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松控股集團董事長張勁因集資詐騙等多項罪名,于2026年2月10日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起涉及200億元未兌付資金、波及逾6800名投資者的重大金融案件,標志著曾連續四年躋身“世界500強”的“廣州第一民企”徹底崩塌。
![]()
判決結果
主犯張勁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雪松控股集團作為單位犯罪主體,被判處罰金11億元。其他高管中,首批公布的7名高管分別被判處5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追繳違法所得,并處罰金15萬元至110萬元不等。
犯罪事實與手法
法院審理查明,雪松控股自2020年1月起,打著“供應鏈金融”的幌子,以虛構的“應收賬款”為底層資產,通過各類金交所、產交所、偽金交所通道,向自然人發售了超過350只違規“理財產品”,總規模超200億元。
核心詐騙模式包括:虛構底層資產,產品的底層資產多為虛假貿易形成的債權,實質是為雪松控股自身融資的“自融”工具;資金挪用,約84億元被張勁控制并用于個人揮霍,包括購買黃金、古董字畫、奢侈品、海內外房產、私人飛機,以及通過地下錢莊轉移資金至境外;借新還舊,部分資金用于兌付到期理財產品本息、填補中江信托風險窟窿(約56億元)、償還銀行貸款與并購債務等。
涉案規模與損失
累計非法募集資金高達約596億元(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未兌付金額約200億元,涉及投資者約6800人,人均涉案金額約250萬元。張勁在庭審中表示,按照目前所有資產變現計算,預計兌付比例僅為3%左右,即200億元中投資者可能僅能收回約6億元。
案件時間線
案件時間線如下:2021年4月,雪松旗下理財產品首次出現大規模違約;2022年1月30日,張勁發布《致歉信》,承認無法完成兌付;2023年5月7日,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分局立案查處,對張勁等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廣州中院連續五天公開開庭審理;2026年2月10日,廣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
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張勁通過廣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及廣州君凱投資有限公司間接持有ST雪發(002485)69.40%的股份,但這些股份中68.50%已被質押及司法凍結。
ST雪發緊急發布公告切割關系,強調張勁“除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外,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并聲稱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與控股股東在業務、人員、資產、機構、財務等方面完全分開,案件判決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股價表現異常:判決前連續兩個交易日漲停,判決公告發布后2月11日繼續漲停,市場呈現“利空出盡”的態勢。
后續程序
據投資者透露,一審結束后張勁等19人可能提出上訴,進入二審程序。即使在上訴期間,資產處置和債權人登記工作也將同步進行,但這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這起案件再次警示投資者,對于承諾遠高于市場平均收益的理財產品需保持高度警惕,同時也凸顯了金融監管在防范涉眾型經濟犯罪中的重要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