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捐官,十個有九個是來撈錢的——上任先刮地皮、收孝敬,養活自己和一大家子,還有一堆師爺、長隨,哪還有空管百姓死活?
但彭玉雯是個例外。51歲才拿到第一個實職,別人上任就斂財,他卻在寧津縣當起了“彭青天”,斷案不用刑,還資助寒門學子。
一個被正途官員看不起的捐官,憑什么在基層站穩腳跟?
道光十二年(1832),51歲的彭玉雯終于迎來了自己的第一個實職——代理直隸永年縣知縣。從道光八年捐官,到道光十二年拿到實缺,他硬熬了四年。
這四年里,他在直隸候補,靠著微薄的候補口糧度日,小心翼翼應付官場規矩,看盡正途官員的白眼,只為等一個能真正做事的機會。
《永年縣志》卷二十五里,對他的記載只有一句話:“彭玉雯,字云墀,江西寧都舉人,道光十二年代理知縣”,沒有多余的描述,沒有政績的記載,可見他在永年縣的代理任期,大概沒什么驚天動地的舉動,也可能只是臨時任職,沒來得及留下太多痕跡。
但幾年后,他調任寧津縣知縣,卻在當地留下了一個響當當的名號——“彭青天”。
《寧津縣志》卷六里,對他的記載十分詳細:“彭玉雯字云墀,江西寧都州舉人,道光十三年知縣事,循聲卓著,尤樂獎勸士子,折獄明敏,不用刑而民皆感服,當日有彭青天之目。官至長蘆運司。”
短短幾句話,勾勒出了一個勤勉、清廉、能干的基層官員形象,而這個形象,在捐官出身的官員里,尤為罕見。
在清代基層官場,對捐官者來說,守住底線,就是最大的能力;做好本職,就是最好的政績。
基層知縣的日子并不好過,尤其是捐官出身的知縣,更是難上加難。上要應付上司的層層盤剝、各種考核,要交“炭敬”“冰敬”,要應付各種名目的攤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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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要處理民間的瑣碎糾紛、征收錢糧,要養活自己的家人和雇傭的師爺、衙役;中間還要被正途出身的官員排擠、看不起,動輒就被參一本“捐官無能”“貪贓枉法”。
杜鳳治在廣東當知縣時,就曾在日記里抱怨,每年的開銷巨大,養師爺、上下打點都要花大錢,他任南海縣令時光送禮就要花掉幾萬兩白銀。
這可是幾萬兩白銀啊!放現在差不多是幾千萬元,在那個生產力落后的年代,這無疑是一筆巨款。
沒辦法只能靠錢糧征收、契稅差價、商家孝敬等方式斂財,哪怕貪得不算厲害,也難免沾染上官場的陋習。這不是杜鳳治一個人的問題,而是清代基層官場的常態——不貪,根本活不下去;不搞關系,根本坐不穩位置。
但彭玉雯不一樣。他在寧津縣任職期間,沒有留下任何斂財的記載(不是沒撈,是相對收斂),反而靠著“折獄明敏,不用刑而民皆感服”,贏得了百姓的認可,得了“彭青天”的稱呼。
“青天”可不是那么好當的,沒兩把真刷子根本撐不起這個名頭。
清代的基層斷案,大多官員依賴刑訊逼供,只要犯人不認罪,就動用夾板、杖責等酷刑,往往造成冤假錯案。但彭玉雯斷案,從來不用酷刑,而是善于觀察細節、理清頭緒,靠情理、靠證據,讓犯人服罪、百姓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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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背后,離不開他未仕前遍歷江、鄂、浙、蘇等八省的經歷。那些年,他為了趕考、為了籌錢,走了萬里路程,見多了民間的酸甜苦辣、人心險惡,也見多了官員濫用酷刑、草菅人命的亂象。
他知道百姓的疾苦,知道底層百姓被冤屈的無奈,所以他斷案時,總是多一份耐心,多一份細心,盡量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
有一次,寧津縣有兩戶人家因為宅基地糾紛,鬧得不可開交,互相告狀,前任知縣審了好幾次,都沒能解決,反而讓兩戶人家的矛盾越來越深,甚至動起了手。
彭玉雯上任后,沒有立刻升堂問案,而是親自去了糾紛的宅基地,走訪了周邊的鄰居,了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除了這起宅基地糾紛,還有一次,為了查清一樁盜竊案,他頂著烈日,連續三天走訪周邊十幾個村莊,腳都磨破了,也沒動用一次酷刑。
而這起宅基地糾紛,原來只是兩戶親戚一時賭氣,彭玉雯找到雙方長輩,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勸他們以親情為重,最后兩戶人家握手言和,這件事也在當地傳為美談。
除了斷案公正,彭玉雯還十分重視當地的教育。
在清代的基層官員中,這算是十分難得的舉動。畢竟,教育從來都不是能快速出政績、撈油水的差事,大多官員只會敷衍了事,甚至挪用書院的經費,中飽私囊。
但彭玉雯不一樣,他自己就是科舉出身,知道寒門學子讀書的不易。他在寧津縣任職期間,整頓了當地的書院,添置了書籍,讓更多的寒門學子有了讀書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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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玉雯的“循規辦事”,在寧津縣志中被簡單記為政績,但這簡略的官方評價背后,藏著一個捐官者在盤根錯節的基層官場中,那份極致的謹慎和生存智慧。
他沒有杜鳳治那樣事無巨細的私人日記傳世,我們看不到他每一次人情往來的賬本,也無從知曉他應對上司盤剝的具體方式,這或許正是清代大多數中庸官員的常態——在官場潛規則與個人底線之間,走出一條沉默卻堅定的生存之路。
他大概率就是在這樣的平衡中,守住了本心,既做好了本職,也站穩了腳跟,張集馨在《道咸宦海見聞錄》道光二十七年條里的記載也印證了這一點,彭玉雯能與張集馨等正途官員一同被直隸總督保舉,足以見得他的官場生存智慧絕非一般。
他沒有像其他捐官那樣,一上任就拼命撈錢、中飽私囊。他也沒有太大的野心,只會在規矩之內,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斷案公正、重視教育、體恤百姓,哪怕要應付官場的潛規則,也始終守住自己的底線。
道光十三年之后,彭玉雯離開了寧津縣,先后在豐潤、博野、宛平、清苑等縣任職,后來又升任永豐、保定等府知府。無論到哪里任職,他都保持著自己的作風,勤勉、清廉(相對的)、能干,雖然沒有留下太多詳細的政績記載,但也從來沒有被人參劾過,口碑一直很好。
他就像捐官群體里的一個異類——別人捐官是為了撈錢、為了權勢,他捐官也一樣,但多了些底線,也還記得要為百姓做一點事情。
彭玉雯作為一個被正途官員看不起的捐官,憑什么能在基層站穩腳跟?憑的是不貪不占的本心,憑的是實實在在為百姓做事的態度。
可在清代的基層官場,這樣的“循吏”,注定走得艱難——因為大多數人,都在忙著斂財、搞關系,一個堅守底線的人,反而成了異類。
【本系列共三篇,上一篇:十年八省趕考路,一朝捐官脫寒門:四次會試落榜的江西舉人彭玉雯;下一篇:考公上岸混到巔峰又如何?鹽運使彭玉雯,晚年栽在一筆糧臺賬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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