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香港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違反國家安全法一案宣判,黎智英獲刑20年。這是一次正義的審判,香港特首李家超在宣判后表態,黎智英惡貫滿盈,被判20年是罪有應得。
然而這起勾結外界勢力的典型案件,卻刻意被別有用心的人曲解,包括美國、英國、日本、澳大利亞以及歐盟在內的西方31個國家如喪考妣,在案件宣判后均提出批評。
而一些《蘋果日報》的前職員在判刑前已開始落淚;判刑宣布后,現場一片哭聲。美英兩國更是跳腳,美國國務卿聲稱判決“不公”。
如果你當時就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你一定會對那天的“聲場”印象深刻。這簡直是一場極具諷刺意味的交響樂。
墻內,是法律的絕對理性。經過150多天的庭審,控辯雙方的拉鋸、證據的鋪陳、法理的辯駁,最終匯聚成李家超特首那句擲地有聲的定性:“惡貫滿盈,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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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法治社會對“叛國”二字最嚴肅的注腳。20年的刑期,不是復仇,而是對國家安全底線的物理標定。
但墻外呢?那是一場大型的“破防”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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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消息傳出的那一刻,一群聚集在法院外的《蘋果日報》前職員和所謂的支持者,幾乎是瞬間爆發出了哭聲。
這眼淚里有多少是真情實感?也許有。但更多的是一種深入骨髓的恐懼。
他們在哭什么?是在哭黎智英嗎?他們哭的是那個“只要鬧事就能名利雙收”的時代徹底終結了;他們哭的是,連黎智英這樣擁有通天手段、手里握著西方頂級資源的“老板”都無法幸免,他們這些曾經搖旗吶喊的小卒子,未來又將在哪里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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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哭聲,本質上是一種被拋棄后的應激反應。就像是一群習慣了在老板掩護下橫行霸道的家丁,突然發現大廈已傾,除了對著鏡頭賣慘以博取大洋彼岸主子的一點點憐憫之外,他們再無籌碼。
既然提到了大洋彼岸,我們就不得不把視角拉高,看看那31個國家的反應。
在2025年2月9日那個時間點,從華盛頓到倫敦,從堪培拉到布魯塞爾,外交聲明就像雪片一樣飛來。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幾乎是第一時間跳了出來,高喊判決“不公”;英國外長庫柏緊隨其后,又是發聲明要求放人,又是聲稱要與中國“接觸”。
美、英、日、澳、歐盟……31國聯動的陣仗,看起來確實嚇人。
但你有沒有覺得,這種“整齊劃一”的憤怒,透著一股濃濃的商業焦慮?
把話攤開了說,這根本不是什么人權問題,這是一筆失敗的風險投資。在西方某些政客的賬本里,黎智英從來不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他是一個昂貴的“資產”,是一個深耕多年的“反華杠桿”。
他們投入了金錢,輸送了輿論資源,甚至不惜通過外交手段為其背書,目的只有一個:讓這枚棋子在香港持續制造混亂,牽制中國的精力。
20年刑期的判決,等于是直接宣告這筆投資徹底“爆雷”。資產被凍結,杠桿被折斷,棋子變成了死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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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你看到那些西方政客如喪考妣、集體跳腳的時候,不要以為他們真的在乎黎智英的晚年是否凄涼。他們心疼的是自己沉沒的成本,憤怒的是中國竟然真的敢沒收他們的“作案工具”。
這種外交上的歇斯底里,本質上是一種廉價的“售后服務”。
這也是做給后來者看的——他們必須擺出一副“我不拋棄盟友”的姿態,否則以后誰還敢替他們賣命?但也僅止于此了。
除了動動嘴皮子,發幾篇除了浪費紙張外毫無用處的譴責聲明,他們還能做什么?劫獄嗎?顯然不能。
很多時候,看清真相的最佳方式不是辯解,而是把兩面鏡子擺在一起。
西方政客指責香港法院“判得太重”、“打壓異見”。好,那我們就翻翻歷史的舊賬,看看標榜“司法獨立”鼻祖的英國,在遇到類似事情時是一副什么嘴臉。
時光回溯到1961年。也是在法庭上,也是面對“勾結外國”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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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英國軍情六處(MI6)的特工喬治·布萊克(George Blake)被送上了審判席。他的罪名是充當蘇聯克格勃的間諜,泄露國家機密。
英國法官當時是怎么判的?
你沒聽錯,是42年。是黎智英刑期的兩倍還多。當時的英國司法界對此有一個著名的解釋:叛國罪是所有罪行中最不可饒恕的,必須予以最嚴厲的懲罰,以儆效尤。
怎么到了2025年,到了中國香港,同樣的勾結外國勢力,同樣的危害國家安全,黎智英判了20年,就成了“不可接受的政治迫害”?
這就是赤裸裸的雙標。在他們的邏輯里:我在我家抓間諜,那是維護國家安全,判死判穿牢底都合理;你在你家抓我的代理人,那就是侵犯人權,判一天都嫌多。
如果黎智英所做的一切——呼吁外國制裁自己國家、資助暴力活動、煽動社會仇恨——發生在美國或者英國,結局會是如何?
哪怕只是哪怕,如果一個美國媒體大亨公開呼吁伊朗或俄羅斯制裁美國,并資助國會山騷亂的參與者,你覺得他能走出法院的大門嗎?別說20年,恐怕美國的檢察官會從法典里翻出所有能用的重罪條款,讓他把牢底坐穿到下個世紀。
中國駐英使館當時的回擊非常精準:“黎智英案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西方政客的干預是典型的虛偽和雙重標準。”
這哪里是虛偽,簡直就是把“無恥”二字寫在了臉上。
這幾天我常在想,為什么西方對那150多天的庭審視而不見?
要知道,在香港這樣一個法治傳統深厚的地方,150天的庭審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每一個證據都經過了顯微鏡般的審視,意味著控辯雙方在陽光下進行了最激烈的交鋒,意味著程序正義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伸張。
如果這真是一場政治審判,何必耗費如此巨大的司法資源?直接走個過場不就行了?
恰恰是因為中國太在乎法治的尊嚴,太在乎歷史的評價,所以才容忍了如此漫長的程序,才確保了每一個細節都經得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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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西方政客不在乎這些。他們不需要閱讀判決書,不需要看證據鏈。對他們來說,真相不重要,立場才重要。
他們甚至可能在心里暗暗叫苦:這個審判太無懈可擊了,以至于除了空洞的口號,他們竟然找不到任何法律技術上的漏洞來攻擊。
這正是這場審判最硬氣的地方。它不是權力的任性,而是法律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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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維多利亞港,風平浪靜。
回看2025年那場震動全球的判決,它的意義遠超出了案件本身。它像一把手術刀,精準地切開了籠罩在香港上空多年的膿包,將那些依附在“外部勢力”肌體上的毒素清理干凈。
黎智英的20年,換來的是香港法治底線的重鑄。
那些在法庭外流下的眼淚,那些在國際舞臺上噴濺的唾沫,終究會被時間風干。歷史不會記住布林肯的叫囂,也不會記住亂港分子的哀嚎。歷史只會記住那個下午,法槌落下的聲音——那是一個國家在向世界宣告:
在這片土地上,再也沒有“刑不上洋奴”的特權,再也沒有“里通外國”的免死金牌。
至于那些還在做著“主子會來救我”美夢的人,不妨去翻翻喬治·布萊克的檔案,或者看看如今被西方棄如敝履的各種“廢子”。
畢竟,棋局已經結束了,誰還會留著一枚沒用的棋子過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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