對未確認考生分批次進行退費處理。考生網上繳費并現場確認后,考生自行申請取消報考或不參加考試的,均不受理退費申請。考生因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在考試中作弊等行為被取消報名、考試或錄取資格的,不退還報名費。
(五)符合相應報考資格條件,報考高校少年班等非高三畢業班在校學生的報名工作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項
(一)志愿填報、征集志愿等重要通知信息將通過短信推送至考生注冊時綁定的手機,因考生手機停機、關機、變更手機號或未及時瀏覽短信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考生錄入的報名信息,內容應真實、準確。因考生本人錄入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考生報名確認后至被高校錄取入學報到前,須保持個人信息的連續一致性,因擅自通過戶籍部門變更姓名、身份證號或民族等個人信息,造成不能電子注冊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在補報名期間報名參加體育類專業考試的,可于3月4日以后登錄系統下載打印體育統考準考證。
(五)考生應主動關注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發布的有關通知、公告,以免錯過重要信息。
(六)考生準考證號在報名結束后生成,共9位阿拉伯數字,主要用于考生進行志愿填報、查詢成績和錄取信息;高考考生號共14位阿拉伯數字,命名方式為“2653+考生所在縣市區代碼+考試類別代碼+準考證號后5位”,主要用于省內外特殊類型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港澳高校招生和空軍、民航招收飛行學員等。請考生牢記自己的準考證號和考生號。
(七)在考生報名和資格審查中,如有弄虛作假,偽造證件、資格造假等騙取報名資格、照顧加分、專項計劃報考資格、隨遷報考資格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冒名替考或有其他涉嫌犯罪情形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來源/云南省招生考試院
總編/楊銳責編/張云龍值班編輯/孔德云編排/任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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