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平縣關于清退180名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通告
為切實保障參保人的合法權益,規范社保基金管理,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 <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 的通知》(粵人社規〔2025〕20號)的規定及有關要求,現對我縣已在企業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退休,但未清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180名參保人開展個人賬戶清退工作。
一、需清退個人賬戶的參保人員名單附件:未及時清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人員名單(180人)
二、清退內容與原則
清退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為您辦理城鄉居保關系注銷登記,并將您城鄉居保個人賬戶中的全部余額(包括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給您本人。請注意,政府補貼部分不納入個人賬戶清退范圍。
三、辦理方式與所需材料
您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線上或線下方式辦理清退手續。
1. 線下窗口辦理
辦理地點:請前往您戶籍所在地的鎮黨群服務中心辦理。
所需材料(請攜帶原件及復印件):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
·社會保障卡或本人名下有效的借記卡。
·已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證明(如退休證、養老金發放明細等)。
2. 線上平臺辦理
您也可以通過微信粵省事小程序進行辦理,辦理流程:登錄粵省事進入【主頁】,左上角選擇【河源市】,選擇【社保·就業】進入社保業務大廳,選擇【養老→養老保障】,點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進入頁面最下面點擊【城鄉居民基本表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退申請】,進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申領辦事指南頁面,往下滑到底部點擊【開始辦理】,選擇【本人辦理】,點擊【資格校驗】,校驗通過后進入填寫信息頁面并填寫申請信息,注銷原因選擇【終止養老關系】,注銷登記日期及注銷日期選擇當日,填完信息后需核實銀行信息是否與手頭上社保卡信息一致,核實一致后進入下一步上傳材料,按材料要求上傳完整材料即可進入下一步,進行簽名確認提交即成功受理個賬清退業務。
四、重要提示
1.及時辦理:請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務必于2026年2月14日前辦理清退手續。
2. 咨詢渠道:如需進一步了解政策詳情,可聯系您戶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或撥打縣社保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股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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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廣大參保人員相互轉告,積極配合此次個人賬戶清退工作,共同維護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與完整。
感謝您對社會保險事業的理解與支持!
附件:未及時清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人員名單(180人)
連平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
來源;連平融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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