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女士因為購買法拍房被要求承擔前業主17年的欠費的新聞,經過媒體報道之后,很快火上了熱搜。
事件的經過大致是這樣的:福建莆田一位女士通過法院拍賣,購得了一套房產,本以為自己是撿了個大便宜,卻被該處房產的物業要求,需要承擔前業主拖欠17年的物業費。
該事件在相關部門協調下,最終這位女士支付了三萬元費用后,物業才為她錄入了小區的門禁、恢復了該處房產的水電。
這場糾紛揭開法拍房光鮮表象下的暗流——法律與實踐的錯位、權利與責任的模糊,以及普通的購房者難以預料的購房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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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賣確認書顯示,莆田這位女士僅需承擔前業主拖欠的公攤水電費部分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業主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繳納費用。原房主作為簽約方,本是債務主體,但房屋所有權轉移后,新業主因繼受物業服務合同關系,可能被動卷入債務鏈條。在這次莆田的案例之中,物業公司通過停水停電、限制門禁等方式向房主(無論新舊業主)施壓,本質是利用實際控制權來彌補債權方面的損失。法院拍賣的時候雖然明確了“物業費由買受人自行了解”,但并未強制結清原房主相關的欠費,最終導致責任被轉嫁給了新業主。
需要指出的是,這種轉嫁并非毫無依據。物業方面的相關服務,針對的是該處房產而非業主個人,欠費隨著房屋產權的轉移,也就形成了“歷史包袱”。新業主如果不承擔相關費用,物業可以通過訴訟主張權利——而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部分法院會支持物業向現業主追討欠費。
莆田的這位新業主女生支付了三萬元,實為權衡利弊后的妥協——與其陷入漫長的訴訟,搞的身心俱疲,不如花點小錢(相對于17萬的欠費)買個長久的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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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是從情理來看看,新業主“無端”為他人的債務而買單,顯然是有失公平的。但是法律邏輯更側重于契約的穩定性:物業服務作為公共產品,需保障持續運營。試想一下,如果每一任新業主都可以拒絕歷史欠費,物業公司就可能因為資金鏈的斷裂而停止其服務,最終損害的,將是全體業主的利益。所以,從公共利益的角度出發,法律會更傾向于支持本事件中,物業方面的相關訴求,即支撐物業向莆田這位新業主女士追討上任業主留下的歷史欠費。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本次事件中,這家涉事的物業方,以停水停電抗衡拖欠物業費用的業主的做,屬于法游走在法律邊緣的行為,得不到相關法律的支持,甚至違法。《民法典》明確規定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等方式催交物業費。莆田這家物業的行為已經涉嫌違法,但現實中,非常無奈的是,此類“軟暴力”因為其低違法成本、高威懾效果,而成為物業方常見的手段。遇到這類情況,對相關法律不太了解的業主,往往會被迫選擇妥協退讓——即便是知道相關法律,要想向物業方面“討個說法”,業主也需要付出相當大的時間和精力等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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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的提供與費用追繳,均應遵循法律規定與合同約定
莆田這位女士的相關案例,又一次提醒了廣大計劃買房的未來業主們,法拍房雖然因為價格低于市場價,能夠吸引到眾多購房者,但其風險也遠遠不止于前面提到的物業欠費等問題。法拍房潛在問題,大致可以包括隱形債務、騰退難題、產權瑕疵和高額稅費。法院方面能夠披露的待拍的法拍房相關的信息,往往是相當有限的,而購房者們往往又缺乏相關的專業指導,容易因為相關信息的不對稱,而落入“信息黑洞”之中,導致個人財產等方面的損失。
重要的事,得說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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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的特點是公開、透明、非善意取得抗辯空間小、價格相對便宜
對個人或者家庭購房者而言,購買法拍房需要分為“三步走”:
首先是盡職調查:不僅僅要查看待拍房屋的現狀,還需要走訪待拍房屋的物業、鄰居,核實前業主的欠費金額與服務質量。如果相關的物業方不與配合,可以向該處房產的業委會或所在地街道辦,調取相關記錄。
之后是條款博弈:在競拍成功之后,未來的新業主應該嘗試與該處房產的物業方簽訂協議,約定歷史欠費處理方式——其實這類欠費,等歷史遺留問題是法拍房常見的情況。例如,從購房款中預留部分資金作為“物業交割保證金”,結清原來的欠費之后,再去支付尾款。
最后是權利救濟:如果新業主在接房之后,不幸遭遇物業方的脅迫,也不要著急,立刻保留相關證據,并向住建部門投訴或者提起訴訟。目前的法律雖然還不那么完美,但仍是新業主維權的最終防線。
而對與制度而言,需要推動三個方面的改革:法院需要強化披露義務,在拍賣公告中明確各種待拍房產的欠費金額、債務人相關的信息,并做出提示風險;建立起資金監管機制,要求競拍人預存物業清算基金,用于支付相關的欠費;明確責任的邊界,通過司法解釋界定新業主對歷史欠費的承擔范圍,避免無限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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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優勢除了更便宜,就是過戶相對二手房來說更為簡單快捷
對于廣大感同身受的購房者來說,莆田這位女士的三萬元補交欠費,買的不僅是門禁權限,更是法拍房市場的教訓。
在法律制度尚未完善的過渡期,購房者們需要從“賭徒心態”轉向“風控思維”,意識到低價背后可能藏著更高的合規成本,并在出手購房前做好相關的“功課”,甚至做好承擔風險的心理建設。唯有如此,法拍房才能從風險的代名詞,轉變為真正的機會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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