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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商務局
發布
《安康市2026年家電以舊換新
工作實施細則》
《安康市2026年數碼智能產品
購新工作實施細則》
內容如下
《安康市2026年家電以舊換新
工作實施細則》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提質增效實施2026年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安排部署,根據《陜西省商務廳等7部門關于提質增效實施2026年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陜商函〔2026〕11號)、《陜西省商務廳等5部門關于做好2026年家電以舊換新和數碼智能產品購新補貼工作的通知》(陜商函〔2026〕15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實際工作,制訂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補貼實施時間、對象、范圍和標準
第一條 實施時間。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條 補貼對象。個人消費者。
第三條 補貼范圍及標準。購買1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熱水器、電腦等6類家電產品,按照最終優惠價格的15%給予補貼,每人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1500元。
補貼資金申領、審核、兌付及清算
第四條 補貼申領。個人消費者登錄云閃付平臺進行資格認證后,進入“陜西消費券專欄—2026年陜西省以舊換新活動專區—安康市專區—家電以舊換新區”領取消費折扣券,領取后在安康市內參與活動商戶購買本細則適用補貼產品,可在支付環節享受立減優惠。個人消費者應配合參與活動商戶做好必要的產品信息采集等工作。參與活動商戶完成送貨上門或消費者自提產品后視為交易完成。送貨或提貨時間及安裝應在下單后60天內完成。截止2026年12月31日還未完成送貨的產品取消補貼。
第五條 補貼審核。參與活動商戶負責在云閃付平臺提交家電產品補貼申請信息,第三方審核機構對消費者訂單、購物小票、購買人簽字的家電消費補貼確認書、發票、S/N碼、收貨地址等相關信息進行審核,并提出資金撥付意見。
第六條 補貼兌付。市財政局收到中省資金后,依據計劃將資金撥付至市商務局。市商務局在確保資金安全前提下,根據第三方審核機構意見,優化補貼資金核銷流程,縮短兌付周期,可采取提前預撥部分資金、滾動兌付資金等方式,減輕商戶墊資壓力。預撥資金時,應以商戶在云閃付平臺上傳的完整交易數據所對應的墊付資金為依據。
第七條 資金清算。政策實施期結束后,從云閃付平臺提取數據分析,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對參與家電以舊換新數量和補貼資金進行清算、審核和績效評價。
第八條 發票要求。單個活動產品不能與其他非活動產品或不同補貼標準的產品一同付款開票。發票抬頭為個人消費者姓名(付款人),需與補貼資格申領人、收貨人保持一致。單張發票只能對應單件補貼商品,票面要體現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產品價格、購買件數等補貼要求全要素信息,并列明補貼產品初始銷售價格、享受補貼資金數額、實際支付金額等必要信息。產品開票金額應扣除各類企業優惠,為“消費者實際支付金額+政府補貼金額”。交易完成至發票開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5天,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30天內完成。審核資料上傳時間不得晚于2026年12月31日。
第九條 商品退貨。參與商戶應建立退換貨臺賬,配合服務機構在服務平臺及時上傳退貨信息。如發生退貨,參與商戶應通過原支付渠道退還消費者實際支付金額,不包含補貼資金;如原支付渠道已無法使用,可通過其他安全、合理的方式退還;如退貨發生在財政補貼資金撥付以后,參與商戶應及時將與退貨相關補貼資金原路退回。
第十條 交舊服務。鼓勵但不強制個人消費者在參與活動時必須交售老舊家電產品。鼓勵參與商戶同步提供免費上門收舊服務。消費者交售老舊家電產品的,其回收價格由消費者與參與商戶協商確定。參與商戶對交售的老舊產品應通過正規渠道、具有家電回收資質企業等回收處理,不得私自處置。
參與商戶征集、條件及要求
第十一條 商戶征集。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合理確定、及時更新參與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的經營主體名單,一視同仁支持經營主體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冊地、不同規模經營主體參與家電以舊換新活動。市商務局對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審定的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參與商戶名單進行公示,及時對接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陜西分公司加入活動平臺。
第十二條 參與條件。參與商戶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依法登記注冊和納稅、從事本細則適用補貼產品銷售的商戶,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補貼墊資、及時退回補貼資金及具備廢舊回收能力。
(二)能夠提供配送、安裝、調試、保修、收舊等一站式綜合服務,自身或通過合作,具備家電產品上門回收能力,能夠與我市有資質回收企業、拆解企業合作,提供全鏈條服務。
(三)2024年、2025年參與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實施期間未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近3年內未被列入失信懲戒名單,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未被取消過以舊換新活動參與資格。
(四)與參與政策實施活動的服務平臺簽訂相關協議,同意配合省級服務平臺做好機具配備,并使用服務平臺企業相關機具進行訂單結算,并開具銷售發票。
(五)具有規范的支付結算、出入庫管理機制,有獨立對公賬戶和開具稅務發票能力,交易全流程臺賬資料完整,具備完善的進銷存信息化管理系統,自愿接受政府部門和第三方機構對活動進行監督、審核。
(六)承諾按照補貼政策要求,嚴格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及時準確完成商品信息上傳、資格核驗、權益核銷、支付結算等工作。
(七)遵從本次補貼統一規范和要求,能夠及時與省級服務平臺、第三方機構對接準確完成補貼商品信息填報、資料上傳等工作。對因上傳資料不及時、不準確等原因造成的錯補、漏補,或因審核把關不嚴等造成資金損失的,同意承擔相應責任。
(八)嚴格遵守本次活動規則,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騙補、套補等行為,不賣假貨、不虛構訂單、不以次充好、不虛標價格、不拆分發票等,不為個人消費者享受補貼政策增設附加條件,不違規為消費者承諾先買后領券再核銷。
第十三條 活動要求。參與家電以舊換新補貼產品應符合國家相關安全質量標準和環保要求。參與商戶應做到補貼商品明碼標價,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政府補貼優惠。服務平臺、參與商戶應在活動期間規范使用“消費品以舊換新”全國統一標識開展宣傳活動,不得擅自變更標識或擴大使用范圍,不得為取得噱頭夸大或是運用不當用詞給消費者造成誤解。鼓勵生產、銷售企業以及金融機構等同步疊加讓利,激發市場活力。
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加強組織領導。市商務局牽頭負責總體謀劃、統籌做好家電商戶征集、業務指導、監督檢查等工作。各縣(市、區)商務、發改、財政、市場監管、郵政管理部門對照市級部門職責開展工作。市發改委負責加強統籌協調,推進“兩新”政策實施。市財政局負責對補貼資金進行監督和管理,按程序撥付補貼資金,做好消費品以舊換新第三方審核、審計費用保障等工作。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產品質量監管,依法查處價格欺詐、虛假宣傳、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市郵政管理局要督促寄遞企業加強補貼產品配送環節管理,防止不法分子規避補貼產品信息核驗,做好異常收貨地址管控,加強配送人員工作提醒和教育管理,及時做好收貨信息核實采集,切實防范虛假簽收等行為。
第十五條 加強資金監管。市、縣(市、區)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細化風險防范措施,通過多方數據比對等數字化技術手段,嚴防虛假交易、重復申領、騙補套補等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騙取套取國家補貼資金等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移送相關部門依法嚴厲查處。
第十六條 強化商品管理。要建立參與商戶信息庫、補貼商品庫等信息,完善補貼產品銷售價格備案、承諾和公示制度,健全補貼產品備案價格庫、產品序列號(S/N碼)庫、國際移動設備識別碼(IMEI碼)庫等信息庫。對發現存在不履行價格承諾、“先漲價后補貼”等價格違法行為,以及套補騙補資金的經營主體,核實后第一時間取消其參與資格,并追繳國家補貼資金。
第十七條 強化宣傳引導。市、縣(市、區)相關部門要制定宣傳方案,深入機關、企業、社區(村)、展會等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加強溝通協調,積極開展以舊換新換新政策培訓,詳細解讀政策內涵和具體操作流程。公開咨詢電話,發布活動信息,密切關注輿情,回應社會關切。鼓勵各縣(市、區)、行業協會組織加強供需對接,促進優質消費品和創新消費模式交流推廣,大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確保提質增效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取得實效。
本細則由市商務局牽頭負責解釋,并根據政策實施情況適時調整。
《安康市2026年數碼智能產品
購新工作實施細則》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提質增效實施2026年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安排部署,根據《陜西省商務廳等7部門關于提質增效實施2026年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陜商函〔2026〕11號)、《陜西省商務廳等5部門關于做好2026年家電以舊換新和數碼智能產品購新補貼工作的通知》(陜商函〔2026〕15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實際工作,制訂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補貼實施時間、對象、范圍和標準
第一條 實施時間。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條 補貼對象。個人消費者。
第三條 補貼范圍及標準。購買單件銷售價格不超過
6000元的手機、平板、智能手表手環、智能眼鏡等4類數碼智能產品,按照最終優惠價格的15%給予補貼,每人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最高補貼500元。
補貼資金申領、審核、兌付及清算
第四條 補貼申領。個人消費者登錄云閃付平臺進行資格認證后,進入“陜西消費券專欄—2026年陜西省以舊換新活動專區—安康市專區—數碼和智能產品購新區”領取消費折扣券,領取后在安康市內參與活動商戶購買本細則適用補貼產品,可在支付環節享受立減優惠。個人消費者應配合參與活動商戶做好必要的產品信息采集等工作。參與活動商戶完成送貨上門或消費者自提產品后視為交易完成。
第五條 補貼審核。參與活動商戶負責在云閃付平臺提交數碼智能產品補貼申請信息,第三方審核機構對消費者訂單、購物小票、購買人簽字的數碼智能產品消費補貼確認書、發票、S/N碼、產品外包裝、收貨地址等相關信息進行審核,并提出資金撥付意見。
第六條 補貼兌付。市財政局收到中省資金后,依據計劃將資金撥付至市商務局。市商務局在確保資金安全前提下,根據第三方審核機構意見,優化補貼資金核銷流程,縮短兌付周期,可采取提前預撥部分資金、滾動兌付資金等方式,減輕商戶墊資壓力。預撥資金時,應以商戶在云閃付平臺上傳的完整交易數據所對應的墊付資金為依據。
第七條 資金清算。政策實施期結束后,從云閃付平臺提取數據分析,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對參與數碼智能產品購新數量和補貼資金進行清算、審核和績效評價。
第八條 發票要求。單個活動產品不能與其他非活動產品或不同補貼標準的產品一同付款開票。發票抬頭為個人消費者姓名(付款人),需與補貼資格申領人、收貨人保持一致。單張發票只能對應單件補貼商品,票面要體現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產品價格、購買件數等補貼要求全要素信息,并列明補貼產品初始銷售價格、享受補貼資金數額、實際支付金額等必要信息。產品開票金額應扣除各類企業優惠,為“消費者實際支付金額+政府補貼金額”。交易完成至發票開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5天,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30天內完成。審核資料上傳時間不得晚于2026年12月31日。
第九條 商品退貨。參與商戶應建立退換貨臺賬,配合服務機構在服務平臺及時上傳退貨信息。如發生退貨,參與商戶應通過原支付渠道退還消費者實際支付金額,不包含補貼資金;如原支付渠道已無法使用,可通過其他安全、合理的方式退還;如退貨發生在財政補貼資金撥付以后,參與商戶應及時將與退貨相關補貼資金原路退回。
第十條 交舊服務。鼓勵但不強制個人消費者在參與活動時必須交售老舊數碼智能產品。鼓勵參與商戶同步提供免費上門收舊服務。消費者交售老舊數碼智能產品的,其回收價格由消費者與參與商戶協商確定。參與商戶對交售的老舊產品應通過正規渠道、具有數碼智能產品回收資質企業等回收處理,不得私自處置。
參與商戶征集、條件及要求
第十一條 商戶征集。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合理確定、及時更新參與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的經營主體名單,一視同仁支持經營主體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冊地、不同規模經營主體參與數碼智能產品以舊換新活動。市商務局對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審定的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參與商戶名單進行公示,及時對接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陜西分公司加入活動平臺。
第十二條 參與條件。參與商戶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依法登記注冊和納稅、從事本細則適用補貼產品銷售的商戶,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補貼墊資、及時退回補貼資金及具備廢舊回收能力。
(二)能夠提供配送、安裝、調試、保修、收舊等一站式綜合服務,自身或通過合作,具備數碼智能產品上門回收能力,能夠與我市有資質回收企業、拆解企業合作,提供全鏈條服務。
(三)2024年、2025年參與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實施期間未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近3年內未被列入失信懲戒名單,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未被取消過以舊換新活動參與資格。
(四)與參與政策實施活動的服務平臺簽訂相關協議,同意配合省級服務平臺做好機具配備,并使用服務平臺企業相關機具進行訂單結算,并開具銷售發票。
(五)具有規范的支付結算、出入庫管理機制,有獨立對公賬戶和開具稅務發票能力,交易全流程臺賬資料完整,具備完善的進銷存信息化管理系統,自愿接受政府部門和第三方機構對活動進行監督、審核。
(六)承諾按照補貼政策要求,嚴格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及時準確完成商品信息上傳、資格核驗、權益核銷、支付結算等工作。
(七)遵從本次補貼統一規范和要求,能夠及時與省級服務平臺、第三方機構對接準確完成補貼商品信息填報、資料上傳等工作。對因上傳資料不及時、不準確等原因造成的錯補、漏補,或因審核把關不嚴等造成資金損失的,同意承擔相應責任。
(八)嚴格遵守本次活動規則,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騙補、套補等行為,不賣假貨、不虛構訂單、不以次充好、不虛標價格、不拆分發票等,不為個人消費者享受補貼政策增設附加條件,不違規為消費者承諾先買后領券再核銷。
第十三條 活動要求。參與數碼智能產品購新補貼產品應符合國家相關安全質量標準和環保要求。參與商戶應做到補貼商品明碼標價,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政府補貼優惠。服務平臺、參與商戶應在活動期間規范使用“消費品以舊換新”全國統一標識開展宣傳活動,不得擅自變更標識或擴大使用范圍,不得為取得噱頭夸大或是運用不當用詞給消費者造成誤解。鼓勵生產、銷售企業以及金融機構等同步疊加讓利,激發市場活力。
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加強組織領導。市商務局牽頭負責總體謀劃、統籌做好數碼智能產品商戶征集、業務指導、監督檢查等工作。各縣(市、區)商務、發改、財政、市場監管、郵政管理等部門對照市級部門職責開展工作。市發改委負責加強統籌協調,推進“兩新”政策實施。市財政局負責對補貼資金進行監督和管理,按程序撥付補貼資金,做好消費品以舊換新第三方審核、審計費用保障等工作。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產品質量,依法查處價格欺詐、虛假宣傳、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市郵政管理局要督促寄遞企業加強補貼產品配送環節管理,防止不法分子規避補貼產品信息核驗,做好異常收貨地址管控,加強配送人員工作提醒和教育管理,及時做好收貨信息核實采集,切實防范虛假簽收等行為。
第十五條 加強資金監管。市、縣(市、區)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細化風險防范措施,通過多方數據比對等數字化技術手段,嚴防虛假交易、重復申領、騙補套補等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騙取套取國家補貼資金等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移送相關部門依法嚴厲查處。
第十六條 強化商品管理。要建立參與商戶信息庫、補貼商品庫等信息,完善補貼產品銷售價格備案、承諾和公示制度,健全補貼產品備案價格庫、產品序列號(S/N碼)庫、國際移動設備識別碼(IMEI碼)庫等信息庫。對發現存在不履行價格承諾、“先漲價后補貼”等價格違法行為,以及套補騙補資金的經營主體,核實后第一時間取消其參與資格,并追繳國家補貼資金。
第十七條 強化宣傳引導。市、縣(市、區)相關部門要制定宣傳方案,深入機關、企業、社區(村)、展會等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加強溝通協調,積極開展以舊換新換新政策培訓,詳細解讀政策內涵和具體操作流程。公開咨詢電話,發布活動信息,密切關注輿情,回應社會關切。鼓勵各縣(市、區)、行業協會組織加強供需對接,促進優質消費品和創新消費模式交流推廣,大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確保提質增效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取得實效。
本細則由市商務局牽頭負責解釋,并根據政策實施情況適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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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安康市商務局
編輯:湯小珊
責編:胡玥
終審:張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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