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男子花高價買的品牌羽絨服,竟被剪出滿肚子劣質飛絲。當他憤而維權時,商家卻甩鍋廠家“不知情”。沒想到民警到場后,一番硬核普法讓商家當場認賠。這背后不僅是消費糾紛,更是一場關于“誰該負責”的生動法律課。
一、天價羽絨服,一剪子剪出“黑心棉”
“充絨量足,一件頂兩件!”聽著店員的信誓旦旦,武漢的李先生爽快掏了1650元,買了件品牌羽絨服。
可穿出去就覺得邪門——風一吹就透,衣服輕飄飄的。他心一橫,拿起剪刀把內襯剪了個口子。這一剪,可把他氣笑了:說好的潔白羽絨呢?眼前全是灰撲撲、臟兮兮的工業廢料“飛絲”!
好家伙,1650元就買了件“飛絲大衣”?這哪是保暖,簡直是“透心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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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知情”不是擋箭牌,民警一句話戳破謊言
李先生可不是好糊弄的,他拿著“證據”直接找上門,要求“退一賠三”。沒想到,商家的反應堪稱“經典甩鍋”:
“我們也是受害者啊!貨是廠家發的,我們也不知道里面是啥!”
見李先生態度強硬,商家居然自己報了警,本想借民警施壓,讓對方知難而退。結果,民警到場了解情況后,直接給商家上了一課:
“你不知道?那你別賣啊!你是經營者,不是擺攤的路人。商品上架前,你就該查驗質量。現在出問題了,一句‘不知情’就想糊弄過去?”
民警的話,句句在理,直擊要害:
“你賺的是消費者的錢,就得對消費者負責。廠家坑你,那是你倆的事;但你賣給顧客假貨,就是你欺詐顧客!”
在法律和事實面前,商家再也無話可說,當場認慫,辦理了“退一賠三”,一共賠給李先生4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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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硬核顧客:我維的不是權,是公道
事情到這里,本來該結束了。但最讓人佩服的還在后面——李先生拿到這筆賠償后,一分沒留,全部捐給了韓紅愛心慈善基金會。
他的態度很明確:“我不差這幾千塊錢,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看不慣他們把消費者當傻子糊弄。今天我敢拆,就是想讓這些人知道,別以為沒人較真!”
法律分析:為什么“不知情”也違法?
很多商家都覺得委屈:“我也是被騙的啊!”但法律可不是這么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有欺詐行為的,必須“退一賠三”。這里的“經營者”,指的就是把商品賣給你的這家店。
法律把一道重重的責任壓在了銷售者肩上:你對賣出去的東西,負有直接的、不可推卸的責任。你從哪兒進貨、被誰坑了,那是你的商業風險,不能轉嫁給消費者。消費者認的是你這塊招牌,付錢也是付給你,你自然就是第一責任人。
商家那句“不知情”,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腳。因為作為專業經營者,你有能力和義務去查驗商品質量。一句“不知情”,恰恰暴露了你的失職,甚至可能是故意縱容假貨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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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與討論】
這件事在網上炸開了鍋,因為它戳中了很多人的痛點:
· “商家賭的就是你舍不得拆!這次遇上了硬核玩家。”
· “支持!但更該查查這批貨賣了多少?其他蒙在鼓里的顧客怎么辦?”
· “有些商家套路深:賣假貨賺暴利,出事了就甩鍋廠家,自己永遠‘無辜’。”
李先生的“一剪子”,剪開的不只是一件假羽絨服,更是無良商家的遮羞布。但我們不能總指望每個消費者都變成“偵探”和“勇士”。
真正的市場秩序,不能靠消費者的剪刀來維護,而要靠法律的“牙齒”和監管的“拳頭”。 只有讓造假的成本遠高于收益,讓甩鍋者付出慘痛代價,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飛絲羽絨服”和未來的“毒棉被”。
互動討論:
1. 你支持李先生“剪衣維權”的做法嗎?如果是你,你會怎么做?
2. 你認為,要杜絕此類現象,除了顧客自己較真,最關鍵的一環是什么?(是監管部門、平臺,還是法律懲罰力度?)
3. 你有沒有遇到過類似“甩鍋式”的消費經歷?
文章來源:根據武漢廣播電視臺等媒體報道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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