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警情,哪里就有他們。遇到突發(fā)情況,藏藍身影總會第一時間出現(xiàn),給群眾最及時、最需要的幫助。
1月28日18時許,鎮(zhèn)雄縣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邏途中,發(fā)現(xiàn)一名小孩獨自在轄區(qū)一廣場徘徊,疑似走失。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小孩確實與家人走散。考慮到天氣寒冷,民警隨即將小孩帶回派出所取暖,安撫其情緒,待小孩情緒平復后,民警嘗試詢問其信息,但因孩子尚小,無法清晰表達有效信息。民警立即開展工作查找其家屬,經(jīng)工作,最終聯(lián)系上小孩家屬。民警在核對身份信息無誤后將小孩交由其家屬帶回。
1月28日21時許,西城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邏途中,發(fā)現(xiàn)一名小孩獨自在轄區(qū)一道路上徘徊,十分危險。民警立即示意來往車輛減速避讓,上前將孩子抱離道路。由于受到驚嚇,孩子情緒不穩(wěn)定,民警隨即將小孩帶上警車,安撫其情緒,待小孩情緒平復后,民警嘗試詢問其信息,但因孩子尚小,無法清晰表達有效信息。民警立即開展工作查找其家屬,經(jīng)工作,最終聯(lián)系上小孩家屬。民警在核對身份信息無誤后將其交由家屬帶回,并提醒其家屬務必妥善照看小孩,切勿讓小孩離開視線范圍。
1月29日18時許,果珠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其孫女下午外出離家后一直未歸,家人尋找未果,疑似走失。接警后,民警立即趕到現(xiàn)場。在了解其孫女體貌特征及日常活動范圍后,民警立即開展查找工作,經(jīng)查找,最終在轄區(qū)一街道上找到走失的小女孩。隨后,民警將小孩安全送回家中。
民警提醒
防止兒童走失,家長應做到這六點:1.平時多叫孩子的“戶籍名”,讓孩子牢記自己的姓名,一旦走失,警方可以通過戶籍名很快查詢到父母;2.訓練孩子熟記家長的手機號、姓名、家庭住址等重要信息;3.給孩子佩戴家庭相關信息物品,條件允許也可以戴上兒童手表等可定位電子產(chǎn)品;4.教孩子如何正確尋求幫助,一旦在商場、超市、公園走失,馬上找到穿制服的人員求助;5.告訴孩子不要隨便與陌生人說話,對于陌生人提出的要求和請求要堅決拒絕,也不接受他人的玩具、糖果、電子設備等;6.告訴孩子一旦意識到危險,可以大聲喊叫引起路人注意。
記者 余光
編輯 李潤棋 湯棵惠(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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