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交警又曝光一批“黑名單”
東莞交警對轄區36個月內有酒后駕駛、超員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駕駛人,36個月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最近3個完整記分周期內有1個記分交通違法記滿12分,12個月內有3次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記錄超速違法行為等5類情形上駕駛人進行了排查,向社會公布一批禁止參加春運工作的重點駕駛人與車輛“黑名單”。
根據廣東省公安機關
2026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部署
這些車輛和駕駛人
禁止參加春運
1
36個月內有酒后駕駛、超員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駕駛人名單
2
36個月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駕駛人員名單
3
最近3個完整記分周期內有1個記分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名單
4
12個月內有3次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記錄 超速違法行為駕駛人名單
春運期間
市民在外出返鄉過程中
如果發現被禁止參加春運工作的車輛
和駕駛人違規參加春運運輸活動
可以致電110
向公安部門進行舉報
轉發提醒更多人!
來源 | 東莞交警
編輯 | 章和
中新紀實
中新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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