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看官,我是學歷史但從不執于歷史的花鹿不花。
給大家講個故事吧。
某年某月,某地有個盲人企業家。
前兩年響應當地政府號召,在政府財政困難的時候挺身而出,累計墊資千余萬幫助當地政府渡過難關。
結果呢?
結果很讓人意外。
十年過去了,就算不說什么“點滴之恩當涌泉相報”這樣的童話,最起碼要做到有借有還吧。
這不過分吧。
可是,當地政府居然連這個底線都沒有守好。
走投無路的盲人企業家,于去年9月求助媒體幫助,希望能要回來自己的錢。
事情曝光之后,當地也是“高度重視”迅速組成什么什么組“深入調查”。
可是,半年過去了,還沒要到一毛錢。
快要過年了,這位盲人企業家的家門口擠滿了討要工資和債款的人。
人家能不急嗎?
可就這時候,一個身份是“政府法律顧問”的律師站出來說話了:
“當時的常務縣長王XX代表不了縣政府,他的承諾只能代表他個人的意思。”
什么意思?
當年借錢的時候是XX縣縣政府,要還錢了就變成了王某某個人意愿?
這一刻,我們老家那句形容一個人毫無信譽,很是無恥的老話含金量飆升了不少:
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
故事講到這里,縣里的言行讓人心寒,而這個顧問律師也是人話說都不囫圇了。
顧問律師的水平有多高看不出來,但能看清是這人妥妥一個揣著明白裝混蛋的“攪屎棍子”。
而這個故事也再次印證了我姥娘之前總說的一個道理:
借三不借二,救急不救窮。
什么是“借三”呢?
姥娘說,人生在世誰都有個難處,有三種情況人家開口跟你借錢,你再難也得多少給點。
一是辦白事兒,二是小孩兒上學,三是治病救命。
這三件事兒,只要人家開口了,就算之前和他們有什么不愉快,也要多少拿出一點。
因為那是人家真的遇到了難過的坎兒了。
那什么是二不借呢?
名聲不好的人,還有犯王法的人。
這兩種人不但不能借給他們錢,還要遠離他們。
前些年,我們那兒有個人辛辛苦苦燒鈞瓷賺了些錢,但他妻弟總是游手好閑,經常干一些下三濫壞事兒。
他覺得都是親戚,所以每次他妻弟去他家要錢,他都會給一些。
結果,就這樣惹出了麻煩。
因為他妻弟要的越來越多。等到他給不起的時候,他妻弟居然叫了一群小混混直接跑他家里把他家打砸了一遍。
還把他打得頭破血流住進了醫院。
這樣的事兒大家見過嗎?
現在我們聊的“某縣政府”不就是這樣的嗎?
雖然我姥娘很多年前就已經過世了。
但我能想象出來,當我給她講這個事兒時候她的樣子。
她一定會說:
“噫,欠人家錢不給人家,多丑呀。”
對于那個顧問律師,她一定會說:
“唉,有些人,比當官的還壞!”
她老人家已經去世了很多年了,但她講過的道理卻從未變。
也不應變。
好了,今天就聊到這里吧。
祝大家日安~~~
盲人看不清道
莫讓世人看不清世道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