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河南醫療,一定要關注本號
長年無休,每篇都是精選
“微信公眾號金水路7號站”
2026年特別關注欄目第37-3期
2月5日,記者從鄭州市應急管理局獲悉,關于《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2026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的通告》的政策解讀已經公布,具體內容如下:
【制定背景】
為加強2026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回應社會關切,減少大氣環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確保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形勢穩定,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2016修訂)和《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規定,結合《鄭州市2026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實施方案》,起草了《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2026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的通告》。
【主要內容】
《通告》主要包括七個部分。第一部分:關于燃放時間的相關規定;第二部分:關于燃放區域的相關規定;第三部分:關于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種類的相關規定;第四部分:關于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的規定;第五部分:關于違規違法行為的處罰;第六部分:關于《通告》適用區域的規定;第七部分:關于《通告》施行日期等規定。
【政策問答】
01
關于燃放時間是怎樣規定的?
燃放時間為:
2026年2月16日(除夕)早7時至2月17日(正月初一)凌晨1時;
2月17日(正月初一)早7時至23時;
3月3日(正月十五)早7時至23時。
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期間和上述規定以外的時間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02
關于燃放區域是怎樣規定的?
在本市中原區、二七區、金水區、管城回族區、惠濟行政區域和鄭東新區、鄭州高新區、鄭州經開區四環路(不含四環路)以外的管理區域允許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市區四環路(含四環路)以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市區四環路以外區域內禁止在下列場所及其周邊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1)《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2016修訂)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地點;
(2)國家機關、新聞、教育、科研、醫療、出版等單位,金融、通信、郵政、快遞、供水、供電、供氣等企業;
(3)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的高層建筑、耐火等級較低的建筑物;
(4)賓館、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公共文化設施、宗教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
(5)嚴禁在零售點周邊試放煙花爆竹。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場所及其周邊具體范圍,由屬地主體單位設置明顯的禁售禁放煙花爆竹警示標志。旅游景區、社會團體等,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符合審批條件的,經公安部門許可后,方可燃放,未經許可的個人和單位不得違規燃放。
03
關于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種類是怎樣規定的?
(1)《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中的A級、B級等專業燃放類煙花爆竹產品;
(2)雙響炮、摔炮、湘30等超藥量、危險性大、含高敏感度藥物的煙花爆竹;
(3)不定向火箭等燃放時主體升空的煙花爆竹;
(4)“三無”產品;
(5)其他禁止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產品。
04
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的規定
燃放時應當按照燃放說明書正確、安全燃放,并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向行人、車輛、建筑物、構筑物和人群密集場所投擲;
(2)不得對準或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
(3)不得有其他影響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
(4)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在其監護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導下燃放;
(5)嚴禁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物品乘坐地鐵、客運班車、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
05
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2016修訂)等有關規定,對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06
關于《通告》適用區域的規定?
縣(市)、上街區政府決定本區域的煙花爆竹管理工作。
07
關于《通告》施行日期的規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同時暫停施行,本通告規定的燃放時間結束后立即恢復施行。
鄭州日報記者 任思領
鏈接:
2026年閱讀量超過5000的文章:
2月
1月
2025年
下半年閱讀量過萬的文章:
說明:本文為今天第3次推送,為區分,加了-3。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