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過年的不用跑去法院,直接在街道綜治中心辦公室就可以解決糾紛,在家門口就能把問題解決了!”
“沒花一分錢,短短的一天時間就拿到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定書,心里的石頭終于落地了,還不用交訴訟費,太方便了!”
2026年2月13日,在婁星區樂坪街道綜治中心,兩起民事糾紛通過“綜治聯動+司法確認”模式成功化解,拿到婁星區人民法院的司法確認裁定書后,兩位當事人由衷感嘆。
近期,婁星區法院受理了一批民事糾紛案件。經評估,認為案件適宜通過調解方式化解。考慮到原、被告均居住在樂坪社區,為兼顧雙方利益,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婁星區法院依托婁星區樂坪街道綜治中心,迅速啟動“法院+綜治+N”多方聯動調解,為糾紛化解提供全方位支持。
一方面,法院協同聯動樂坪辦事處司法所和清泉社區開展調解工作,通過司法所所長、社區綜治專干和特邀人民調解員進行“面對面”“背靠背”的耐心疏導,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并提出解決方案;另一方面,由區法院法官指導工作人員精準分析法律關系,把握調解方向,對當事人進行釋法明理,有力推動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
為確保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和履行保障,法院現場同步引導雙方依法申請司法確認,賦予調解協議內容強制執行力,整個過程高效順暢,為當事人提供“綜治聯動+司法確認”無縫銜接的一站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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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現場)
“司法確認程序不收取任何費用,且具有與法院判決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旦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直接申請強制執行。”婁星區法院立案庭庭長陳容解釋道。這種模式充分整合了調解的靈活性和司法確認的權威性,既降低了群眾的維權成本,又提高了糾紛化解效率。一案當事人領取到法院出具的司法確認裁定書后,前往社區附近的銀行向原告轉賬,當場履行了第一筆調解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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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即履行一筆調解款項)
此次“法院+綜治+N”多方聯動調解,不僅快速平息矛盾,更是“司法為民”的生動實踐。當調解走進社區,矛盾糾紛能夠在“家門口”通過對話協商尋求化解之道,法律的剛性權威與社區的日常煙火得以相融。這不僅體現了法治的進步與溫度,更是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一個溫暖而堅實的足印。
歲末守護不停歇,法暖萬家護平安。下一步,婁星區法院將繼續依托綜治中心平臺,加強協同聯動,不斷延伸司法服務“觸角”,將司法服務下沉到群眾家門口,把矛盾化解在基層一線,為轄區群眾提供更加多元、便捷、高效的解紛途徑,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訊員 張樂琳 羅都)
一審:譚洲偉
二審:羅江
三審:劉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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