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〡李老逵
這幾天的熱點新聞,除了前幾天的那個記者,就是所謂強行禁止“隱藏式門把手”了。
我寫記者的文章當天就沒了,既然不讓說,那咱就聊聊隱藏式門把手吧。
其實就算是寫車也未必安全,我之前寫電動車新規的文章,三篇就消失了兩篇。所以,昨天我寫的就只能發在小號“李逵的第三把板斧”上面,感興趣的可以點擊以下文章題目閱讀。
這兩天的媒體圈很熱鬧,有說隱藏式門把手這個“反人類”設計,終于要被“禁”了的,也有像球報這樣高呼我們是“全球第一”,說不少外國網民在點贊中國這一新規定的同時,希望自己的國家也能效仿中國出臺這樣的標準,叫停這種“沒有意義且危險”的設計。
![]()
![]()
不知不覺中,我們又贏麻了,甚至都引領了全世界汽車行業的安全標準。
而似乎隱藏式門把手是一切事故的“罪魁禍首”,似乎干掉了它,整個世界都清靜了,安全了,太平了。
我不是汽車業內的專業人士,雖然也開了十幾年車,但都是油車,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歲數大了還是只是基于直覺,我甚至對電車有一種直覺上的顧慮。
我也在去年小米SU7電動車燃燒事故后,寫過兩篇如下的文章:
我其實絕不是崇洋媚外排斥國產國貨的“漢奸”,相反上次寫了一篇,還有讀者對我表示不解:“看你寫的文章挺明白的,還買華為手機?”
但是我還是愿意在熱情面前選擇理智,在情懷背后選擇清醒,在涉及安全的問題上相信常識。
在這個紛雜動蕩的世界里,草根往往就像一片浮萍或樹葉,雖然多數時候只能隨波逐流,但盡可能地躲開漩渦和魚嘴,還是能夠多活一陣的。
關鍵的時候,能夠救你的其實并不是人民幣或者黃金房產,而是直覺和認知。
回到隱藏式門把手這個問題上,我是不相信禁了它就包治百病的。
說實話我也不喜歡隱藏式門把手,也贊同新國標要求必須配備機械釋放功能,可是這一切的效果都有待于實踐檢驗。
首先,車門打不開,有幾個原因都可能造成。比如車身結構包括門和門框變形導致打不開;車輛低壓電路失效導致無法解鎖,且撞擊發生后沒有自動解鎖;第三才是沒有物理門把手,導致外部無法解鎖和拉開。
所以打不開車門,并不是電動車的專屬,也不是只有隱藏式門把手才存在的問題。
其次,我相信隱藏式門把手也不是就那么一無是處,減少風阻、加長續航、美觀時尚也都算是優點,如果通過強制配備機械釋放功能解決安全問題,那么還是交給市場和顧客去選擇比較好,而不是簡單地一禁了之。
如果真的像有的文章說的那樣,純純的就是個“反人類”的設計,那七十年前的奔馳廠商是腦子進水了,還是馬斯克的腦袋撞缸沿了?
![]()
![]()
其三,既然新國標要求必須配備機械釋放功能,那是不是就解決了安全問題了,還有必要“一刀切”式地硬性全盤禁止隱藏式門把手嗎?
根據“北京發布”前天的消息,工信部組織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汽車車門把手安全技術要求》(GB 48001-2026)已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將于2027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該項標準旨在解決隨著隱藏式、電子式門把手流行帶來的安全問題,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制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
新國標在機械冗余、操作空間、明確標識和結構強度上都作出了明確要求。其中,要求車門內、外把手必須配備機械釋放功能,確保在車輛斷電等極端情況下能手動開門。車門外把手必須預留不小于特定尺寸(約30立方厘米)的手部操作空間,確保易于抓握。車內機械把手須位置明顯、標識清晰,便于快速識別和操作。門把手需滿足一定的機械強度要求(如外把手需能承受不小于500牛的力)。
安全當然是很重要的,但是正像我之前評論電動車新國標限速25公里時寫的那樣,服務于大眾日常出行的工具,其綜合價值應在安全、實用與成本之間取得最大公約數。
事實上別說汽車了,就算是飛機,波音和空客也不會只考慮安全,而是還要考慮經濟,否則航空業活不到今天。
存在即合理,既然隱藏式門把手已經走過了好幾十年,特斯拉等主流電動車也在用,說明它有存在的價值和意義。我們是不是應該改進它,而不是消滅它?現在禁了隱藏式門把手容易,可以后如果再出了類似的事故,還能怪誰呢?
當然,我更反感的是動不動就先急吼吼地嚷嚷著什么“全球第一”了,“世界點贊”了,中國人現在肯定不傻,但洋鬼子也不都是蠢豬。
還是踏踏實實認認真真地以民為本把研究做到位,把事情辦好辦扎實,才是最重要的。
-完-
喜歡本文,敬請轉發、分享、點贊、在看。
作者:李老逵,法學雙碩士畢業,曾在國務院部委工作多年,嫉惡如仇,仗義敢言,因此辭職改做執業律師。赤子之心不改,憂國憂民常在,忙時搬磚,閑暇寫作。文章多替蒼生寫,不為君王唱贊歌。
發聲不易,敬請搜jinliandeliangyigan(金蓮的晾衣桿)或長按下方二維碼,加本人微信進粉絲群,讓我們永不失聯。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