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2.98萬買的理想SUV,新車剛開沒幾天,三個車門的皮質飾板就集體變色,看著鬧心。貴陽車主梁先生找4S店討說法,對方卻一口咬定是正常現象,只肯免費清洗,拒絕更換飾板。這波操作,讓梁先生徹底寒了心,決定走法律途徑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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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梁先生喜提理想SUV,本是開心事,可沒開多久就發現不對勁:三個車門的皮質飾板明顯褪色、發亮,和新車質感完全不符。雖然不影響駕駛,但好好的新車變成這樣,誰看了都不舒服。
梁先生認定是飾板質量問題,多次聯系4S店和理想客服,前后打了十次電話。客服態度倒是客氣,可就是不解決問題,要么說“正常現象,不影響使用”,要么猜測是梁先生用了護手霜、香水染色,擺明了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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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之下,梁先生找記者陪同到店協商,售后只說會向廠家反饋,讓他等三個工作日。結果第二天,4S店負責人直接給出結論:皮革紋路不一致是特性,發亮是長期觸摸摩擦導致,掉色是用了表板蠟,全都和質量無關,只同意免費清洗內飾,拒絕更換飾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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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新車內飾短期內大面積變色,明顯屬于產品質量瑕疵,4S店的說法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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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質量要求,消費者有權要求更換、修理。梁先生的新車在質保期內出現飾板變色,4S店以“正常使用痕跡”為由拒絕更換,本質是拒絕履行法定義務。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也明確,包修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可免費修理,修理時間超5日,還應提供備用車或交通補償。4S店多次推諉拖延,已構成無正當理由拖延三包服務。
更關鍵的是,汽車屬于耐用商品,根據法律規定,消費者購車6個月內發現瑕疵,爭議由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4S店僅憑猜測就認定是消費者使用不當,卻拿不出任何檢測報告,顯然不符合規定。
目前,梁先生已明確表示,會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其實,遇到類似汽車質量糾紛,消費者不用怕,記住這幾點:
1.保留證據: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飾板變色照片、與4S店的溝通記錄,全都要留好;
2.主動檢測:要求4S店或第三方機構對飾板進行質量檢測,明確是否存在質量問題;
3.依法維權:先向12315、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調解不成再起訴,法律會保護合法權益。
40多萬的新車,出現質量問題本就鬧心,4S店還推諉扯皮,實在不該。誠信經營才是長久之道,希望商家能正視問題,別讓消費者寒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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