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古
這幾天,網絡關于“楊黔東被搶”持續發酵。而正當此事尚未了結之際,2月11日,U19國青球員、恒大足校17歲的布尼亞明即將加盟玉昆的消息又見諸報端。兩相對比,球迷稱贊玉昆“樹立了行業的新標桿”。
![]()
所謂楊黔東被搶,媒體稱之為“楊黔東案”。事實其實很簡單:今年1月1日年滿18歲的恒大足校球員楊黔東,給中國足協提出仲裁申請,要求足校出具自由身證明。其依據是8年前、即2017年9月1日與恒在足校簽訂的確培訓協議之約定,期限至本人年滿18周歲為止。
而針對楊黔東的仲裁申請,恒大足校提出兩點主張:一是優先簽約。其依據是足協相關規定以及足校與球員的合同,即原培養單位享有對該球員的首簽權。而恒大足校透露,長達8年的培養,保守估計投入了100萬元。二是追償違約損失。楊黔東通過非正常渠道與第三方俱樂部接觸并簽約,嚴重違反了契約精神。恒大足校對海港俱樂部私下安排楊黔東試訓并推進簽約的做法表示“強烈不滿與譴責”。
![]()
1、一名10歲的孩子進入足校參加培訓,8年后,成才了。就因為年滿18歲了,說聲拜拜、拍拍屁股就要走人,要求足校開具自由身證明,全然不管不顧足校為自己付出了巨大的物質成本以及精神上的付出,更不管不顧合同中足校有首簽權的約定條。雙方孰是孰非,不是一清二楚嗎?
2、作為中超管理非常規范的海港俱樂部,明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與“職業”二字相違背,何以昧著良心而為之?
由于媒體沒有介紹,外人對楊黔東與海港、或者加上所謂的“中間人”在內,背后是如何密謀、許諾等等細節。但哪怕是最普通的球迷都可以設想,這其中一定有些東西是見不得光的、是丑陋的。
球迷沒有忘記,多年前,為了從泰山俱樂部挖到徐姓球員,某俱樂部通過時任足協主席陳戌源(至少得到他的首肯或者默許),給正在集訓、備戰世界杯預選賽的國家隊安排了15名助理教練的、整個世界足壇恐怕都是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龐大教練團隊。其目的之一,就是借機“安插”該俱樂部某副總進這個團隊(人多達到掩人耳目、混水摸魚之目的)。而該副總進教練團隊的主要目的,就是能夠近距離直接接觸徐球員。說白了,就是該俱樂部派副總對國家隊挖泰山“墻腳”。
![]()
![]()
![]()
![]()
沒想到,這么多年過去了,有些俱樂部嘗到甜頭之后,“偷性”不改,故伎重演,總想著不勞而獲,而置職業道德、契約精神于不顧。
3、如上所述,本人不了解什么制度、規則,但知道“人在做、天在看”這句古話。也許,球迷對于專業知識知之甚少,但知道人也好、職業俱樂部也罷,得憑良心做人、做事,得有一個道德底線。
此外,如果這種古話、這些認知都成老古董了,不適合、甚至阻礙時代的進步了,另當別論。但如果足校為了培養一名球員確實付出了百萬之巨的成本,而僅僅是因為年滿18歲就可以仲裁其成為自由身,這個制度和規則本身是否也值得商榷?
連足協都不維護足校或者其他培訓機構的利益,中國足球又談何青訓?每家職業俱樂部都可以明著搶、暗著騙,誰還愿意開辦這樣的足校?
![]()
![]()
![]()
4、楊黔東絕對不會是最后一個、恒大足校也不是唯一一個受此影響的培訓機構,都沒有規矩,豈不亂套了?就像某足球專業報陳姓記者披露的那樣,“一方面是給家長塞錢,另一方面給球員瘋狂開高薪。一個沒有職業經歷的年輕球員,比那些打過職業聯賽的年輕球員賺得還多的多”,如此種種,足協可以置若罔聞、坐而不管嗎?
相反,我認為云南玉昆的做法確定值得稱道。也許在某些人看來,玉昆這樣做很傻,因為明明可以搶,還不必承受任何道義上的譴責(良心就不說了,因為某些人認為那不值錢)。但它卻偏偏認認真真坐下來,與恒大足校協商一致之后,愿意付出“不錯的待遇”。
就像苗姓知名媒體人說的,玉昆老板在轉會引援問題上“一直是以砍價著稱”、“談判難度很高”。但在引進布尼亞明這件事上,人家做得“有點大格局”。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玉昆老板知道培養一名年輕球員來之不易。
沒有規矩,不成為方圓。從這些天球迷、網友的反應來看,我相信恒大足校絕對不是一個人在戰斗。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