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拒絕公司“擦邊”要求后停播,竟被公司索賠10萬違約金,女主播:我不當感情騙子!法院判了!
原創:朝律夕拾
“叫聲老公,榜一大哥就來了!”一家傳媒公司竟讓旗下的已婚女主播隱瞞已婚身份,稱呼粉絲為“老公”,以此換取打賞。女主播段某當場拒絕:“我堂堂正正賺錢,不是來當感情騙子的!”隨后,她以停播抗議,結果竟被公司一紙訴狀告上法庭,索賠10萬元違約金!想靠擦邊球賺錢,沒門!法院的判決,給這家想走歪路的公司上了一堂法治課。一起來看看吧!(案例來源:大象新聞)
01案例回顧(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河南南陽的段某家庭條件一般,眼看直播行業火熱,長相不錯的她也想入行,補貼家用。因為已經結婚,所以她在簽約傳媒公司時,特地在合同里約定堅決拒絕任何色情、暴力、違規等形式的表演。起初,直播還算順利。但沒過多久,公司領導看段某直播間人氣還行,就是“禮物”太少,于是開始動起了歪腦筋。領導把段某叫到一邊,要求她對外隱瞞已婚事實,在直播時用“嗲嗲”的聲音稱呼粉絲“哥哥們”、“老公們”。說只有這樣才能刺激粉絲刷禮物,才會有“榜一大哥”一擲千金。段某聽完,又氣又委屈。這不就是明擺著讓她搞“擦邊”,出賣色相騙取打賞嗎?她當即嚴詞拒絕。見段某不肯就范,領導的臉瞬間拉了下來,直接威脅道:“你要是不配合,我就在直播行業里徹底封殺你!”段某心想,這樣的工作,不做也罷!她隨即提出了解約。沒想到,公司竟拿出合同,指著“不得擅自解約”的條款,要求段某支付10萬元違約金。段某剛入行,分文未賺,哪有錢賠?一氣之下,她選擇停播以示抗議。不久,法院的傳票就寄到了她家。傳媒公司不僅要她賠10萬,連律師費都讓她一并承擔!那么,從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爭議:公司要求主播進行“擦邊”直播,主播拒絕后停播,究竟是誰違約?根據《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同時,《民法典》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擦邊”直播,利用曖昧的言語和行為博取眼球,不僅嚴重違背了社會公德,更是國家法律和各大直播平臺明令禁止的行為。
與此同時,法院認為,雙方合同中明確約定段某有權拒絕違規表演。現在公司反過來強迫她必須“擦邊”,否則就進行“封殺”,這已經嚴重違反了當初的合同約定。公司的違約行為在先,導致段某無法按照合法、合規的方式繼續履行合同,合同的目的已無法實現。因此,段某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其停播行為是為對抗公司的違規要求而采取的合理措施,不構成違約。法院最終判決:駁回傳媒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03深刻教訓
想靠打色情擦邊球的歪門邪道賺錢,不僅違背公序良俗,更可能踢到法律的鐵板上。面對不合理甚至違法的要求時,要敢于說“不”。法律會保護正當的權利,不會讓遵紀守法的老實人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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