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從“岐黃學者”到“階下囚”,從“貴州省名中醫”到“雙開”通報,楊柱用38年的從醫生涯演繹了一場令人唏噓的蛻變。這位全國僅約150人享有的“岐黃學者”稱號獲得者,最終倒在了權力與金錢的交易場上。2026年2月10日,貴州省紀委監委通報:十三屆貴州省政協原常委、教科衛體委員會原主任楊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中“私德不修”四個字,為這位曾經的中醫藥領軍人物的墮落畫上了刺眼的注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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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光環加身的“學術權威”
1964年2月,楊柱出生在河南淮陽一個普通家庭。1986年,從貴陽中醫學院中醫系畢業后,他選擇留校任教,從此與這所學校結下了不解之緣。從普通教師到團委書記,從副院長到院長,再到2018年學校升格為貴州中醫藥大學后的首任黨委書記,楊柱的仕途可謂一帆風順。
在學術領域,楊柱確實有過亮眼的成績。他長期致力于腫瘤中醫病因病機的基礎及臨床研究,首次提出“酒傷理論”,將“葛花解酤湯”等解酒經典方用于肝癌癌前病變防治。2021年,他被授予第四屆“貴州省名中醫”稱號;2022年,更獲得“岐黃學者”稱號——這是國家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百千萬”人才工程的頂尖榮譽,全國僅約150人獲此殊榮;2023年,他入選貴州省第6批“重點聯系省管專家”。
權力一旦失去監督,光環就會成為最好的遮羞布。當楊柱在學術殿堂不斷攀登高峰時,手中的權力也在悄然異化。從2013年擔任貴陽中醫學院院長開始,他逐漸掌握了學校醫療設備采購、基建工程項目、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項的決策權。2018年學校升格后,作為黨委書記,他的權力更加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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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夫妻學術共同體”:象牙塔里的利益輸送
在楊柱的違紀違法行為中,“夫妻學術共同體”的運作方式尤為刺眼。據權威媒體披露,楊柱要求研究生將科研成果掛名其妻——某三甲醫院主任醫師,其課題組發表的32篇核心期刊論文中,有19篇存在數據造假嫌疑。
這一細節令人震驚。在高校,導師讓學生掛名發表論文已是學術不端,而楊柱卻將這一手段玩出了“新高度”——讓學生的研究成果成為妻子的“學術資產”。這種“躺贏式”掛名,不僅侵犯了學生的知識產權,更嚴重破壞了學術公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育工作者指出:“學生為了畢業不敢反抗,這種權力壓迫下的學術腐敗,比一般的論文買賣危害更大。”
學術腐敗的本質是權力腐敗。 當楊柱能夠決定學生的論文發表、畢業去向、甚至未來的職業發展時,學生不得不成為他利益輸送鏈條上的“工具人”。這種“學術權威”與“行政權力”的疊加,讓楊柱在校園里形成了“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獨立王國。
更為諷刺的是,就在2023年,貴州中醫藥大學紀委還曾發文強調“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要求“對校內巡察發現的問題,尤其是‘一把手’存在的問題,同步報送學校紀委加強整改監督”。然而,這些制度約束在楊柱面前似乎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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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設備采購里的“定制式”腐敗
貴州省紀委監委的通報明確指出,楊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醫療設備采購、醫藥耗材供應、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這三個領域,正是高校腐敗的“重災區”。
在醫療設備采購領域,楊柱的腐敗手段具有典型的“定制式”特征。據醫藥領域反腐專家介紹,這類腐敗通常遵循“參數設定—招標操控—利益分成”的鏈條:首先,通過設置傾向性技術參數,將特定供應商的產品“量身定制”進采購標準;其次,在招標環節通過“圍標”“串標”等手段確保關系商中標;最后,按約定比例收受回扣或好處費。
一臺價值數百萬的醫療設備,從立項到采購,中間可以操作的空間令人咋舌。 楊柱作為學校黨委書記,雖然名義上不分管具體業務,但在“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下,他對重大事項擁有最終決策權。更關鍵的是,他長期浸淫中醫藥領域,與眾多醫藥企業、設備供應商建立了盤根錯節的關系網。這些企業看中的,正是他手中的審批權和影響力。
2024年,貴陽市審計局發布的審計工作報告曾指出,部分醫院“未經公開招標直接與供應商簽訂或續簽合同,違規線下采購藥品及醫用耗材”。雖然報告未點名具體單位,但這一描述與楊柱案中的“醫藥耗材供應”問題形成了呼應。在高校附屬醫院體系中,學校黨委書記對醫院的人財物擁有重要話語權,這種“校院一體”的管理模式,為權力尋租提供了便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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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項目中的“影子操控”
除了醫療設備采購,工程項目承攬是楊柱權錢交易的另一重要領域。2018年學校升格后,貴州中醫藥大學迎來了新校區建設和老校區改造的高峰期。這些動輒數千萬甚至上億元的工程項目,成為不法商人圍獵的重點目標。
據工程建設領域知情人士透露,高校基建項目的腐敗往往具有“隱蔽性強、周期長、利益輸送鏈條復雜”的特點。楊柱的作案手法可能包括:通過“白手套”公司間接參與工程承攬,以“咨詢費”“顧問費”名義收受好處,或者安排特定關系人承接附屬工程、材料供應等。
工程建到哪兒,腐敗就跟到哪兒,這已成為高校腐敗的頑疾。更值得警惕的是,楊柱在2024年卸任學校黨委書記后,于2025年1月出任政協第十三屆貴州省委員會教科衛體委員會主任。這一崗位雖然權力不如學校黨委書記集中,但卻能接觸更廣泛的醫藥領域資源,為他繼續實施腐敗行為提供了新的平臺。然而,僅僅兩個月后,2025年3月25日,貴州省紀委監委就發布了楊柱接受審查調查的消息。
從時間線看,楊柱的腐敗行為具有“長期性”和“不收斂”的顯著特征。貴州省紀委監委的通報明確指出,他“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這意味著,在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壓態勢下,楊柱仍然頂風違紀,甚至在黨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依然我行我素,性質極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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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私德不修”背后的權力失控
在楊柱的“雙開”通報中,“私德不修”四個字格外引人注目。這一表述在黨紀處分通報中并不常見,通常指向生活作風、家風建設等方面的問題。
結合“夫妻學術共同體”的腐敗細節,可以看出楊柱的“私德”問題與“公權”濫用緊密交織。他不僅沒有管好自己,更沒有管好家人,反而利用職權為家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這種“家族式腐敗”在高校領域并不鮮見——有的讓親屬承接學校工程,有的安排子女在關聯企業任職,有的則像楊柱這樣,將學術資源變成“家庭私產”。
家風不正,必然導致政風不清。 楊柱的案例再次證明,領導干部的家風不是個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關系到黨風政風社風的大事。當楊柱把研究生的論文成果當作給妻子的“禮物”時,他失去的不僅是學術良知,更是作為一名共產黨員的底線。
通報還指出,楊柱“對抗組織審查”。這一表述意味著,在組織初核或立案審查期間,他可能采取了串供、偽造證據、轉移贓款贓物等手段,企圖逃避懲處。這種“錯上加錯”的行為,反映出他政治上的徹底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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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醫藥反腐風暴中的“楊柱樣本”
楊柱的落馬,是貴州省醫藥領域反腐敗斗爭的又一重要成果。在此之前,貴州省衛健委原黨組書記楊慧、貴州省醫保局原局長宋宇峰、貴陽醫學院附屬醫院原院長王小林等人已相繼被查。這些案件暴露出貴州醫藥領域存在的系統性腐敗風險。
據貴州省紀委監委專題片披露,貴州醫療系統四人涉嫌巨額受賄,涉案金額已近2.2億元。其中,王小林涉案金額高達1.56億元,其腐敗手段包括支持制藥公司并購資產、在藥品采購中收受巨額回扣等。楊柱與這些案件是否存在關聯,目前尚未公布詳細案情,但從通報中“巨額財物”的表述來看,其受賄金額很可能達到“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
醫藥領域的腐敗,最終傷害的是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當醫療設備采購變成權錢交易,當藥品耗材供應被利益綁架,當基建工程質量因腐敗而打折,這些成本最終都會轉嫁到患者身上。楊柱作為一名“名中醫”,本應以“懸壺濟世”為己任,卻將手中權力變成了“提款機”,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黨紀國法,更背離了醫者仁心的職業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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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制度反思:如何管住“雙肩挑”的權力
楊柱案的發生,再次敲響了高校權力監督的警鐘。作為一名“雙肩挑”干部——既擔任學校黨委書記,又是二級教授、主任醫師、博士生導師,楊柱集行政權力與學術權威于一身。這種身份的特殊性,使得他的腐敗行為更具隱蔽性和欺騙性。
在高校,“雙肩挑”干部往往既是行政領導,又是學術帶頭人,他們掌握著科研項目審批、經費分配、人才引進、職稱評定等多重權力。如果缺乏有效監督,很容易形成“學術資源壟斷”和“行政權力尋租”的疊加效應。楊柱的“夫妻學術共同體”就是典型案例——他利用導師權力壓榨學生,利用行政權力為妻子謀取學術榮譽,兩種權力相互交織,相互強化。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監督是最有力的防火墻。要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必須從制度上破解“雙肩挑”干部的監督難題。一方面,要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防止“一把手”說了算;另一方面,要加強學術誠信建設,建立論文發表、科研項目公示制度,讓學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同時,還要強化巡視巡察監督,對高校附屬醫院、校辦企業等重點領域開展專項審計,斬斷利益輸送鏈條。
結語
從貴陽中醫學院的普通教師,到貴州中醫藥大學的黨委書記,再到省政協常委,楊柱用了38年時間走上仕途高峰;而從履新省政協到接受審查調查,僅僅兩個月;從“岐黃學者”到“雙開”處分,更是一夕之間的天壤之別。
權力是把雙刃劍,用好了造福人民,用偏了害人害己。楊柱的案例警示我們:無論學術地位多高、專業成就多大,只要觸碰紀律紅線、法律底線,必將受到嚴懲。在全面從嚴治黨的大背景下,任何“不收斂、不收手”的行為,都是對組織的挑戰,對人民的背叛,最終只會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
目前,楊柱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公正審判。而這起案件留下的深刻教訓,值得每一位黨員干部警醒:守住初心,才能行穩致遠;敬畏權力,方能不負人民。
【權威信源】
- 貴州省紀委監委《關于十三屆貴州省政協原常委、教科衛體委員會原主任楊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通報》(2026年2月10日)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十三屆貴州省政協常委、教科衛體委員會主任楊柱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5年3月25日)
- 《中國紀檢監察》雜志相關報道
- 貴州日報《關于免去楊柱政協職務的決定》(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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