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海面上飄著一艘從香港駛向上海的輪船。
沒人注意到,甲板上有個身影縱身一躍,跳進了滾滾波濤里。
這姑娘才28歲,連尸首都沒撈著,海面上也就泛起了幾朵浪花,轉眼就平了。
在那個亂世,死個人比死只螞蟻動靜大不了多少。
可等船員收拾這姑娘留下的東西時,幾封沒寫完的信和一堆手稿,讓所有人眼珠子都瞪出來了。
這跳海的不是旁人,正是余美顏。
就在這事兒發生的一年前,廣州城差點讓她給掀翻了。
她弄了本叫《摩登情書》的書,里面明明白白寫著自己跟三千多個男人的風流賬,還把那些大人物寫的情書全給印了出來。
這就好比把當時上流社會的遮羞布,當街給扯了個精光。
很多人覺得她是因情自殺,或者是腦子壞了。
其實不然。
你把她這輩子攤開看,這就是個拿著滿級賬號的高端玩家,誤入了一個還在跑老舊程序的服務器。
她拼命想靠操作通關,最后發現系統全是Bug,根本沒路走。
她走的每一步,心里都有本賬。
只可惜,這筆賬她算不過那個吃人的世道。
時間倒回1900年,廣東臺山。
余美顏出生即巔峰。
爹是開當鋪的,不差錢;娘是讀書人,懂行。
這配置擱現在是妥妥的人生贏家,但在那會兒,這就是災難的開始:軟件更新太快,硬件嚴重不兼容。
那個年頭的廣東,看著風氣開了,骨子里還是老祖宗那一套。
余美顏才不管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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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多久,第一局博弈開始了。
家里給她找了個門當戶對的主兒,叫譚祖香。
本來日子過得不錯,丈夫也是個做生意的,去過美利堅,兩口子能聊到一塊去。
壞就壞在譚家生意黃了,丈夫要去美國打拼。
余美顏第一反應是:帶我一個。
這想法多超前啊,既然是一家人,那就一起去打拼,總比在家守活寡強。
可在公婆眼里,這就是想上房揭瓦。
人被死死扣在家里,丈夫前腳剛走,婆媳關系立馬崩盤。
這時候,余美顏干了件驚天動地的事:離家出走,直奔廣州。
這一跑,算是把天捅了個窟窿。
剛到廣州,因為穿得太花哨,舉止太不像話,竟然被警察當刺客抓了。
雖說保釋出來了,可老家炸了廟。
婆家逼著兒子寫休書,親爹覺得丟人丟到姥姥家,直接把她送進了“習藝所”。
這地方說白了,就是官方辦的女德班,專門關押那些“不聽話”的女眷。
那年,她才剛滿18。
在里面蹲了一年,成了她人生的分水嶺。
從那個鬼地方出來,娘家回不去,夫家不要人。
擺在面前的路就兩條:
要么去工廠刷盤子,或者給大戶人家端茶倒水,累死累活賺倆銅板,窩窩囊囊過下半輩子。
換你,你咋選?
余美顏沒猶豫,選了后者,而且玩出了花樣。
她給自己封了個“紅花教主”的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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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暴發戶哪見過這陣仗?
一個個跟蒼蠅見了血似的往上撲。
有人送樓,有人送車,有人為了爭她打得頭破血流。
這時候的余美顏,看似墮落,其實心里跟明鏡似的。
這幫男人在她眼里就是提款機。
她甚至有套自己的歪理:“既然這世道不讓我做良家婦女,那我就做個讓你們高攀不起的妖精。”
但這套玩法,很快就踢到了鐵板。
后來有個香港商人看上她了,納她做二房。
余美顏以為這下穩了,誰知道人家要的是個擺在家里的花瓶,不是天天出去蹦迪的交際花。
沒過幾天,商人受不了,登報休妻,還罵她敗家。
兩回被休,余美顏算是活明白了:婚姻這條路,對她來說就是死胡同。
既然這樣,那就玩把大的。
1925年,出了檔子事,徹底讓她換了活法。
南海縣長的公子哥迷上她了,不僅同居,還砸了兩萬多大洋。
這事兒一漏底,縣長家里動用官面上的關系逼她走人,還提了個無賴要求:把那兩萬塊錢吐出來。
這明擺著就是勒索。
余美顏接下來的舉動讓所有人都傻了眼。
她沒跑也沒鬧,而是真的去湊錢了。
賣首飾、借高利貸,居然真把兩萬大洋湊齊了送過去。
她尋思著:這是生意。
錢貨兩清,這就當我買了個自由身。
可她低估了那幫人的無恥程度。
錢送過去了,對方立馬翻臉。
錢扣下,人也不放,還要給她扣個“賣淫”的帽子送大牢。
這一刻,余美顏心里那座塔塌了。
她突然明白,在這個規矩全由男人定的游戲里,不管你怎么守規矩,哪怕你是拿錢買路,最后解釋權還是在人家手里。
既然守規矩沒活路,那就大家都別過了,掀桌子!
這就是《摩登情書》這本書出來的緣由。
這哪是什么回憶錄,分明就是自殺式炸彈。
她把自己關屋里,憑著嚇人的記憶力,把這幾年跟她有過一腿的男人全寫了出來。
名字、單位、職位,甚至那些肉麻情書,一字不改全給印上去。
這里頭有當官的,有做買賣的,有名流。
平日里一個個道貌岸然,在書里全成了嫖客、負心漢和小人。
1927年,書一出,全廣州都沸騰了。
這就相當于那個年代的“維基解密”加“艷照門”。
有人罵她不要臉,有人夸她敢作敢當。
她在書里留了句話,跟宣戰書似的:“我不后悔。
我活過、愛過、疼過,現在我把它寫下來。”
這招是真狠,拿自己的名聲當柴火,把那幫偽君子燒得外焦里嫩。
可這也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
書寫完了,她也把自己逼到了懸崖邊上。
名聲徹底臭了,她累得不行,跑到九龍一個廟里出家。
她想躲清靜,紅塵卻不放過她。
以前那些追求者,有的跑來騷擾,有的純粹是為了看個稀奇。
連廟里的老和尚都受不了這亂糟糟的場面,把她給請走了。
咱們再回頭看1928年那次跳海。
真不是一時沖動。
那年她28歲。
娘家?
早斷了。
夫家?
那是笑話。
繼續混風月場?
她已經煩透了那種虛情假意。
出家?
佛祖都不收。
天地這么大,竟然沒她站腳的地方。
站在甲板上那一刻,她心里肯定盤算清楚了。
接著活,就是被人當笑話看,當茶余飯后的談資。
書也出了,仇也報了,任務算是完成了。
剩下的,就是給自己留最后一點體面。
那一跳,可能是她這輩子最輕松、最自由的時候。
后人總愛給她貼標簽,什么“奇女子”、“風流艷星”。
說白了,她就是個生錯了時候的倒霉蛋。
有著現代人的欲望和本事,卻活在一個把女人當私有財產的年代。
她想用做生意的邏輯(給錢、辦事、契約)去對抗封建禮教(三從四德),結果撞得頭破血流。
大家叫她“摩登”,當時覺得是夸她時髦。
現在回頭看,這兩個字真夠殘忍的。
因為“摩登”是要付代價的。
而在1928年,這個代價,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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