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智力,存在多種思考維度,正如人們常說的“書呆子氣”與“街頭智慧”的二元對立那樣。根據大多數人的定義,一個真正聰明的人,不僅要善于思考,還必須能夠將思想轉化為切實可行的步驟,以實現積極且務實的目標。平衡并結合不同類型的智力,可能比你掌握多少知識或如何思考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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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梅森大學科斯特洛商學院的管理學教授馬修·A·克羅寧與其合著者、弗吉尼亞大學的莉蓮·M·埃利斯,在近期發表的一份技術說明中,將智力解構為三種模式。他們將其標記為“科學家”、“藝術家”和“法官”。
正如克羅寧所言,“科學家”模式關乎“邏輯與證據……即我們如何認知事物”。“藝術家”模式代表想象力,即構想現有條件之外可能性的能力。“法官”模式則負責權衡行動或方向的道德性與適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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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羅寧認為,我們的頭腦中都并存著科學家、藝術家和法官這三種角色,但它們往往處于失衡狀態。“大多數人通常偏愛其中一種角色,并讓那個角色主導一切。問題往往就出在這里,”他說道。
作為案例,克羅寧的技術說明提到了側重“法官”視角的網絡安全協議——這些協議雖然重視安全性,卻忽略了人類記憶的運作規律。這迫使用戶創建根本無法記住的密碼,結果人們不得不把密碼寫在電腦旁,從而徹底違背了設置安全措施的初衷。若在其中融入“科學家”和“藝術家”的思維,便能催生創新,例如采用更容易記憶的長密碼短語,而無需將其記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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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一框架,“藝術家”與“科學家”的配對能通過將新信息或新情境與已知事物聯系起來,從而產生對世界的“發現”。“藝術家”與“法官”的協作則是構建“愿景”所必需的,即對那些被視為值得追求的欲望或理想的想象性實現。而“科學家”與“法官”攜手,則能構建“技能”,即為了既定目標而對知識進行的生產性應用。
“你需要在這些角色之間循環切換,”克羅寧解釋道,“我們可以從想要什么——即‘法官’,和事物如何運作——即‘科學家’開始,但這可能只能最大化我們已經在做的事情。因此,我們必須找到一個可能更好的愿景,但若缺乏某種發現,我們幾乎肯定無法實現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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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框架建立在克羅寧與杰弗里·洛溫斯坦合著的《創造力的技藝》一書基礎之上。該框架將創造力——即“藝術家”——如何與其他認知工具協同工作進行了形式化,以幫助我們更好地思考、工作和生活。克羅寧表示:“人們常把創造力視為一種神奇的能力。不,它是一種可以培養的技能。只要你能思考某個主題,你就能對其進行創造性思考。”
進而言之,任何致力于通過強化自身較為薄弱的“科學家”、“藝術家”或“法官”思維來從實現智力平衡的人,都是有希望的。“第一步僅僅是讓人們建立認知,”克羅寧說,“人們要么認為思考是一團混沌的整體,要么認為這三者是完全孤立、互不相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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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框架也可以成為一種主動工具,用于構建平衡的決策過程。“如果我對事物的未來形態有一個想法,我知道我也需要了解它們實際上是如何運作的……當你遇到失衡的思維時,比如一個缺乏想象力——即‘藝術家’——去構想其他應對方式的官僚,你可以提醒他,我們現在理所當然的一切,曾經都被認為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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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羅寧在管理學課程中教授這一框架已超過五年。他感到,隨著人工智能迫使組織重新定義人類大腦能為問題集帶來的增值價值,這一框架的影響力只會與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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