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接上回。
萬幸的是,。劫匪把富家女劫走的用意僅僅是圖財。他當時已經對富家子下手了,如果還在原地對富家女下手行搶,那安全系數可能就大打折扣。在場有那么多人,如果有人反應過來,叫喊一聲眾人來個圍捕,那就糟糕了。因此,他干脆把下一個作案目標掠上馬背,策馬逃離現場,就在馬背上作案,把富家女那成雙成對的黃金戒指、手鐲和項鏈悉數搶去。然后,收緊韁繩讓馬在一個出售草席的地攤前停步,把富家女放下。富家女雙腳剛著地,立刻跌倒在旁邊的草席堆上,被攤主扶了起來。正問情況時,一班親友也追過來了。
警察見狀,來不及詢問情況,把富家女手里的那個拎襻包了起來,留作證據。然后,副所長借用花船向兩個受害人詢問被劫情況,兩個警員則勘查現場,走訪目擊者。一會兒,專案組一班刑警趕到了,聽那兩個警察說了了解到的劫匪的體貌特征,初步斷定跟前面利用黃包車、三輪車和摩托車作案的是同一個家伙。專案組長彭睿繹聽說富家女手里留下了一個坤包拎襻,便馬上指派一名刑警駕著摩托車前往市局請專家鑒定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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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隨即對被搶的那對情侶進行了詢問,其受害過程已由副所長問過并且做了筆錄,刑警就略過不談,專門盯著細節了解,特別是盯著被劫匪劫持過的富家女詢問。反復詢問下來,從富家女的回憶中梳理出了其對劫匪的以下印象。此刻,這種印象是可以作為劫匪的特征來進行案情分析的:
其一,這個香港富家女的,一米六的身高,體重大約在一百零八斤左右。而劫匪騎在馬上,只用單手就把她輕而易舉地提上了馬背,被他隨手一橫放倒在鞍子上也沒覺得弄痛了哪里,后來把她放下時也是如此,這說明劫匪頗有一些膂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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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劫匪驅馬奔逃時,富家女明顯感覺到從他嘴里噴出的氣息中帶著異味,那是酒精和羊肉混雜在一起的氣味。
與此同時,有一個目擊小老頭向警方提供了一個只有他才注意到的細節:強盜騎著作案的那匹棗紅馬的左側臀腿交界處,烙著一個茶杯口大的“福”字。
現在警方要做的工作是追查馬匹的下落,由于有了賣水果老頭提供的那個“福”字的細節,這件事做起來就比較容易。顯然馬身上烙字,是馬主人為防止馬匹走失后被人冒領而采取的措施。能這么干的也只有馬車行老板了,所以,劫匪作案時所騎的那匹馬應該是屬于馬車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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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就去馬車行公會調查。這時已是晚上九點多鐘,馬車行公會早就沒人了。但刑警不能等到次日再了解,于是設法打聽到了馬車行公會的一位成員的家庭住址,找上門去求教。對方一聽馬身上烙著個“福”字,想都沒想就說那是黃沙區七仙坊老甄家的馬。
老甄名叫甄增福,是“增福記馬車行”老板,這人是“一貫道”骨干分子,后來清除反動會道門時家里又搜出十幾支長短槍和上千發子彈,就給政府判處死刑一槍崩了。但當時他沒對專案組使壞,刑警連夜登門,一說棗紅馬,他就說哦我知道了,是老周給人打傷了搶走馬的事兒吧?原來,老周遭劫且被劫匪打傷后,被前往現場出警的警察送去了醫院,然后就跟老甄這邊聯系,老甄派了個打雜的去醫院交了點兒費用。現在,他正惦念著丟失的那匹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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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隨即又去了醫院,撲了個空。老周沒有住院,讓家人接回去了。幸虧事先已向老甄問明了老周家的地址,于是就尋了過去。
老周挨的那一腳實在不輕,因此在醫院處理,但由于挺嚴重,因此在家養傷,但老周還是強打著精神向警察陳述了他遇劫的情況。當時老周也說到了劫匪的異味問題,他是個積年酒徒,對于烈酒的辨別能力很強,如此倉促的時間,他居然還能說得出來路:“那是‘老高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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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調查的刑警是歐望城和小馬,這二位都是滴酒不沾的人。所以對于什么“老高粱”一無所知,正要請教,老周又說出了一句使他們目瞪口呆的話:“這強盜是蒙古族人!”
警察就問你為何如此肯定,老周說出了理由:一是這家伙既喝“老高粱”又吃羊肉,那是蒙族人的習慣。二是騎術精湛。三是其對烈馬的那份潛在的威懾力。須知這匹棗紅馬是“增福記馬車行”二十多匹馬中性子最烈的一匹,沒有人敢租這匹馬拉車,老板只好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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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老周貪便宜剛租到手時,憑著以前曾干過騎兵的根底,費了很大勁才把它馴服的。這匹烈馬被老周降服后,只認他一個人,連原先的東家老甄也別想伸手撫它一下,否則飛起一腳,鐵蹄伺候。可它面對著這個強盜,卻溫和得像只家貓似的。
由此可見,這個強盜肯定是一位馴馬高手,不知馴服過多少烈馬了。他的身上有一股對馬的威懾之氣,而馬是極具靈性的,強盜一走近它就已經感知了這股神秘氣息,知道對方是一個什么人,所以就只有乖乖順從的份兒。四是強盜從馬車上把馬解下后,當時老周已經叫喊著往馬路對面沖過去了,但強盜竟然還順手把解下的繩索系在車上,那份熟練以及所打的繩結,在老周這個曾在草原上待過幾年的人看來,只有牧民出身的漢子才做得到。總之,這如果不是馴馬高手,肯定不會如此迅速,綜上所述,老周就斷定強盜是蒙古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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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望城和小馬聽后,覺得似有道理。但以眼前的情況來看,別說知道作案者是什么民族的人了,就是知道了姓名也不一定有用,專案組最需要知道的是這個家伙藏身何處,怎樣拿下。所以,小馬就問老周:依你看來,怎樣才能打聽到這人的底細?
別看老周是一個粗漢,此倒是有點兒心思的。他對小馬說,他還在醫院時就已經考慮過這個問題了,因為他必須得找到那廝,好把自己的馬要回來。要打聽這個強盜,看來只有找“老高粱”。
歐望城此時就問:“老高粱”?“老高粱”是誰啊?
老周的回答有點兒像繞口令:“老高粱”就是從“老高粱”打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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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周又繼續對警察表示,“老高粱”是一種烈性燒酒的名稱,這是由逢源區鳴鼓巷一家小酒坊自釀的一種高度烈酒。劃根火柴燒得比醫用酒精還旺。老周也算是能喝燒酒的,可是喝“老高粱”就只敢干兩杯,廣州當地人沒有去鳴鼓巷沽酒的。鳴鼓巷那家小酒坊的“老高粱”專供旅居廣州這邊的嗜酒的北方漢子,其中頗有一些是蒙族人。時間長了,那些前往沽酒的人就給那家無名小酒坊起了個名稱,也叫“老高粱”。
老周的意思是:既然那強盜喝的是“老高粱”,所以,多半是能夠從鳴鼓巷“老高粱酒坊”打聽到強盜消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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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望城和小馬兩人返回專案組駐地,向組長彭睿繹匯報了調查情況。專案組這邊也已經有了收獲:經市局專家對專案組遞送的坤包拎襻的鑒定,認定作案者就是之前那個飛車大盜。大家根據之前查摸到的線索,又加上老周提供的消息,大家一分析后也認為劫匪可能是蒙古族人,一個經歷很豐富的蒙古族人。于是彭睿繹說決定先去鳴鼓巷找“老高粱”的老板了解情況。
此刻時間已晚,半夜三更敲門會驚動鄰居,只有明天上午走一趟了。次日上午,解秋生、老王、老邢三刑警前往鳴鼓巷。彭睿繹之所以要派老王、老邢,是因為這二位家住逢源區,他們對于本區的相關情況應該是比較熟悉的。可是,王、邢兩人一打聽,竟然都不知鳴鼓巷在哪里,甚至聽也沒聽說過。至于“老高粱酒坊”,那更是聞所未聞。那就只有邊開車邊打聽了,接連問了幾個路口的交警,方才弄清了鳴鼓巷的方位,終于把車開到了離鳴鼓巷一箭之地處停下,步行前往巷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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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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