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3日,《關于錨定農業農村現代化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正式發布,文件明確要求:全面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整省試點,讓農民吃上“定心丸”。
對于廣大農民朋友來說,最關心的問題莫過于:這次土地延包具體如何操作?我家的情況會不會有變化?那些一直沒有分到地的村民有機會嗎?今天就帶大家詳細了解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的那些“小調整”。
![]()
01 土地政策的“變”與“不變”
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經歷了兩次重大創新。第一次是改革開放初期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現土地集體所有權和家庭承包經營權“兩權分離”;第二次是黨的十八大后,實行土地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土地經營權“三權分置”。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有15億多畝農村承包地,涉及近2億農戶。二輪承包從1993年開始,到1999年基本完成,按照承包期30年計算,土地延包高峰期集中在2026年到2028年。
中央政策明確了“長久不變”的政策內涵,概括起來就是“兩不變、一穩定”——保持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的基本制度長久不變;保持農戶依法承包集體土地的基本權利長久不變;保持農戶承包地穩定。
農業農村部數據顯示,目前二輪土地延包試點已覆蓋7個整省、221個整縣、349個整鄉鎮,2500多萬農戶承包地總體順延。今年將在除貴州、西藏之外的29個省(區、市)全面開展整省試點。
![]()
02 “大穩定”是核心原則
土地延包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群眾性都很強,必須牢牢把握“大穩定、小調整”的核心原則。
什么是“大穩定”?就是確保絕大多數農戶原有承包地保持穩定、順利延包,決不能推倒重來、打亂重分,更不能借機違法調整或收回農戶承包地。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強調,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應堅持延包原則,不得將承包地打亂重分,確保絕大多數農戶原有承包地繼續保持穩定。這既有利于增強農民發展生產的信心,又有利于促進農村土地流轉,還有利于保障農村長治久安。
已頒發的土地承包權利證書,在新的承包期繼續有效且不變不換,證書記載的承包期限屆時作統一變更。這意味著農民朋友之前取得的土地承包權證繼續有效,無需擔心作廢。
![]()
03 “小調整”的三種情形
那么,在堅持“大穩定”的前提下,哪些情況屬于依法依規進行的“小調整”呢?
特殊情形可微調。對于確因自然災害毀損等特殊情形且群眾普遍要求調地的村組,可按照“大穩定、小調整”原則,由農民集體民主協商,經法定程序批準后,在個別農戶間做適當調整,但要依法依規從嚴掌握。
無地少地農戶有出路。二輪承包以來,由于人口增減和自然災害等原因,一些農戶存在無地或少地狀況。據統計,這類農戶約占總農戶的0.94%。
對于無地少地農戶,一方面,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集體預留的機動地(不超過5%)、新開墾的耕地等途徑解決;另一方面,可幫助他們通過流轉土地經營權來耕種土地。
進城農民土地權益有保障。全國現有進城務工經商農民約2.88億人,其中舉家進城的有3000多萬戶。文件明確,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
對進城落戶的農民,如果愿意,可在自愿有償情況下將承包地退還給集體或轉讓承包權;如果不愿意,則保留承包權,可通過流轉經營權實現土地收益。把選擇權交給農民,由農民自己選擇。
![]()
04 土地承包與繼承的關系
在實際操作中,不少人關心土地承包權能否繼承的問題。這里需要澄清一個概念: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繼承,但可以延續。
以老李一家為例:1997年,老李作為承包方與村委會簽訂了《農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承包經營權證載明共有人包括老李、妻子和兒子小李。后來老李和妻子去世,小李可以繼續承包土地,畝數不變。
這是因為我國實行的是以戶為單位的土地承包經營制度。當承包農戶的家庭成員全部死亡后,該土地承包經營權消滅,由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但如果戶內還有成員,承包關系就可以繼續維持。
這就是為什么說“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無論戶口本上的人口如何變化,承包合同原則上不調整。這種做法避免了承包地的頻繁變動,防止耕地經營規模不斷細分。
![]()
05 農村“三塊地”改革的紅線
文件對農村土地、宅基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這“三塊地”的改革劃出了明確紅線。
在土地承包方面,加強長時間大面積流轉土地風險監測預警,防止土地用途發生改變,尤其是要保證永久基本農田的糧食生產功能。
針對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文件強調有序推進入市,優先用于發展集體經濟和鄉村產業,嚴禁用于建設商品住房。這一規定保障了農村土地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宅基地管理方面,要求強化農村宅基地和農民建房審批管理,嚴查嚴防違法違規購買農房宅基地。不允許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房宅基地,不允許退休干部到農村占地建房。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鄭風田指出:“農村的宅基地是一種集體福利。政策上保證我們國家對所有的農民有一個基本的社保的兜底。”
![]()
06 農民權益保障的新亮點
2026年中央一號文件在農民權益保障方面呈現多個新亮點。
尊重農民主體地位。文件強調尊重農民意愿,把選擇權交給農民,依靠農民解決好自己最關心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延包過程中,確保程序合法合規,延包方案需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審議,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組織實施。
盤活農村各類資源。文件要求規范有序做好農村各類資源盤活利用。一方面依法盤活用好閑置房屋,鼓勵農民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合理利用;另一方面堅決遏制農村非法占地建房行為。
保障多元化土地權益。文件明確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愿有償退出辦法。這一政策為進城農民提供了更多選擇,保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
![]()
隨著二十九個省區市今年全面開展二輪土地延包整省試點,更多農民將享受到土地政策穩定帶來的紅利。這些“小調整”背后,體現的是國家對農民權益的尊重和保障,也為農業農村現代化注入了持久動力。
資料來源: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的意見、2026年中央一號文件、農業農村部新聞發布會實錄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