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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y-Therapist, Inc.
利維坦按:
關于人性本質的兩種傳統敘事——一種認為我們天生利他、互相扶持,另一種認為我們本質上自利、處處爭斗——都未能完整呈現現實。最新的研究顯示,人類并非簡單地屬于“合作派”或“競爭派”,而是同時具備兩者的能力,并且會根據環境和機會做出不同選擇。合作并非自然而然,而是需要具體的社會條件來維持;而當沒有約束、沒有監督、沒有代價時,競爭和欺騙往往更具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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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進化生物學的經典著作,往往難以讓人對人性抱持樂觀態度。自查爾斯·達爾文在《人類的由來》(
The Descent of Man, 1871)中提出相關觀點以來,生物學家之間形成了一種基本共識:生物體,尤其是人類,進化是為了最大化自身利益。我們的行為是為了促進自身或家庭的成功。相比之下,“善良”不過是一種幻象,更廣義上的道德也只是錯覺。 社會生物學——20世紀下半葉臭名昭著的運動——迫使我們直面生物進化的冷酷無情和精于算計的本質。
然而近些年來,人類學家和心理學家開始對這種悲觀的看法提出反駁。過去十年,已有數十本書聚焦于人類合作,將其視為我們征服地球的關鍵要素[1]。我們彼此協作,運用智力、語言以及多樣化的技能,構建復雜的文化,發展技術,并解決社會與環境中的問題。我們從小就學會群體的規則,而這些通過文化銘刻在我們身上的規則,維系著安全而團結的社會單元,使我們得以征服環境惡劣的地區,并在競爭中戰勝那些合作不佳、彼此不友好的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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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reater Good Science Center
這種敘事讓我們不必尷尬地承認:生物性的自私——只為最大化達爾文意義上的成功而行動——是所有行為的基礎。它也契合了一些人類學家的主張,即古代人類社會崇尚平等:生活在等級制度不明顯的小群體中,即便有領袖,其權威也十分有限;而當有人試圖支配他人時,群體會集體進行制衡。
然而,正如社會生物學一樣,這種觀點也只說對了一半。事實上,在人類進化的敘事中,我們對剝削、欺騙與競爭的集體傾向,與合作同樣重要。我們進化出來的,并非只會合作或只會競爭,而是同時具備這兩種能力——并且擁有在合適時隱藏競爭、或在可能逃脫懲罰時作弊的智慧。因此,合作是一種需要提倡的行為,而不是可以理所當然假定存在的東西。
關于人類本質上是合作還是競爭的現代爭論,可以追溯到彼得·克魯泡特金(Pyotr Kropotkin)于1902年出版的《互助論》(
Mutual Aid)。這位無政府主義者通過觀察西伯利亞嚴酷荒野中動物彼此幫助的行為,形成了自己對人性的看法。 他認為,只有通過相互依存,任何物種才能在與捕食、暴力和環境的斗爭中生存下來,而這些斗爭正是個體面臨的無處不在的危險的典型特征。就像許多其他物種一樣,無論是魚類、肉類還是鳥類,我們都需要合作才能生存和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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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魯泡特金(1842-1921)。? JSTOR Daily
表面上看,克魯泡特金的觀點與達爾文的理論截然相反。達爾文認為,個體為生存和交配而進行的斗爭是自然選擇進化的根本驅動力。在達爾文看來,生存競爭和交配競爭(分別是自然選擇和性選擇)這兩大支柱構成了生物生命的基石。而克魯泡特金及其同事則強調個體如何為物種的利益而行動:互助意味著每個人都能擁有更美好、更安全的生活。
如今,爭論的焦點基本相同,盡管我們用來闡述觀點的語言和工具有所不同。世界各地的人類學家和心理學家通過實驗,評估人們在多種情境下的合作程度;在這些研究背后,明顯存在著意識形態上的分歧——一方主張以自私自利為核心的人性模型,另一方則支持更為仁善的人性觀。
例如,在2001年的一項著名研究中[2],人類學家與15個不同的小規模社會合作,考察他們在一種名為“最后通牒博弈”的經濟實驗中的表現。在這個游戲中,研究者給第一位玩家一筆錢——金額大約相當于當地一到兩天的工資。該玩家隨后決定給第二位玩家分配多少錢。第二位玩家可以選擇接受或拒絕:如果接受,雙方按約定金額獲得報酬;如果拒絕,雙方都一無所獲。
在一個完全由自私自利原則支配、精于算計的世界里,我們會預期第一位玩家給出盡可能少的金額,而第二位玩家會接受任何報價。畢竟,無論是否公平,得到一點總比什么都沒有強。
當然,這些小規模社會的參與者并未如此行事。給出的報價幾乎從不低于總金額的25%;而在某些群體中,例如巴拉圭的阿切人(Aché)和印度尼西亞的拉梅拉拉人(Lamelara),報價往往超過總額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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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ntafe
一些科學家,尤其是經濟學家恩斯特·費爾(Ernst Fehr),利用這一結果來捍衛人類“厭惡不公”的觀點——也就是說,我們幾乎普遍厭惡不公平[3]。(在相關文獻中,“親社會性”也是一個常見術語。)正因為這種被認為普遍存在的厭惡不公平的心理,我們彼此對待的方式比冷酷的經濟計算所預測的要公平得多。
這些思想進一步發展成一種現代的“超級合作”理論,但附帶一個限定條件:不同于克魯泡特金所倡導的“物種整體利益”的觀點,研究者更關注人們在群體內部的行為方式。我們之所以學會在群體中合作,是因為在生存上彼此相互依賴:當狩獵、采集或農業生產遭遇失敗時,互惠關系至關重要。基于需要的轉移——例如,當某人的作物歉收時,只有在真正需要幫助時才向他人求助——是世界各地小規模社會的共同特征。
決定人們如何合作的地方性規范通過社會學習傳播。因此,盡管基于需要的轉移在全球范圍內普遍存在,其具體形式仍由各自的文化所決定。奧索圖阿(Osotua,意為“臍帶”)是肯尼亞和坦桑尼亞馬賽人之間的一種紐帶,將兩個人終身聯系在相互依賴之中。據說,背叛奧索圖阿的行為從未發生過,一個人的后代甚至可以繼承其與他人之間的這種關系[4]。
按照這種思路,合作更為有效的群體會在競爭中戰勝那些合作不佳的群體。這屬于一種更廣泛的過程,被稱為“文化群體選擇”,可以被視為克魯泡特金一個多世紀前所倡導的互助概念的現代版本。不同之處在于,我們不再為了物種的利益而行動,而是為了群體的利益而行動。該假說認為,相互依賴會滋生忠誠。
如果文化群體選擇這一概念站得住腳,那么我們當今世界中看到的問題,就應當被理解為群體之間的摩擦所致,而不是群體內部的問題。諸如國際沖突之類的議題,應當源自社會規范與價值觀的差異,而非因為所有群體成員都缺乏一種共同的、親社會性的承諾。文化群體選擇鼓勵我們把問題的根源放在外部,而不是內部。
但當我們更仔細地審視這一想法時,它就有些站不住腳。
長期與卡拉哈里沙漠的朱霍安西人(Ju/’hoansi)合作的人類學家波莉·維斯納(Polly Wiessner),描述了她自己進行類似實驗時所發生的情況。在實驗過程中,她明確告訴志愿者,她只是代表另一位研究者行事——那位知名經濟學家恩斯特·費爾;她強調,這是費爾的研究興趣;至于他們如何玩這個游戲,她完全不在乎,而且無論他們做出什么選擇,都不會帶來任何后果。她寫道:
有幾個人又問了我一次,他們的身份真的不會被透露出去嗎;在得到確認后,他們便一枚一枚地把更多硬幣推到自己那一邊。偶爾,參與者會猶豫一下,說:“你確定你沒有在騙我嗎?”
在維斯納看來,關鍵并不在于朱霍安西人是否格外自私;而在于,這個實驗制造了一種與日常生活截然不同的社會情境。當你把一個人放進一個身份被隱藏、且明確排除了任何后果的游戲中時,你就移除了許多在日常生活中調節合作行為的壓力——聲譽、持續的關系、遭到報復的可能性,以及被人看作“拿得太多”的代價。換言之,你最終測量的,并不是“這個人有多合作”,而是他們在一個被剝離了常規約束、合作與背叛承擔著完全不同風險的情境中會如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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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anta Magazine
這一基本洞見貫穿了數十年來關于合作生物學的研究。即使是最早將互惠視為人類社會生活核心的數學模型,也將背叛視為情境依賴性的:當未來互動機會渺茫、對方無法做出有效回應,或者自身聲譽不太可能受損時,背叛就變得具有吸引力。從這個角度來看,合作并非我們可以理所當然認為存在的東西;它是社會生活必須促成的,也是值得維系的。
在20世紀七八十年代,乃至可以說一直延續至今,成千上萬試圖解釋人們如何、以及為何會合作的計算機模型,都忽略了這一點。研究人員最常探討的是“囚徒困境”中合作的演化。在這個博弈的最簡單形式中,兩名玩家可以選擇合作或背叛。相互合作對雙方都有利,而相互背叛則對雙方都有害;但在對方合作時選擇背叛,對個體而言是最優策略;而在對方背叛時選擇合作,則會帶來最糟糕的回報。(之所以稱為“囚徒困境”,是因為其理論情境設定為:兩名罪犯被警方分開審訊,分別被要求檢舉對方。如果你出賣同伙,就會得到輕得多的刑罰。)
研究者為解釋合作如何在更廣泛的情境中得以維持,發展出了數量驚人的囚徒困境變體。有的模型引入了對背叛者的懲罰;有的則探討玩家在未來再次相遇的可能性。但關鍵在于,幾乎所有這些模型都把“合作者”和“背叛者”視為個體的固定特征。參與者的定義取決于他們的合作傾向——就像我們常說的,出賣同伙的罪犯“一旦做了告密者,就永遠是告密者”。
我一直覺得這一假設存在問題。正如任何人在被發現的可能性很低時,都可能欺騙伴侶一樣,我們同樣不該想當然地認為:一個人在某個游戲中選擇合作,就會在所有游戲中合作。合作行為并不等同于成為一個“合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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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iversity of Michigan Heritage Project
在我的學術研究中,我探討了這種區分,目的是弄清社會互動中“表象之下”的因素究竟有多重要。幾年前,我建立了一個計算機模型[5],用來研究虛假表象如何影響合作。舉例來說,如果一個代理(代表計算機模型世界中的一個人)判斷在囚徒困境中背叛很可能會被揭露并受到懲罰,那么這個代理就會選擇合作;但如果背叛很可能不被察覺,這個代理就會選擇背叛。
模型顯示,即便絕大多數代理在條件允許時更偏好背叛,合作水平仍然可以保持在較高狀態——大約占所有互動的三分之二。雖然早期評估困境中合作的模型表明,懲罰會將背叛者從群體中徹底清除——這與支持文化群體選擇理論的人的觀點一致——但表象和動機之間的差異使得清除背叛者變得更加困難[6]。如果你不知道誰是背叛者,就無法對其進行懲罰。
我把這稱為“機會問題”。當任何事物表現出合作——無論是計算機代理、細菌、裸鼴鼠,還是人類——我們都無法確切地判斷,這種合作是出于本意,還是因為缺乏背叛的機會才發生的。
人們在現實世界中如何用語言談論合作,恰恰體現了這個問題。模型的設計本身就帶有模糊性:它們無法告訴你具體情境中的更多細節,只能告訴你某些計算機代理合作了、背叛了、被懲罰了,等等。模型無法區分一個代理是選擇了合作,還是被迫合作(后者在日常語言中我們稱之為“脅迫”)。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是在并不情愿的情況下被迫與他人合作——無論是為食物和交通支付高昂的價格,為了“沒那么糟”的候選人而投票,還是為了得到一份工作而簽署保密協議。(下次你聽到“感謝您的配合”這句話時,不妨想想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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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SW Law
模型既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被迫合作與出于親社會動機的合作之間的區別。然而,在某些情況下,行為實驗卻能夠區分二者。與其說我們是一個厭惡不公平、并主動反對不公平的物種,不如說,我們更傾向于表達對公平的渴望,只有在幾乎不會付出代價的情況下才會展現出純粹的利己行為。
一種被稱為“道德資歷效應”(moral credentialing)的現象,為這一點提供了證據。簡言之,如果我相信自己過去的行為是道德的——比如捐過款、在無家可歸者的施粥所做過志愿服務,等等——那么我在未來就更有可能為自己的不道德行為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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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itical Thinking
2011年,研究人員發現[7]:如果參與者有機會事先表明自己支持道德原則,他們更有可能在數學考試中作弊——但前提是他們能夠合理化作弊行為并未違反其道德準則。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兩名研究者發現[8],那些自愿簽署“商業圓桌會議”2019年發布的《公司宗旨聲明》(Statement on the Purpose of a Corporation)的企業——該聲明強調公司應當為所有人創造價值,而不僅僅是為股東——反而更有可能違反環境法和勞動法。
而在更近一些的研究中,關于像ChatGPT這樣的大型語言模型的使用,進一步揭示了“機會”與不誠實之間的緊密聯系。在這組研究中,研究人員考察了當參與者可以把行為委托給AI模型時,他們會如何行事。實驗采用的是一個擲骰子游戲:點數越高,獲得的金錢收益就越多。當玩家直接報告自己的擲骰結果時,他們整體上是相當誠實的;但一旦把報告任務交給AI代理,行為就發生了顯著變化。當玩家可以向AI下達諸如“最大化利潤”這樣的模糊指令時,他們的誠實程度大幅下降,準確報告的擲骰結果甚至不到五分之一[9]。
人們通過“道德資歷”(炫耀過去的善行)、合理化解釋,以及赤裸裸的機會主義來逃避道德責任的例子比比皆是。從總體上看,因為自己所宣稱的原則或過去做過的好事而相信“我是一個道德的人”,反而可能讓人更容易在當下抓住機會,為不公平的行為尋找正當理由。
行為科學家杰森·達納(Jason Dana)及其同事指出[10],在經濟博弈中,人們常常會尋找所謂的“道德回旋余地”(moral wiggle room)——也就是在不感到內疚的情況下做出不公平選擇的方式。該研究團隊認為,最重要的往往不是公平本身,而是免于被指責,有時這種免責是通過聲稱自己并不知道誰受到了傷害、以及傷害是如何發生的來實現的:
在近期一系列金融丑聞中,被指控違規的高層人士往往需要被證明知曉損害后果才能承擔責任。我們注意到,這種做法忽略了高管們可能采取的隱瞞行為。
當你看到人們如此迅速地尋找漏洞和借口時,很容易會把責任歸咎于體制——認為西方的法律、市場或政治教唆我們這樣做。但我認為機會主義并非源于此。機會主義的本質遠比這更根本:當走捷徑能帶來好處且無人察覺時(例如避稅)這幾乎在任何地方都是明智之舉。我們可以制定各種鼓勵合作的規則,但我們無法抹殺一個根本事實:當作弊行為隱蔽時,它往往能帶來收益。
如今大多數人生活在社會階層分明的大型社會中,群體規模的擴大也帶來了比以往進化過程中更多的作弊機會。因此,像阿切人這樣的小型社會中常見的平等主義,或許并非源于進化而來的公平傾向,而是因為缺乏搭便車的機會。認識營地里的每一個人、選擇與親屬共同生活,以及一種要求人們遵守地方規范的集體期待,都有助于維持合作——盡管即便在小規模社會中,人們也常常能找到相互剝削的方式[11]。例如,在世界各地的游牧部落和采集狩獵群體的人類學文獻中,都記錄了年長男性往往支配其社會群體,并對女性和年輕男性進行剝削的情況。
來自世界各地民族志記錄中的剝削例子還有很多。認為在農業發明之前我們一直生活在平等狀態中的想法,在我看來大多是一種迷思——它幫助我們對人性抱有更好的感覺,它讓我們抱有希望,認為有朝一日,我們將克服因放棄狩獵采集生活方式而帶來的不平等。
與其將我們今天的問題歸咎于群體間的競爭和社會結構,不如認識到任何社會體系的根本原則是:凡有可能的地方都存在剝削。每一個群體、社會和文化——無論規模大小——都存在弱點,而總會有人試圖利用這些弱點來獲取個人利益。問題在于,這些弱點如何更廣泛地影響文化,以及我們所生活的社會究竟獎勵的是公平公正,還是狡詐、陰險與機會主義。
在現代世界中,正如在我們的進化史一樣,答案是后者。
自農業出現以來,唯一真正改變的,是搭便車和剝削的機會數量及其多樣性。因此,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群體規模的擴大,我們理應預期人們會發展出越來越富有創造力的方式來更有效地背叛——而進化,也將偏向那些最擅長這樣做的人。
這種不斷發展新競爭策略的傾向,是“社會腦假說”(social brain hypothesis)的一部分。該假說最早由心理學家尼古拉斯·漢弗萊(Nicholas Humphrey)提出。在他1976年發表的這一主題的奠基性論文中,漢弗萊主張:人類智力的主要功能,是應對社會環境,而非物理環境[12]。
社會腦假說的一個推論是,每個社會都存在機會主義者,他們遵守當地規范可能只是為了自身利益。我把這些人稱為“隱形對手”。例如,世界各地的宗教狂熱分子或政治追隨者,可能會嚴格遵守其所屬群體的所有規則——無論是儀式性的還是意識形態性的——直到他們獲得權力地位。此后,他們便可以按自身需要剝削他人、采取自私自利行為。這或許有助于解釋為何研究顯示[13],具有精神病態傾向的人更有可能進入權力位置,比如企業體系或政治體系。遵守規則卻并不真正相信規則,是一種獲取權力的有效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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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E ZEIT
誠然,這些論點聽起來讓我們的世界顯得相當絕望。
人們很容易認為,如果人類進化史并非一個由合作、公正和互助構成的美好圖景——而這正是一個多世紀以來許多思想家所推崇的敘事——那么我們對未來也不應抱有太高期待。問題實在太多了:從日益加劇的不平等、公共信任危機,到迅速變暖的地球,以及像人工智能這樣的技術所帶來的不斷上升的風險。我們面臨著太多問題,難以指望一個有著黑暗而卑劣過去的物種能夠克服自身缺陷,創造更美好的未來。
但我認為,這種悲觀情緒是沒有必要的,而誠實地面對自身,是我們作為一個整體能夠邁出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這要求我們對“智人”究竟是一種什么樣的動物,采取一種現實主義的視角。首先,我們并非天生就合作,但我們具備合作的能力——正如我們同樣具備剝削和自私的能力一樣。在個體層面,真正重要的是我們選擇如何對待他人。
其次,正如不存在所謂“合作者”,也不存在所謂“搭便車者”。這些只是我們為了方便,在模型和實驗中使用的行為標簽。人們如何行事——尤其是我們如何描述社會行為——取決于具體情境。同一個人在某種情境下可能表現得合乎道德,但在另一種情境下卻未必如此,關于“道德資歷效應”的研究已經表明了這一點。
我們的行為可塑性,也就是根據情境調整自身行為方式的能力,是人類最重要的特征之一。驅動我們做出決策的、進化而來的心理過程,無法被簡單的模型或游戲所捕捉。任何人都可能成為隱形對手。
正因為如此,地方性的社會規范才顯得尤為重要。如果合作并非一種固定特質,而是一種脆弱、依賴情境的結果,那么真正的問題就在于:什么樣的環境更容易促使人們做正確的事,更難讓人暗地里作弊?諾貝爾獎得主埃莉諾·奧斯特羅姆(Elinor Ostrom)曾指出,地方社會規范是任何旨在促進合作的嚴肅努力的基石:觀察人們在周圍環境中的行為,就能理解他們如何抑制肆無忌憚的自私行為。正如生物體進化出免疫防御機制來抵御那些悄無聲息地破壞整體的自私細胞一樣,社會也需要規范——以及維護這些規范的制度——來發現并遏制那些暗中滋生的競爭。
因此,培育社區層面的相互依賴性——以及隨之演化出來、幫助其協同運作的規范——對于對抗由隱形競爭所導致的剝削至關重要。切勿試圖自上而下地強制合作。相反,正如經濟學家諾琳娜·赫茨(Noreena Hertz)所主張的,我們應當用一種以社區為導向、促進合作的心態,取代資本主義框架中“貪婪是好事”的信條;認識到彼此協作會讓所有人境況更好,正是為未來構建一個親社會、重視平等的環境所必需的關鍵洞見。
這一切始于教育——但不是道德說教式的提升,而是集體的自我認知:教育幫助我們清楚地看見自身的誘惑,并將這種洞見轉化為切實可行的框架——法律、學校和公民規則,用以獎勵合作、提高剝削的成本。作弊永遠不會消失,總會有人尋找優勢,但我們獨特的智能,既體現在利用他人之上,也同樣體現在識別剝削、并組織起來對抗它的能力上。投資于這種認知,投資于那些讓公平受到珍視并得到回報的地方性制度,我們就能拓寬合作與平等得以持續存在的空間。
參考文獻:
[1]psycnet.apa.org/record/2012-13679-000
[2]www.santafe.edu/research/results/working-papers/cooperation-reciprocity-and-punishment-in-fifteen-
[3]www.aeaweb.org/articles?id=10.1257/aer.96.5.1912
[4]pubmed.ncbi.nlm.nih.gov/27445430/
[5]link.springer.com/article/10.1007/s10539-023-09936-8
[6]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abs/pii/S0040580903001163
[7]pmc.ncbi.nlm.nih.gov/articles/PMC3077566/
[8]www.journals.uchicago.edu/doi/abs/10.1086/728855
[9]www.nature.com/articles/s41586-025-09505-x
[10]www.jstor.org/stable/27822583
[11]psycnet.apa.org/record/2022-87230-001
[12]psycnet.apa.org/record/1976-19904-003
[13]psycnet.apa.org/buy/2018-51219-001
文/Jonathan R Goodman
譯/天婦羅
校對/兔子的凌波微步
原文/aeon.co/essays/we-cooperate-to-survive-but-if-no-ones-looking-we-compete
本文基于創作共享協議(BY-NC),由天婦羅在利維坦發布
文章僅為作者觀點,未必代表利維坦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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