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最高檢2月10日消息,招商局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慶彬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青海省海東市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日前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近日,西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西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王慶彬利用擔任招商銀行濟南分行行長、北京分行行長、總行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貸款授信、貸款審批、員工招聘等事宜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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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銀行原副行長王慶彬。
據(jù)湘財Plus此前文章,王慶彬加入招商銀行16年,其中擔任行長助理2年多,擔任副行長5年。具體來說,王慶彬2000年加入招商銀行,曾任濟南分行行長、上海分行行長、總行行長助理兼招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董事長、副行長兼招銀國際董事長、北京分行行長等職務,2016年因年齡原因卸任。
離開招商銀行后,王慶彬進入招商局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直至2021年卸任。當年10月,退休后的王慶彬回到曾長期任職的山東,擔任齊魯銀行獨立董事。2025年9月,齊魯銀行披露公告稱王慶彬因個人原因申請辭職,僅數(shù)天后其宣告落馬。
王慶彬被查時年近70歲,已卸任招商銀行副行長9年多,退休約4年。(相關:招行原副行長年近70歲被查、曾年薪332萬,退休后在齊魯銀行兼職獨董)
湘財Plus注意到,王慶彬之前,招商銀行原行長田惠宇2022年4月任上落馬,2024年2月被判死緩。據(jù)判決結果,田惠宇犯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3億元;犯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850萬元,決定執(zhí)行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招商銀行原副行長丁偉2024年8月被查,2025年2月被逮捕,同年5月被提起公訴。值得注意的是,丁偉與王慶彬一樣,都涉嫌受賄罪,且都是在青海接受監(jiān)察調查及受審。海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丁偉利用擔任招商銀行副行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湘財Plus此前文章提及,田惠宇2013年起任招商銀行行長,2022年被查,丁偉于2006年任行長助理,2008年被提拔為副行長,2017年辭任,2024年被查,王慶彬則于2009年任行長助理,2011年晉升副行長,2016年調離,三人在高管層的任職時間存在交集,曾共事多年。
統(tǒng)籌/新湘財 撰文/湘財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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