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述全部內(nèi)容均有權威信源支撐,具體出處詳見文末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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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政壇這場風云激蕩的權力博弈,已悄然步入終局階段。
不過依我所見,真正執(zhí)掌勝負裁決權的,未必是憲法法院的法官席,更可能是即將登頂權力中樞的李在明。
輿論場中不斷有人追問:尹錫悅是否還存有一線逆轉之機?請暫緩判斷,我們逐層拆解、層層深入,讀完便知全局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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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的利刃已然出鞘
時間撥至2025年6月,韓國政局迎來歷史性拐點——憲法法院就尹錫悅彈劾案作出終審裁定,國家隨即自動啟動總統(tǒng)大選程序,政治周期全面切換。
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勢如破竹,在黨內(nèi)初選中以壓倒性票數(shù)勝出,民調支持率持續(xù)領跑所有參選人,外界普遍視其為下屆總統(tǒng)最有力人選,勝選概率已升至歷史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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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在明并未選擇靜待就職,而是在競選關鍵期頻頻釋放明確信號:一旦入主青瓦臺,將把徹查憲政危機責任人列為執(zhí)政首務。
措辭極為強硬,直指尹錫悅本人,明確指出其于2024年12月3日單方面宣布緊急戒嚴的行為,已構成《刑法》所定義的內(nèi)亂罪;并鄭重宣示——凡蓄意破壞憲政根基者,必依法追責到底,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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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表態(tài)并非閉門密談,而是面向全國五千萬民眾的公開承諾,通過電視直播、大型集會與主流媒體反復傳遞。
據(jù)韓聯(lián)社實地報道,李在明在多場核心競選演說中,反復聚焦同一焦點:12月3日戒嚴事件,系韓國民主體制確立以來最嚴峻、最危險的一次憲政斷裂。
任何動用軍事力量壓制國會運作、對抗全民意志的行徑,都必須接受司法體系的最終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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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甚至以“國家憲政根基不可撼動”這一極具分量的政治修辭,將對尹錫悅的司法追訴,升華為守護民主制度存續(xù)的全民行動。
此舉絕非狹隘的私人恩怨清算,而是精心設計的合法性建構工程——旨在將司法程序轉化為一場獲得廣泛民意授權的“國民公審”,從而牢牢占據(jù)道義制高點與輿論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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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受困實非虛言
回望尹錫悅當前處境,“孤立無援”四字尚顯溫和,真實狀態(tài)近乎政治性窒息——三重圍困交織疊加,騰挪余地幾近歸零。
首當其沖是司法層面的高壓態(tài)勢。尹錫悅因涉嫌內(nèi)亂罪,已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正式立案偵查,此舉創(chuàng)下韓國憲政史先例:尚無任何一位在職總統(tǒng)曾因內(nèi)亂相關罪名進入刑事司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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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jù)韓國《刑法》第87條,內(nèi)亂罪屬最嚴重層級犯罪,法定刑罰包括死刑或終身監(jiān)禁。
檢方起訴書中詳列其戒嚴當夜多項越權指令,諸如調遣部隊封鎖國會大廈出入口、阻斷議員入場表決等關鍵行為,證據(jù)鏈條完整、邏輯嚴密、指向清晰。
其次是政治生態(tài)的徹底撕裂。其所屬的國民力量黨,在彈劾風暴后陷入深度分裂,改革派與親尹勢力公開對立,黨團會議屢次演變?yōu)榧ち医讳h現(xiàn)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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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為關鍵的是,在國會彈劾表決中,數(shù)十名本黨籍議員集體倒戈,投下贊成票,標志著尹錫悅已在自身政治基本盤內(nèi)喪失實質領導力。
眼下大選臨近,該黨上下重心全然轉向自救與重組,無人愿為一名已被罷免的前總統(tǒng)承擔政治風險,更遑論提供實質性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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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民意基礎的全面塌陷。韓國蓋洛普2025年初發(fā)布的權威民調顯示,高達73.6%的受訪者支持依法追究尹錫悅刑事責任,主張赦免者不足一成,反對聲浪呈壓倒性優(yōu)勢。
民意天平早已徹底傾斜,此時任何為其減責或開脫的嘗試,不僅難以奏效,反而極易招致公眾反感與輿論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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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的戰(zhàn)略布局遠比表象深邃
外界常將李在明的強硬姿態(tài)簡單解讀為勝者清算,認為其動機僅限于泄憤或立威。
這種理解過于淺表。事實上,他的整套動作背后,蘊藏著三層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政治精算,每一環(huán)均服務于長期執(zhí)政根基的夯實。
第一重目標,錨定執(zhí)政正當性。12月3日戒嚴事件之后,韓國社會形成高度共識:軍隊不得以任何形式介入政治決策流程,此乃民主底線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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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主動將自身角色定位為憲政秩序的捍衛(wèi)者與修復者,一舉搶占最具號召力的政治高地。
此后無論遭遇何種質疑,只需一句“你是否認同顛覆憲政可被寬恕”,即可將對手置于道德洼地,實現(xiàn)話語反制。
第二重目標,構建權力威懾體系。熟悉韓國政壇運行邏輯者皆知,政權交接向來伴隨劇烈震蕩,司法追責已成為權力更迭的標配環(huán)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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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全斗煥、盧泰愚,到李明博、樸槿惠,歷任卸任總統(tǒng)幾乎無一例外面臨司法審查,部分更被判刑入獄。
李在明此時高調亮明追責立場,實則是向所有潛在政治力量發(fā)出清晰警示:挑戰(zhàn)憲政底線者,代價遠超常規(guī)政治失敗,其后果將具有不可逆性與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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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重目標,轉移公眾注意力焦點。需特別注意,李在明自身亦面臨若干未決司法案件,雖部分已獲無罪判決,仍有數(shù)起處于上訴階段,反對陣營始終以此作為攻擊支點。
而今他將全社會關注焦點,成功牽引至“捍衛(wèi)憲政”這一更高維度的國家命題之上,以宏大敘事覆蓋個體爭議,使民眾視線自然遠離其個人司法糾紛,此等政治操作,堪稱教科書級的議題置換術。
尹錫悅獲赦的可能性究竟幾何
依照韓國憲政慣例,新任總統(tǒng)特赦前任確有先例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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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中曾簽署特赦令釋放全斗煥與盧泰愚;文在寅執(zhí)政期間,關于是否赦免樸槿惠的討論亦曾甚囂塵上。那么,尹錫悅是否也可能迎來類似轉機?
現(xiàn)實答案極為明確:短期內(nèi)毫無可能,長遠而言亦希望渺茫。
根本原因在于,內(nèi)亂罪與普通職務犯罪存在本質差異——貪腐問題屬于公職倫理范疇,赦免尚可借“彌合社會裂痕”之名尋求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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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內(nèi)亂罪則直接沖擊國家憲政架構本身,若予赦免,無異于變相承認“顛覆民主制度”具備可寬宥性。如此政治風險,任何經(jīng)由民選產(chǎn)生的領導人皆不敢觸碰,否則必將背負“背叛憲政”的千夫所指。
更何況,李在明已將此案塑造為韓國民主韌性的重要試金石。
倘若其日后履職,卻親自推翻此前定性,無異于自我否定政治信用,自毀執(zhí)政根基,在邏輯上完全不可自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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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未來韓國政壇發(fā)生結構性逆轉——保守陣營全面重掌政權、主流民意發(fā)生根本性轉向、憲政共識出現(xiàn)重大松動,否則尹錫悅極大概率將在司法程序終結后,面臨長期監(jiān)禁的命運。
“贏家通吃”的政治慣性難被打破
超越二人之間的權力角力,我們更應審視一個深層命題:韓國民主體制究竟面臨何種系統(tǒng)性挑戰(zh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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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實現(xiàn)真正意義上的民主轉型尚不足四十年,卻已有四位前總統(tǒng)身陷牢獄,這一比例在全球成熟民主國家中實屬罕見。
一種觀點認為,這正體現(xiàn)韓國司法獨立與法治精神之堅韌——縱為最高權力者,違法亦須擔責;另一種聲音則指出,這恰恰暴露韓國政壇病灶:勝者全面接管、敗者徹底出局,選舉失利即等同于政治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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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視角均有其現(xiàn)實依據(jù),但亦各有局限。韓國司法體系確能在重大案件中保持相對獨立,敢于追究頂層權力責任,這一點值得肯定。
然而,每逢政權輪替必伴司法清算,也暴露出制度建設尚未成熟——社會仍未形成一套穩(wěn)定、理性、具約束力的政治競爭規(guī)則,權力邊界缺乏長效保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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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錫悅的命運,不會是“總統(tǒng)魔咒”的終點,而更可能是新一輪循環(huán)的起點。只要“贏者通吃”的文化基因未被根本重塑,類似劇情就將持續(xù)在韓國政壇輪回上演。
尹錫悅從國家權力巔峰墜入法律深淵,僅耗時不足十二小時;但他為此付出的人生代價,或將貫穿整個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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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拋出一個問題:倘若李在明順利當選,他是否會傾盡全部政治資源,推動對尹錫悅的司法閉環(huán)?這場關乎憲政尊嚴的審判,最終將以何種方式收場?
參考資料:奔流新聞《尹錫悅,被要求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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