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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各經營主體、相關組織和消費者:
2026年春節將至,為進一步規范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秩序,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務價格穩定,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現提醒告誡如下:
嚴格明碼標價,做到價格透明。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必須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做到品名清晰、價格準確、計價單位明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信息,不得不標示或者顯著弱化標示對消費者不利的價格條件。價格變動時需及時調整標價內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通過網絡、電商平臺等線上渠道經營的,需以文字、圖像等清晰方式在經營頁面明碼標價,確保線上線下標價一致。
強化價格自律,依法誠信經營。不得借節日之機,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不得相互串通,采用固定價格、同步調整價格等方式操縱價格較大幅度上漲。不得在預定訂單生效后單方面無故取消訂單或者擅自提高價格;不得謊稱商品和服務價格為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開展打折、滿減、限時優惠等促銷活動的,需顯著標明活動期限、優惠規則,不得虛構原價、虛假打折、低價誘騙高價結算,嚴禁以次充好、短斤少兩等變相漲價行為。
聚焦重點領域,規范價格行為。旅游景區經營者不得通過私自設立“園中園”、擅自增設收費項目等方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景區景點、交通運輸等行業要嚴格落實針對特定人群、特殊時期的減免優惠政策。餐飲、住宿行業要依法合理制定價格,不得價外加價、捆綁消費。賓館酒店需醒目公示房型、價格及額外付費項目,線上訂單生效后不得臨時加價。
明確法律責任,嚴查違法行為。自本告誡書發布之日起,各經營主體要立即開展價格行為自查自糾。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密切關注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務價格動態,加大春節期間市場檢查、巡查頻次,對經提醒告誡后仍未整改規范或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線索,依法從嚴從快處置。
歡迎廣大群眾和消費者對市場價格行為進行監督,發現價格違法行為的,請保存好購物票據、標價憑證等相關證據,及時通過12315熱線、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或現場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對舉報線索第一時間核查、快速處置,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內容來源:云南省市場監管局價格監督檢查處
▍綜合編輯:馬龍生活網(轉載請注明)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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